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论文姓名学号学院班级1论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知识产权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倍受人关注。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教学、科研的文献信息中心,保存、传播知识信息是其基本职能,其工作与知识产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高校新产生的知识产品与典藏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高校图书馆面临的既传统又具有新颖性的问题。分析了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指出了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保护策略;2图书信息资料作为人类科技、文化的主要载体,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而图书馆作为其保存和管理的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理应责无旁贷,这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全面建设法治化社会的今天,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1.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译自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意为因为知识产品或者说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权,故知识产权亦可称为智力成果权。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现在通行的认识是:知识产权包括创造性成果权与识别性标志权,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的范围有狭义和广义的划分。狭义知识产权指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即由文学产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和工商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构成;广义的知识产权除上述狭义范围之外,再加上其他同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产生的权利,如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本文知识产权保护仅指与高校性质密切相关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问题。知识产权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因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而引发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其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财产权,承载的是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法律授予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1]所谓非物质性,是指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实体和物质外形,属精神产品、知识产品,如文艺创作、科学发现、专利等。所谓法律授予性指知识产权的产生和效力范围、存在期限等都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律加以规定,一项智力成果要成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专门规定。所谓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指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与绝对性的特点,同一项智力成果只存在一个独立权利并由其主体独占。所谓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能在该国、领域内有效,不能在域外受到法律保护。所谓时间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受到保护,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该权利即自动消失,相关的智力成果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人人皆可自由使用。[2]例如,许多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注册商标一次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其死后50年。2.高校图书馆存在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3高校图书馆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信息资源的集散地,是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文献信息中心。搜集、整理、存贮和传播文献信息,是高校图书馆的基本职能。文献信息是高校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图书馆在行使其每一项职能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对文献信息进行着处理。而文献信息,不管是古籍还是现刊,是纸张型的还是电子版的,也不管是一次文献还是二次、三次文献,都是人们在各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所以高校图书馆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服务都和知识产权保护分不开,图书馆的发展始终和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同时,知识产权法律上的有偿性、限定性,与高校图书馆利用知识的广泛性和无偿性必然会形成明显的矛盾;信息资源配置的持续化、信息服务的多元化、网络化是高校图书馆发展的趋势,这也会带来更多的知识产权问题,具体说来,高校图书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丰富馆藏,优化传统文献、当代文献、国内文献、国外文献的合理配置,是高校图书馆不遗余力的工作目标,尤其是对传统文献的开发、国外文献的利用,成为目前高校图书馆的工作重点之一。对传统文献进行开发,一方面是将高质量的传统文献进行数字化,另一方面是从传统文献中收集广泛且高质量的知识与信息,组织成具有较高再利用率的二次文献,如文摘、综述等。在此过程中涉及被加工的传统文献是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期限内;作品的数字化是否属于复制,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二次文献对一次文献引用多少属于侵权等等知识产权问题。对国外文献的利用,主要是指根据读者需求购买外文资料。许多高校图书馆由于经费紧张,不能购买全部外文书刊,只能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外文影印版书刊,而在国际法律环境中,影印原版书刊被视为盗版行为,[3]这无疑使图书馆陷入困窘的境地。随着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高校图书馆还面临非印刷型文献迅速增长的问题,即所谓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树立所有网络信息都可视为本馆馆藏的新观念,加强馆际互借,重视网络信息传递与利用,这就带来了馆域网的侵权问题、虚拟馆藏建设的侵权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超链接是否构成侵权问题,以及越境数据流等知识产权问题。2.2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4随着信息需求量的膨胀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图书馆加强了信息参考咨询服务工作。