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员工工龄、学历津贴制度》的通知各部门、车间: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氛围,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结合企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试行《员工工龄、学历津贴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龄津贴:1、员工进司工作满两年,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工龄津贴(注:该津贴适用于公司生产线的车间、部门员工,实行年薪制、部室工作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除外),工龄指在本企业内连续、不间断的工作年限。2、工龄津贴标准:第一档:2-3年工龄的员工,可享受80元/月的工龄津贴;第二档:4-5年工龄的员工,可享受120元/月的工龄津贴;第三档:6-7年工龄的员工,可享受160元/月的工龄津贴;第四档:8-9年工龄的员工,可享受200元/月的工龄津贴;第五档:10年及以上工龄的员工,可享受220元/月的工龄津贴。3、当月出勤未满15天的员工,不享受当月的工龄津贴。4、员工工龄津贴每年1月份进行调整。5、对于工作拖沓、积极性低、态度差或在安全、环保、劳动纪律等方面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停止该员工的工龄津贴。6、当月辞职、离厂的人员,不享受当月的工龄津贴。二、学历津贴:1、员工进司工作满6个月,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津贴(注:该津贴适用于公司生产线的车间、部门员工,实行年薪制、部室工作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除外),学历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学历为准。2、全日制学历津贴标准:学历入司时间津贴标准(元/月)入司时间津贴标准(元/月)备注高中、中专、职高6个月以上,1年以内501年以上100非全日制学历按标准的60%发放。大专6个月以上,1年以内1001年以上200本科6个月以上,1年以内2001年以上300硕士6个月以上,1年以内4001年以上5003、当月出勤未满15天的人员,不享受当月的学历津贴。4、员工学历津贴每年1月份进行调整。5、对于工作拖沓、积极性低、态度差或在安全、环保、劳动纪律等方面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停止该员工的学历津贴。6、当月辞职、离厂的人员,不享受当月的学历津贴。三、工作要求:1、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员工工龄、学历的统计和确认工作,确保工龄、学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各车间、部门配合做好确认工作。2、由办公室负责每月20日前编制《员工工龄、学历津贴核定表》,报生产副总、财务科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科在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3、对弄虚作假获得工龄、学历津贴的,一经发现,除取消津贴资格外,按《公司员工守则》严肃处理。四、本《员工工龄、学历津贴制度》从2015年1月起试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浙江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报:公司领导发:各部门、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