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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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据收集和运用目录一、证据收集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二、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的收集与应用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把握安全驾驶,利人利已一、交通事故收集处理证据的重要意义“精于法律,博于证据”,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是指交通事故处理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查对核实的,用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1、是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2、是查明案件,再现事故发生经过的必要条件;3、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4、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一)交通事故证据与刑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及区别交通事故中的证据与刑事、民事诉讼证据都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两种证据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证据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就作为刑事证据使用。但也存在着区别如:1、证明的对象不同。2、举证的责任不同。3、收集证据的手段不完全一样。(二)交通事故证据的基本特征1、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所应具有客观存在性。2、关联性,又称“相关性”、“因果性”,它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内在联系,才能作为交通事故证据使用。3、合法性,也称“法律性”。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以下内容: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证据的形式必须合法;收集、提供证据的方法、手段合法;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三)交通事故证据的证明对象。1、发生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交通环境。3、交通事故的后果。4、鉴别证据的真伪。(四)证据的分类认定当事人有责任的证据上是有责证据。否定当事人有责任的证据是无责证据。交通事故一经发生,其证据的性质就是特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把证据按其对所证明对象(调查事实)的关系来区分,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实物证据是指客观存在的各种痕迹、物品等。言词证据是指事故处理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经过调查,询(讯)问收集的证据。原始证据是指从第一来源,即原始来源直接获取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中转第一手来源,即转手得来的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材料(五)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证据、痕迹物证和涉案实物照片。涉案车辆现场散落物各类痕迹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现场勘查笔录、照片、现场图等书面材料,是以记载的内容来起证明作用的,其作用有三方面:1、确定事故性质、确定当事人身份。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一定都是交通事故,要根据物证、书证来加以判断、分析。2、证实交通事故的情况,揭露交通事故发生的真相。3、是核实其他证据可靠性的手段之一。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就自己知道的交通事故案件事实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特征:1、证言必须是证人就自己所感知的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直接向办案人陈述。2、证人需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3、证人证言与当事人陈述(辩解、申述)相比,更客观、真实。4、证人证言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相比,证明的范围更加广泛。5、证人证言证明事故的程度比较深刻,有时甚至是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中的主要事实。6、证人证言是建立在个别陈述的基础之上的。3、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发生事故的经过和所了解的情况,直接向办案人员所作的陈述和辨解。4、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主要分以下几种:1、道路技术鉴定;2、车辆技术鉴定;3、车速鉴定;4、人身鉴定;5、物品鉴定;6、物证技术鉴定。5、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是指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事故现场、车辆、人员等进行勘验或检查后,对勘查顺序、过程、勘查方法、勘查结果或检查结果所做出的文字记录。(1)尸体检验:尸表及解剖检验,尤其要结合鉴定结论和事故车辆等物证进行审查。(2)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等。①第一现场;②其他现场。第一现场指认现场(3)物证勘查:物证照片、物证勘查笔录等。①事故车辆勘查;②指纹、足迹、毛发、血迹等痕迹勘查;③有关文字材料勘查;④其他物证勘查。(4)活体人身检查:检查人身伤害情况,包括人身检查笔录、人身照片等。