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一、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校验1、本院的监测仪器有辐射剂量巡测仪以及表面污染监测仪,监测仪表都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不得随意拆卸重装。2、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3、监测仪器会定期送到国家计量研究院进行比对校验,并要求仪器的精度和不确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仪器设备的维修1、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经常进行保养,维护。2、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维修,不允许带“病”工作。本院工程师无法的故障应尽快联系外来维修。维修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凡属影响性能的故障,修复后应重新检定或校验。孝义市田园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