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创新体系课题组一、导言党的十六大做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的重大决策,为黑龙江省实现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为构建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科技部“2003年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研讨会”和“全国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交流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全省的具体实际,黑龙江省科技厅在2003年省科技攻关软科学项目中,优先安排并提前启动了《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经过初步研究现已完成综合报告。这只是一个前期研究成果,还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新的科技革命此起彼伏,正在改变着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模式,技术创新正在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发达国家正是得益于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地推出处于全球技术前沿的创新产品,并形成了强有力的完善创新的制度,从而保持住了竞争优势。反观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由于内在的创新动力不足,仍依靠要素和投资驱动经济增长,其生产的产品以处于技术低端的产品为主,因而难以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之间在发展上的差距正出现被拉大的局面。由此可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推动技术进步,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是何等的重要!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我国东部地区得地利与政策优惠之先,在区域创新能力上已明显领先于中西部地区,按照区域创新能力强弱划分,排在前9名的全部为东部沿海省市。正是由于这些省市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因而其表现为更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我国外汇收入主要得益于东部地区的贡献,就是一个最有力的证明。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则较大。黑龙江省近年区域创新能力虽有所提高,2002年综合指标已排在全国第13位,但是与我们所进行的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仍然不相适应,制约着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因此,加快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一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新兴概念,1992年才开始出现,而我国引入这一概念则是20世纪90年代末的事。区域创新体系目前在我国有这样几种代表性的观点:①冯之浚主编的《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和政策》一书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由某一地区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②邹祖烨执笔的《塑造区域特色,建好枢纽网络》一文认为,2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就是指在国际化、信息化、知识化背景下,以城市(群)为依托,以地区历史文化为纽带,以行政力量与市场力量为主导,以经济发展为主线,创新创业为主题,民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资、介、外诸要素资源有效集聚、互动、开放的网络。③胡志坚、苏靖执笔的《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研究》一文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某区域内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组成,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而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④潘德均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一地方内有关部门和机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网络。⑤周亚庆、张方华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范围内科技体系、教育体系、金融体系、文化、政府和企业等为科学技术而努力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还有人认为,将一个地区的知识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所构建的行为主体的运行机制、创新能力和支持条件(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创新能力所依赖的发展模式和政府的激励及政策的总和就是区域创新体系。上述观点虽有所不同,但是有两点是一致的:一是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二是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系统或者是一个网络。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就是指区域内各创新行为参与者在一定创新环境下相互合作所形成的促进创新的系统。根据对区域创新体系概念的界定,我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架构实际上是区域创新体系内部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制、区域创新体系的社会支撑条件。区域创新体系的内部构成要素包括社会中介、科教、企业和政府等基本创新要素。区域创新体系的社会支撑条件包括区域资源组合、区域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管理体制、发展政策和区域文化等。无论是黑龙江省还是其他省市区的区域创新体系,目前尚处于一个还不成熟的阶段,因而推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完善与成熟,还需要坚持不懈的研究与实践。表1区域创新体系构成系统表组织创新系统制度创新系统政策创新系统过程创新系统基础条件创新系统系统要素企业企业制度政策理论创新战略科技园区建设科研机构投入制度政策评估创新领域科技中心建设中介机构激励制度科技政策创新项目科技基地建设子系统要素3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制度人才政策创新辐射技术市场建设大学风险投资制度金融政策创新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政策为了尽快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架构的形成,首先是要处理好区域创新体系中行为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处理好政府、中介组织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发挥人的根本性作用,放手让知识和智慧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构建行为主体企业化、研发成果商业化、中介服务规范化、政府支持法制化的区域创新体系的行为主体新格局。其二是要强化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撑条件,不断提升提出新知识的能力、不断利用国内外一切可用知识的能力及知识在各创新单位之间的流动能力、企业的创新动力和能力,改善区域创新的环境。其三是要积极探索区域创新体系运行的模式,着重是围绕运行机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去总结去发现,同时也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构建具有自己特点的区域创新运行模式。其四是要明确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主要职能,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过程中,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建立起保证区域创新体系以及正常顺利运行的市场秩序,提供区域创新体系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培育为区域创新体系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和非盈利法人机构来体现行使自己的职能。