《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第一单元)唐银平主要内容:一、单元整体架构二、第一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三、第二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本单元的主要教育目标是引导学生体认宪法价值,明确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一、单元整体架构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坚持依宪治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加强宪法监督体认宪法价值,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为什么怎么做二、第一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一)第一课逻辑结构(二)第一框教材分析及教学建议◇主要教学内容◇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三)第二框教材分析及教学建议本课从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两个方面的作用来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感悟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第一课逻辑结构维护宪法权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组织国家机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权力运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领会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第一框主要教学内容宪法原则•阐明宪法是如何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青少年就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宪法原则公民与人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第一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第一课的重点•第一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我国公民与人民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现阶段我国人民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从概念外延来看,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人民是国家主权的归属主体,一般是用于表示整体的政治性概念•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是一个可用于表示个体的法律概念◎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指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人身权等个体人权,也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人权通过法律化逐步转化为权利,权利体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则通过宪法化表现为基本权利。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国家权力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通常被称为公权力。•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成为宪法关系的实质内容。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就是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服务人民的利益;国家权力的行使和运用,必须符合宪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国家•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依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1.确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基础3.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方式基本途径和方式: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大,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实现原则的重要途径判断国家机关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的基本标准是,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保障措施宪法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保障措施的规定,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利用教材教参、收集资料,创生课程资源•创设教学情境,分层设置问题,组织探究活动,生成相应观点教学方法建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什么是人权•我国的人权事业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找到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运用宪法知识、原则和精神来分析生活中的相关现象和事件,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宪法权威教学方法建议:△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典型事例◎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发布,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扩大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职权,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国家机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权力运行•权力需要制约,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对国家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国家权力而言,法定职责必须为•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第二框主要教学内容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核心价值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对宪法宣誓呢?2017年7月3日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领誓。第二框教学建议◇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第二框教学建议◇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第二框教学建议三、第二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一)第二课逻辑结构(二)第一框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主要教学内容◇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三)第二框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建立完备而有效的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才能将书面的宪法规范转化为现实的宪法秩序,实现人民主权、保障人权的目的。•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并能够以实际行动来践行宪法,促进宪法实施。第二课逻辑结构保障宪法实施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治国监督权力行使加强宪法监督增强宪法意识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对一切组织和个人捍卫宪法尊严树立宪法信仰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宪法至上最高的对一切法律和法规公职人员每个公民◇理清脉络,建构体系,把握主旨•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建构逻辑体系,整体把握内容•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体宪认法价值•把握好教学定位教学启示: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公民的监督权和人大的监督权•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治国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和其它法律的区别•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一框主要教学内容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第一框“坚持依宪治国”是第二课的重点。•第一目“根本的活动准则”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活动准则人民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性与根本性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从产生来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就是凝聚社会共识并转化为宪法内涵和规范的过程。宪法是社会共同体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从内容和价值追求来看: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宪法草案为什么要公布并交付全国人民讨论?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草案初稿先由全国各方面代表人物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五千九百余条。以这个初稿为基础修改后的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全国人民的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提出了很多修改和补充意见。根据这些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宪法草案作了修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宪法草案为什么要公布并交付全国人民讨论?我国现行宪法是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在这部宪法制定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多次广泛征询了各地区、各部门、各阶层的意见,并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进行全民讨论。在历时4个月的全民讨论中,广大群众表现了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提出了大量意见。全国80%以上的成年公民参加了讨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也参加了讨论。这部凝聚全国人民意志和智慧的宪法草案,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和其它法律的区别•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了解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理解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二是分析宪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懂得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理解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宪法实施的作用;三是概括并提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