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取证材料(招飞对象之的证明材料)姓名曾用名民族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户口所在地地址经常居住地地址请核查被调查人有无下列问题。如有,在“核查结果”栏具体写明何时、何地、发生何问题,被何单位作何处理等(可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无,在“核查结果”栏书写“经核查,XXX同志未发现上述问题。”1.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政治性问题;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参与相关活动;3.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进行过相关活动;4.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5.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6.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出证人签名(章):出证人单位及职务:出证单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招飞对象父母(继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调查取证。2.被调查人基本信息应当完整、准确、规范填写。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异”、“再婚”、“丧偶”等;工作单位、职务应填写规范化全称和具体职务,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下岗、无业、农民、个体、经商、务工等)填写“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乡、镇)XX居委会(村)居民(村民)”;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详细。3.被调查人亡故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地址、经常居住地地址可不填写,其他基本信息按生前情况填写。核查结果除填写核查情况外,必须注明何时何原因亡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