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二00七年十二月相关的安全规格(法律)•电气用品安全法·S标记认证(日本)•UL(美国)•CSA(加拿大)•VDE(德国)•SEMKO(瑞典)•DEMKO(丹麦)•BSI(英国)•CE记号(欧洲)•CCC(中国)•其他NEMKO、FIMKO、SEV惠昌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认证摘要序列号客户编号产品编号UL档案号产品类别是否通过认证是/否有生产ULVDESEMKOCSACCC1HSC0594-210020000-HOS-B-001●●无2HSC0612-010020000-HOS-B-002ULE44030●●无3HSC0612-010030000-HOS-B-003●●无4HSC0612-010031000-HOS-B-004●●有5HSC0613-200020002-HOS-J系列ULE108764●有6HSC0613-210020002-HOS-K系列●有71674935-1001-AMP-F-001ULE180120●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共同事项)•关系到安全方面的变更,若没有取得承认的话就不能进行(材料、形状(包含尺寸)、生产场所等)的变更,因此需要时间•在承认方面是制定有效期的电气用品安全法·S标记认证(日本)•平成13年(2001年)法律名称改为电气用品安全法,同时大幅度地进行了革新•从国家主导到民营主导•特定电气用品、特定以外的电气用品•规制对象:112种特定电气用品、338种特定以外的电气用品•义务:事业开始届义务、技术基准适合义务、检查义务、表示义务•罚则:改善命令、表示的禁止、回收等危险的防止命令、徒刑、罚款等•有效期限:对每种电气用品都制定电气用品管理法•昭和36年(1961年)因劣质电气制品的上市而导致多发火灾、触电事例,丛中国民的财产、安全也受到了影响,所以为了保护国民的财产、安全而制定了电气用品管理法。•国家主导•甲种电气用品、乙种电气用品电气用品安全法•·平成13年(2001年)法律名称改为电气用品安全法,同时大幅度地进行了革新•·从国家主导到民营主导•·特定电气用品、特定以外的电气用品•·规制对象:112种特定电气用品、338种特定以外的电气用品•·义务:事业开始届义务、技术基准适合义务、检查义务、表示义务•·罚则:改善命令、表示的禁止、回收等危险的防止命令、徒刑、罚款等•·有效期限:对每种电气用品都制定S标记认证•随着1995年电气用品管理法的改正而诞生•民营的第三者机关•和欧美各国同样随意•是电气用品安全法对象品种的场合适用技术基准•PSE标志-日本产品安全标志日本的DENTORL法(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规定,498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安全认证。其中,112种A类产品应取得菱行认证,340种B类产品应取得圆行认证S标记认证•关于S标记品(第三者认证)•通过1995年的电气用品管制法的改正而诞生了民营第三者机关的安全认证制度(第三者认证制度)。根据此认证制度来给予取得认证的制品做S(=Safety安全)标记。此制度与欧美各国的安全认证同样被承认,根据电气用品安全法的规定,除开被指定品种以外的电气用品都能取得此认证。第三者机关代表的内容如下。•(财)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略称JET)•(财)日本品质保证机构(略称JQA)因进行试验的机关不同,所以认证标记也不一样。例如,通过JET试验的制品,会授予横的S标记或授予S下面标有JET字样的标记。•在本社的制品中,没有取得第三者认证的制品。从2001年4月1日起“电气产品控制法(DENTORL)”正式更名“电气产品安全法(DENAN)”,有别于以往的法规体系的协定性规定的控制,新的体系将由非官方的机构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A类:指定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B类:其它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电气用品管制法电气用品安全法•电气用品管制法把电气制品分为:不作為规制對象的和作為规制對象的(电气用品)2种。