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经验的幼儿《分类活动》概述一、什么是幼儿《分类活动》分类即按照某一标准(一维标准或二维标准,或层级标准)将事物分为几个类别(或集合)的方法,所分各类的元素之间不能存在交叉重叠。他是人们对相同事物做出正常反应的一种能力。分类有利于降低环境的复杂性,分类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活动,是我们认知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幼儿的分类活动要求幼儿把相同的或具有某一共同特征、属性的东西归并在一起。分类活动是感知集合教育的重要内容,既是小班幼儿学习数知识前的教育内容,也是中大班幼儿学习数知识以后的教学内容。(一)分类的标准与角度一维标准是指标准只涉及到一个维度,或形状、或颜色、或大小等;二维标准则是指标准同时涉及两个维度,如颜色和形状。如将图形分为红色的三角形、黄色的长方形、蓝色的正方形等,分类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颜色和形状两个维度;层级标准是指分类的过程中依次将子集从总集中剥离,有助于幼儿理解集与子集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首先将图形按形状分成三角形、正方形和长方形,接着再将各个形状按颜色分开,然后再将不同颜色的不同形状按大小分开,一层一层的分类依次进行。所谓多角度分类,是指分类的角度有多种,如或按颜色分类,或按形状分类,或按大小分类,但上述分类是依次进行的,而非同时混杂出现在一次分类中。(二)分类与归类的区别与联系。分类经常混淆的概念是按共同特征归类或称之为求同。按共同特征归类只是求得一类物品的某一共同特征,故将其归为一类,或说只要存在某一共同特征即可将物品归为一类。因此,在各个类之间有可能存在交叉重叠,如同样是蓝色的五角星,一个蓝色的五角星和蓝色的三角星归为一类,一个蓝色的五角星和红色的五角星归为一类,前者是颜色相同,后者是星的数量相同。我们不能将此类操作理解为按颜色分了一类,按星的数量分了一类,因为前述已强调,分类之后的类与类的元素之间不能存在交叉重叠,而这两个类别中的蓝色五角星是重叠的元素,因此,此操作只是在进行求同而非分类。求同是分类的前提,为分类能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求同尚没有达到分类的水平。分类是指按照种类、等级或性质分别归类。(三)分类的特点首先分类不是整理。不是简单的衣物折叠起来,然后放在柜子里。对于衣服用季节、长短、颜色等分类。可是知识呢,思维呢,见识呢,这些又要怎样分类?其次分类不是客观的。衣服的确客观的存在,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分类。每个人会将相同的衣服分类为不同的类型。每个人的主观意识很不相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后分类不是自然的。衣服不是随手一丢就可以自动分类,也不是睡一觉就会自动分类。需要我们调动大脑、心智,付之行动才能完成。二、进行幼儿《分类活动》的意义1.帮助幼儿感知集合。分类就是把具有相同特征或相同条件的事物进行分组。幼儿学习分类,对他们学习计数和发展智力具有重要的意义。2.分类是幼儿认识数和进行计数活动的前提,是形成数概念的基础。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熟悉不同大小、颜色、形状或在不同条件下存在的各种实物,幼儿只有将它们按某一共同特征或条件区别开来,分别进行归类时,才有可能对它们分别进行数数活动,从而认识数的实际意义。所以说,要会清点物件的数量,必须先学会分类。否则,背出的数词是没有意义的。3.分类能促进幼儿分析、综合等思维能力的发展幼儿学习分类,必须对物体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所以说,分类也是发展幼儿思维的途径之一。幼儿要对物体的特征进行分析、比较,才能找到物体之间的异同点,然后才能对物体进行分类,所以说,幼儿分类活动的过程,也是发展幼儿思维能力的过程。三、幼儿《分类活动》的发展特点幼儿很早就开始学习对物体进行分类。例如,幼儿学习识别周围的实物,分别说出它们的名称,以后又识别这些实物各具有哪些特征,如颜色、形状、大小等等。幼儿在识别某种实物时,就意味着他在按照某种特征或属性把这种实物同另外一种实物区别开来,因此可以说,幼儿在认识和分辨各种实物的过程中,已开始学习按照某些明显的外部特征对物体进行分类活动。但是,幼儿的分类能力是在认识实物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幼儿的知识经验有限,又受到语言发展的影响,所以幼儿的分类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幼儿的分类能力有明显的年龄差异幼儿分类能力的发展与幼儿思维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呈现出阶段性。随着思维能力的发展,其分类能力逐步提高。幼儿分类能力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三岁左右的幼儿不能按某个特征对物体进行分类。这时幼儿对物体的感知是笼统的、模糊的,他们更分不清物体的非本质特征和本质特征。如把具有同样颜色或形状的物体放在一起,而不是把具有共同性质的物体归为一类。例如,幼儿会倾向于把苹果和皮球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苹果和香蕉放在一块,原因是苹果和皮球都是球状的。