当然,要做到这些还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有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二、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现状分析对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的思路是,基于创新体系的要素构成及要素的结构关系,从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和创新环境三个层面考察创新体系状况。创新主体包括科技人才及优势学科梯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科技基地;创新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环境包括科技条件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型中介机构、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及创新发展等。通过评价上述三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并比照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的排序,大致能够反映出黑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运行中的现状,并归纳出存在的问题。(一)创新主体的基本情况1、科技人才截止2002年底,黑龙江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31.5万人(不含中直单位),数量居全国第十位。分布情况:机关21万人;国有企事业单位91.8万人;集体所有制单位及供销社2.4万人;其它非国有单位16.3万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结构:具有高级职称的7.8万人(正高0.494万人),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8.5%;中级职称36万人,占39.2%;初级以下及无职称48万人,占52.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学历情况:研究生0.7万人,占0.8%;本科1.66万人,占18.3%;大专36万人,占39.5%;中专及以下37.7万人,占41.4%。与全国平均结构比例相比,研究生比例约低0.4%。高层次人才情况。目前,黑龙江省两院院士2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0人(不含中直单位),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305人,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257人、后备带头人24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233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20人,博士生导师1190人,博士后出站留省工作800人,博士生1076人。以上合计7236人。2、大专院校截至2002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等院校48所,专职教师2.3万(其中教授2461人,副教授7848人,讲师7045人),年招生人数11.6万人,在校学生33.5万元人,年毕业生人数4.6万人,在校研究生17586人,年招生7091人,年毕业2999人。见图1。科技经费筹集额为10.5亿元,其中政府拨款5.7亿元,自筹4.0亿元,其它0.8亿元。科技经费支出为90746万元,研发支出为28232万元,其中基础研究4729万元,应用研究14736万元,试验发展8858万元。职务专利授权量为30件。发表科技论文18233篇,出版科技专著2065种,共有研究与试验机构15个。3、科研院所2002年,全省县及县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240个,从业人员16332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8549人,经费收入95549万元,经费支出80353万元。自然科学机构217个,社会、人文科学机构10个,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15个。其中省属科研机构115家,其中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24家,根据2002年8月统计,在职职工2007人,离退休职工2009人;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91家,职工近万人。这些院所大部分在哈尔滨市,其余分布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等市地和一些县城。职务专利授权量为24件。4、企业(1)全省基本情况。2002年有R&D活动的企业有451个,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5772人年,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13005人年,从事基础研究7人年,应用研究3165人年,试验发展12600人年,R&D经费内部支出为103960万元,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53万元,应用研究14895万元,试验发展89013万元。职务专利授权量为363件。(2)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截止2002年底,全省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45家(其中哈尔滨开发区内519家,大庆高新区内168家,区外158家)。全省共有582家企业参加此次统计(哈尔滨开发区258家,大庆高新区168家,区外156家),占总数的68.88%。这582家企业2002年工业总产值518.24亿元;总收入579.40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1.20万元/人·年;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262.51亿元,占总收入的45.31%;利税56.79亿元,人均利税3.06万元;职工总数1857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57688人,占总数的31.06%。在这582家企业中,总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67家,占总数的28.69%;其中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12家;总收入10-5亿元以上的9家;总收入5-1亿元的共51家;总收入1亿元-5000万元的38家;总收入5000-3000万元以上的57家。(3)民营科技企业基本情况。到2002年底,全省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到5了5470户,技工贸总收入361.68亿元,净利润23.60亿元,缴税总额24.18亿元,资产总额580.35亿元,总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62户。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民营科技企业群体不断扩大,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初见端倪;二是民营科技企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加大,经济效益有所增加;三是民营科技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应变能力越来越强,四是民营科技企业的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五是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六是各地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亟待改观。5、科技基地(1)重点实验室。我省自1990年开始组建第一批重点实验室以来,至2003年共批准组建26个重点实验室(其中包括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已经验收挂牌的有5个,共计投入经费4255万元(省科技厅投入2155万元,依托单位自筹900万元,通过横向委托合作和纵向课题经费投入1200万元)。据统计,全省重点实验室共承担各级科研任务220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62项,并与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的高校、科研单位等建立了合作关系。重点实验室为我省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2)中试基地。2002年共有省属科研单位中试基地22家,从业人员1041人,其中高级职称282人,中级职称280人,初级职称135人。投入总额为6138万元,其中科技厅投入2153万元,单位自筹3484万元。年末资产总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