为了確保国民的人身安全,而要遵守劣质电气制品不流向市场的义务,所以在设计、制造时作成「技術基准」,并由制造者担当遵守劣质电气制品不流向市场的「技术基准适合义务」。•另外,把电气用品分成:认为比較有可能会发生潛在危險性的「甲種电气用品」(▽中+〒標记的表示)和除此以外的「乙種电气用品」(無表示)2类。关于「甲种电气用品」,注册到通产省(经济产业省)的制造事业者和指定检查机关,是以进行型式的试验方式在确认安全性的基础上而进行规定的。也就是说,是由政府「强制认证」规定的。关于「乙种电气用品」,在制造前向通产省(经济产业省)提出申报的同时,还要制造者自已担任着安全性的确认。•虽然电气用品管制法是按照上记内容为了对应因急据增加的电气用品等引起的火灾而制定的,但是,从制定以来,因有以下通過材料・生産技術的飛躍发展等,作为因电气用品的設計・制作上有问题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事例減少了的结果,現行規定必须由事業者承担以上的成本。没有调整国际的规定而导致贸易发生障害,阻碍了民营交易的进步发展的指摘等,所以重新进行了规定。「电气用品管制法」是從平成13年(2001年)4月1日开始連同法律的名稱一起更改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此次实行的是大幅度地修改。电气用品安全法•电气用品安全法(电安法)在电气用品管制法中,政府直接进行的制造事业者的登记、型式认可等安全性的事前检查已移行为「登记」以及「由事业者的自己确认+第三者机关确认」。另外,废止甲种电气用品以及乙种电气用品,重新定义了「特定电气用品」和「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也重新制定了与其相关的各个表示。关于其表示在稍后再记述。•作为规制对象的电气用品:特定电气用品:112個品種;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338個品種•事业开始的手续事业的申报只限制于日本国内的制造事业者以及进口商而履行的。•技术基准适合义务事业者自己确认所有规制对象品,并且有义务取得、保存只限制于特定的电气用品的认定(承认)检查机关发给的适合性检查证明书。在取得此证明书之前,特定电气用品上要实施电安法所定的表示,若没有表示就不能开始制造。•检查义务:有關規制电气用品的國內制造事業者以及进口商,有義務實施檢查以及作成・保存檢查記錄。•适合性检查的机关由经济产业大臣指定被认定的国内认定检查机关或被承认的海外承认检查机关。•表示:PS-E标记•惩罚条例改善命令、表示的禁止、回收等危险的防止命令、徙刑、罚款等。电气用品管制法和电气用品安全法主要的差异如下法律名称电气用品安全法电气用品管制法目的通过第三者的认证来正确地使用自己的确认制度。作为国家,以事后规制为中心。政府认可的制度。事前规制以及事后规制电气用品的范围對象品種是450個品種。・特定电气用品:112個品種・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338個品种對象品種是498個品種。・甲種电气用品:165個品種・乙種电气用品:333個品種事業的申报所有的电气制品制造事业者或进口商申报有关其制造或进口电气用品的型式。*海外制品,由进口商申报。甲种电气用品登记制造事业者。*可登记海外制造事业者。乙种电气用品申报事业的开始。基准适合义务所有的电气用品・檢查记录的作成和保存・表示义务・技術基準适合义务甲種电气用品・檢查记录的作成和保存・表示义务・技術基準适合义务乙種电气用品・技術基準適合义务标记表示特定电气用品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甲种电气用品在▽中+〒標示乙种电气用品无表示电气用品的认可/适合性检查特定电气用品由认定/承认的检查机关检查适合性甲种电气用品由指定的试验机关进行型式试验和国家的型式认可认可/适合性检查的机关特定电气用品・國內:認定檢查機關・國外:承認檢查機關甲種电气用品・指定試驗機關・特定外國試驗機關表示事項和銷售・使用的制限如果沒有附加表示事項(标记表示、制造事業者名等)的话,就不能銷售・使用。如果没有附加表示事项(甲种是在▽中+〒标示、型式认可番号、制造事业者名等。乙种是制造事业者名等)的话,就不能销售、使用。主要的事后规制表示的禁止危险等防止命令(回收命令)事业登记的取消。型式认可的取消。业务停止命令。惩罚规则罚款:100万日元(或1年以下徙刑)、30万日元、10万日元。法人重课新设:最高罚款是1亿日元。罚款:30万日元(或3年以下徙刑)10万日元、3万日元。技术基准•技术基准就是对有关电器用品进行[防止因利用构造上有危险的或有可能发生故障的机器而引起火灾]的规定。