在知觉特征和概念特征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对于幼儿来说,知觉特征往往会成为占优势的分类标准。第二阶段:4岁左右的幼儿已能初步识别物体的某些特征和属性,也能根据物体的某些明显的特征进行分类,但脱离不了具体的情景或功用。这个阶段幼儿的分类能力还是比较低的。例如,有幼儿会把“飞机”和“火车”放在一起,显然他们是从两者的作用去分类的,当然也可能会有幼儿把“飞机”和“鸟”放在一起,因为“它们都有翅膀,都会飞”。在此,成人要特别注意不要简单地认为只有符合成人标准的分类才是对的。幼儿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分类,分类的依据也会不断改变,因为幼儿分类标准的确定往往受其认知经验和生活经验的影响。例如,幼儿常常会把蜘蛛和蜘蛛网归为一类,而不会把蜘蛛和小甲虫归为一类,这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儿童就是按照这种功能关系将有关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在功能关系和概念关系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功能关系往往会成为幼儿采用的占优势地位的分类标准。第三阶段:5左右岁的幼儿不仅会按事物的颜色、形状等外部特征进行分类,而且开始按实物的用途等特征进行分类。但幼儿这时期的分类活动,还离不开具体的情景。第四阶段:6岁以上的幼儿已能开始按事物的某些本质特征来分类,可以看出,幼儿分类能力的发展是同幼儿思维的发展密切联系着的。(二)幼儿在分类时往往受到生活经验和情绪的影响幼儿的分类活动不仅受到思维水平的制约,而且受到生活经验和情绪的干扰。四、幼儿分类活动的种类幼儿园开展的分类活动分为按对象分类和按包含关系分类两种,(一)按对象分类:按物体的名称、外部特征、量的差异、用途、物体间的联系、物体材料的性质、数量分类。(1)按物体的名称分类。把相同名称的物体放在一起,例如把图书放一起、笔放一起、娃娃放一起等等。(2)按物体的外部特征分类。即按物体的颜色、形状分类。例如很多气球中,按颜色把红气球放一边、蓝气球放一边,或按形状把圆气球、娃娃状气球分开放。(3)按物体量的差异分类。即按物体大小、长短、粗细、厚薄、宽窄、轻重等量的差异分类。例如把大小皮球分别放在两个筐里,把长木棍、短木棍分别用绳子扎起来。(4)按物体的用途分类。例如把蜡笔、铅画纸、手工剪刀归成一类,都是学习用品;把毛巾、茶杯、牙刷归成一类,都是生活用品。(5)按物体的材料分类。例如将塑料做的花片、小碗、玩具电话;木头做的积木、玩具小橱;布做的娃娃、小衣裤等分别归类。(6)按物体的数量分类。例如把数量只有一个的物品归在一起或把数量为两个、三个的归在一起等。(7)按事物间的关系分类。例如在一堆动物与食物中,将小兔与萝卜归在一起,娃娃与香蕉归在一起等。(8)按事物的其他特征分类。在学前儿童的分类活动中,除了以上几种分类形式外,还可以导幼儿观察并找出事物的其他特征与属性进行分类。例如在很多娃娃的图片中,可按娃娃的表情,如哭的、笑的归类;也可按动作姿态,如唱歌的、闭着眼睡觉的归类。再如苹果的分类图片,除了按颜色、大小等特征分类外,还可启发幼儿观察,按有叶无叶的特征分。(二)按包含关系分类按包含关系分类又分为具体概念分类、一级类概念分类和二级类概念分类。所谓具体概念分类,即对同类同名称物体分类,所谓一级类概念分类,如从一堆画有各种水果、车辆、动物等卡片挑出水果、车辆、动物来,或分别归类。所谓二级类概念,如按交通工具、玩具、植物等分类。五、各年龄段《分类活动》的目标在《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中规定,小班阶段支持鼓励幼儿发现环境中图形的相似之处,进行初步而简单的求同和分类活动;中班阶段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引导鼓励幼儿尝试学习按一个维度对常见事物进行分类。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规定,4~5岁幼儿能感知和发现常见几何图形的基本特征,并能进行分类。综上可见,小班幼儿以求同能力的培养为主,中班幼儿则开始进行分类能力的培养。而在进行分类能力的培养时,应从理解什么是分类开始,进而按照他人提出的一维标准进行分类,接着进行幼儿自己寻找一维标准的分类活动。无论是按照他人提出或幼儿自行寻找的一维标准的分类活动中,都可渗透对于多角度分类的理解。在幼儿具备了自行发现标准进行分类的能力后,可引导幼儿自己尝试多角度分类。一维标准分类能力成熟后则可进行二维标准的分类活动,或层级标准的分类活动,一般来讲这两类活动适宜放在中班后期和大班进行。各年龄段分类活动的要求如下:(一)小班1.探索物体的特征,学习讲述物体的异同,能根据范例和口头指示分出一组物体。2.按照物体的每一外部特征(如颜色、形状)和量的差异(多、少)进行分类。3.学习与分类有关的词语:如“相同”、“不同”、“把同样的物体放在一起”、“找出一个和某某一样的物体”。(二)中班1.让幼儿学习按物体的数量分类。2.学习概括物体(或图形)的两个特征。3.理解并掌握有关词语,如“合起来”、“分开”、“分成”等等。(三)大班1.学习按某一特征的肯定与否定进行分类,讲述某种事物所不具有的特征。2.学习按用途分类和按照物体的两个特征分类。(如大小和颜色、颜色和形状、大小和形状、大小和厚薄等)。3.多角度分类与自己确定分类标准自由分类,并解释为什么分在一起。4.学习把集合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子集),比较集合与其子集的数量,初步体验类(集)与子类(子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