针对广大师生的需求变化,发挥学校的丰富馆藏和人才优势,结合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向师生提供智能化的价值高的信息咨询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的业务核心和业务发展的新增长点,多样化、网络化、个性化成为目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发展的趋势。信息咨询服务的多样化表现为传统简单服务与现代深层服务相结合。复制是高校图书馆使用最频繁的传统服务方式之一,包括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形式,它是文献资源开发利用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在实践中它最容易对著作权构成侵权。高校图书馆除了完成传统的书目、索引、文摘等二次文献的编目外,现代信息服务还以题录、书评、分析报告及出版信息刊物等为手段对文献进行深层加工,这就会涉及著作权中的编辑权、发行权、翻译权等问题。信息咨询服务的网络化表现为数字图书馆的建立、联机信息检索、馆际互借、跨国信息传递等业务的发展,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著作权中的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公共借阅权,以及越境数据流等问题。信息咨询业务的个性化表现为高校图书馆面向机关和师生个人的定题检索业务的开展,这涉及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知识产权问题。2.3高校图书馆技术更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先进的技术是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现代知识信息的发展要求知识与信息要快捷传递、文献资源蕴藏要丰富,传统技术设备已不能适应高校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图书馆及时开发具有战略意义的新技术已势在必行。具体表现为运用先进技术对传统文献进行载体转换或其他保护;建立以计算机为主的检索系统,如图书馆联机目录和作业系统、网络信息存储系统、馆内参考咨询服务系统、光盘检索系统、公共联机目录检索系统等;提供虚拟图书馆的电子信息服务;建立数字图书馆连接国内外网络,进行电子邮件、访问所需信息数据库等。这些技术的使用都带来了数据库、计算机软件以及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4]正因为高校图书馆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因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大有可为,而凭借高校图书馆在此方面独特作用的发挥,也必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起到推动作用。3.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3.1加强宣传与培训以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5高校图书馆要切实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要的一环节就是要在主观上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特别是馆领导更应该强化这种意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强化对本校人员创造的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对本校教职员工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应该积极、主动、自觉地根据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保护;二是强化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应该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对一些数字图书馆、网络数据库的适用上,一定要恪守适用协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要强化和提高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高校图书馆就应该加强宣传与培训,针对馆领导、本馆职工、学校教师、学生等不同群体分别进行不同类型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的人员能够真正树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在行动上真正去保护知识产权。3.2在资源建设中,高校图书馆应建立一定的审查制度在资源建设中,高校图书馆应建立一定的审查制度防止侵权作品的流入侵权产品的防范,特别是公开出版物等,首先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文化、执法部门的紧密协作,大力查处,而高校图书馆也应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对外部而言,图书馆应主动做到支持正版,抵制盗版,并谨防某些隐性盗版作品,努力防止不符合知识产权法的作品进入图书馆;对内而言,凡是校内形成论文、科技成果等在收录时,就需要图书馆完善自己的相应审查制度,必要时请求相关专家、学者的配合,从而保证在收录前就确定其为无知识产权瑕疵的作品或其他形式的成果进入图书馆。3.3在技术更新中,高校图书馆应做到与时、俱进技术更新是高校图书馆发展的必由之路,技术更新主要指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专家系统、自然语言处理、用户模型、模式识别、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信息检索等先进的知识和技术,以构造具备较高交互学习能力的人机环境,从而辅助或代替人类完成繁杂信息的收集、过滤、聚类以及融合等任务。在技术更新中,高校图书馆应密切关注版权立法动态,做到与时俱进。版权法一直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高校图书馆只有时刻关注世界版权立法的发展动向,及时调整自己技术更新中的工作方法和策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减少侵权行为,避免卷入版权纠纷。同时,高校图书馆应搜集国6内外图书馆在技术更新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或典型的案例,尤其是与科技成果保护有关的案例。由于这些案例都已经过国家有关行政、司法部门的仲裁或判决,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可作为今后认定知识产权权属关系和处理有关纠纷的参考和借鉴。3.4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贯彻落实高校图书馆要进行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就必须制定和完善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贯彻落实。首先要依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的行政规章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因为知识产权的制度保护措施是一个法规性很强的制度。其次要注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涉及各类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最后,这些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还必须是有效的、可操作的、适合具体学校和具体图书馆实际情况的制度。要严格知识产权的登记、造册、使用管理、合同签订、定期检查和审查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只有把这些制度合理地制定以后并加以有效的落实,才能真正地履行起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7参考文献[1]丁圣.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法律制度的完善[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1.[2]金多才.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56-60.[3]彭宏炯.知识产权保护与高校图书馆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6):28-29.[4]徐引篪.图书馆可持续发展与创新[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