另外,从使用方法、使用状况方面来对有关有危险的机器或有可能发生故障的机器进行必要的最小限基准的规定。•技术基准也叙述了对每种电气用品的分类所制定的要求事项,特定电气用品(旧甲种)和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旧乙种)以及想取得第三者认证的电气用品,规定必须全部符合技术基准。•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安全规格,要求内容具有以其国家的历史、传统等特殊性为背景。虽然技术基准还是日本独自的,但在国际化的潮流中,欧州各国的安全规格机关加强了和正在采用的IEC(国际电气标准会议)规格的匹配性。不管是哪个国家,如果都采用了一个规格的话,符合其规格的制品就可以在全世界通用。在本社与电气用品管制法/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的有哪些制品呢•现在,在本社没有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只是制造特定的电气用品。主要的特定电气用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以及电气用品管制法认可品(电取表示品)的制造缓期期限如下。•电气用品名证明书的有效期限电取表示品的制造缓期期限(销售缓期期限)*1电線(1)橡胶绝缘电线7年2年(7年)(2)合成树脂绝缘电线7年2年(7年)保险丝(1)温度保险丝7年2年(7年)(2)管形保险丝7年2年(7年)配线器具(1)漏电遮断器*27年3年(10年)(2)插座*37年3年(10年)在本社与电气用品管制法/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的有哪些制品呢•*1表示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日是从平成13年(2001年4月1日)开始的。•*2本社的漏电遮断器与此相符合。•*3本社的AC电源插座与此相符合。•*4本社的连接器与此相符合。•*5本社的电池充电器等的充电器、AC连接器与此相符合。•因为此适合性检查证明书发行了登记事业者、制造工场以及每种型式的区分,所以这些若是相同的话,即使在开发不同机种的场合,也没有必要再次为了取得证明书而接受适合性检查。但是,因为有技术基准适合义务,所以其开发的产品必须要确认是否符合技术基准。在本社与电气用品管制法/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的有哪些制品呢(3)连接器(插销)*47年3年(10年)其它的交流用电气机械器具(1)直流电源装置5年2年(7年)*1表示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日是从平成13年(2001年4月1日)开始的。*2本社的漏电遮断器与此相符合。*3本社的AC电源插座与此相符合。*4本社的连接器与此相符合。*5本社的电池充电器等的充电器、AC连接器与此相符合。因为此适合性检查证明书发行了登记事业者、制造工场以及每种型式的区分,所以这些若是相同的话,即使在开发不同机种的场合,也没有必要再次为了取得证明书而接受适合性检查。但是,因为有技术基准适合义务,所以其开发的产品必须要确认是否符合技术基准。UL简介•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Laboratories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由火灾保险公司而设立•在北美安全规格中有比起触电事故对策更重点考虑的是火灾事故对策的规定•成立于1894年,目前UL共有近800多套标准,其中75%被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AmericanNationalStandardInstitute)采用。UL承认的必要性•出口美国的电气制品(配套)若不是UL承认品就会限制在美国销售或限制不能生产,所以电气制品厂家(组装厂家)必须要取得UL承认。为了取得承认,通过使用UL承认部品来企图削减试验费用以及缩短试验时间,所以组装厂家要求部品厂家必须要纳入UL承认品。对于部品厂家来说也会将自社的制品作为UL承认品来附加定价再销售给组装厂家,所以这样做对两者都有利。•出口到美国的电视机或收音机、磁带式录音机等,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