6、视听资料交通事故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调查工作的录音、录像、电子数据及视频监控资料等。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主要分以下几种:1、道路技术鉴定;2、车辆技术鉴定;3、车速鉴定;4、人身鉴定;5、物品鉴定;6、物证技术鉴定。二、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的收集与应用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交通事故证据收集的时间性很强,在事故发生以后,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收集、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及时寻找证人。2、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的工作必须是客观的和全面的。所谓客观收集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严谨的态度、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3、收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能停留在一些表面现象上,必须注意发现和提取真正同交通事故有关并对查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有着实际意义的证据材料。必须依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第一,收集证据的主体要合法,一般程序事故处理必须有两人以上,具有事故处理资格的人处理;第二,收集的方法和手段要合法;第三,必须经过传唤(口头传唤要记录在案,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后再进行询(讯)问;第四,检查物品、场所、人身应当出示证件和出具检查证才能进行检查。必须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收集证据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和专门性问题,要充分将刑事侦查手段、方法、理念,技术侦查手段等引入交通事故证据收集中。a)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类型及其特点,通过观察事故发生时所接触到的物体和接触部位所显现出来的异常现象,确定勘验的重点部位;b)观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地面、事故车辆、伤亡人员及其他有关物体的接触部位寻找可疑物;发现留在现场的地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及其他痕迹;c)采用多波段光源、红外光源、紫外光源、警犬气味识别、试剂、电子显微等手段和装备,在不同角度下观察,发现痕迹物证;如何发现物证d)勘验、确定相应痕迹的造痕体及承痕体,以及造痕体和承痕体的接触部位。对于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应分析是否为本次事故所形成,查找造痕体和承痕体第一次接触时的具体部位;e)地面痕迹被尘土、散落物覆盖时,在不妨碍其他项目勘验的前提下,可照相后清除覆盖物再勘验。如何发现物证1、交通事故现场获取的物证有三大类:一是事故附着物;二是事故散落物;三是事故痕迹等(一)现场勘查获取交通事故中的物证1、油漆物证的提取注意:提取供比对或“特定的同一认定”的微量物证材料时,要制作提取笔录,由见证人、被提取人签字。同时应当对提取过程进行拍照。2、塑料、玻璃物证的提取交通事故现场较大片的塑料片、玻璃片如能拼合起来,应尽量拼合并且拍照;对散落在地面上的塑料片和玻璃片,可用镊子夹取,装入透明塑料袋内;细小的塑料颗粒和玻璃颗粒可装入玻璃瓶内。3、毛发和纤维物的提取。毛发和纤维物证应用干净的镊子夹取,在提取前,应拍摄它们的原始附着部位和附着状态。现场遗留的轮胎橡胶粉末粗大的,可用镊子直接夹取;对于细微的橡胶粉末,可用一小块沾水的纱布或脱脂棉球轻轻沾取。收集地面轮胎痕迹中的橡胶粉末时,应在橡胶粉末集中提取,提取嫌疑车辆的橡胶检材时,可用刀片直接在轮胎表面切取,并注意在检材瓶上注明提取的部位及轮胎牌号。4、橡胶物证的提取由于很多油脂类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挥发性,所以对各种油类物证可用镊子夹住干脱脂棉或纱布提取,过后迅速放入玻璃瓶内,提取时就注意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油渍,避免汗液污染。5、油脂类物证的提取6、血液及人体组织的提取事故现场遗留的血液较多时,可用纱布沾取后晾干;对少量血液可用手术刀刮取;对无法刮取的可用镊子与夹住浸有生理盐水的脱脂棉球或纱布擦拭血迹后晾干。7、指纹、轮胎压痕等痕迹的提取手印、指纹的提取一般都采用粉末显现法,然后用透明胶纸提取;对足迹提取一般采用照相方法。对制动拖印、滚印、压印、侧滑印等痕迹采用照相、测量方法。夜间痕迹不明显的要用粉笔沿制动拖印两侧画出来再进行拍照,对肇事逃逸的制动拖印,压印等还要测量轮胎宽度,轮距等。滚印滚印是指车辆轮胎相对于地面作纯滚动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制动开始阶段也会留下制动滚印。能清晰反映轮胎胎面花纹形态、花纹组合形态、胎面磨损、机械损伤和行驶方向等特征。见图(二)几种常见痕迹压印是指车辆轮胎受制动力作用,沿行进方向相对于地面作滚动、滑移复合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压印显示花纹结构加粗和畸变延长的形态。压印是制动拖印的前段,与拖印黑带接连,压印因受制动力影响,印痕形态一般都有纵向滑移,花纹结构拉长变形。见图压印拖印是指车辆轮胎受制动力作用,沿行进方向相对于地面作滑移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特征为带状,不显示胎面花纹,宽度与胎面宽度基本一致。基本上印迹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有时也会因制动跑偏或外加力矩的影响而有所偏离。见图A.3。拖印车辆轮胎受制动力或碰撞冲击力或转向离心力的作用,偏离原行进方向相对于地面作横向滑移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特征为印迹宽度一般大于或小于轮胎胎面宽度,一般不显示胎面花纹,有时可能出现一组斜向排列的平行短线状印迹。侧滑印挫划印是指硬物或其突出部分在路面上移动时,对路面造成的滚轧、刮擦印迹或沟槽。挫划印(三)道路交通环境中有关证据的收集1、交叉路口:是指在同一平面上的交叉道路,通常分为T形、十字形、X形、Y形、错位和环形等六种交叉形式。图1-1acbd图1-2图1-3图1-4规则的丁字路口测量不规则的丁字路口的测量•2、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是根据时间原则进行控制的。•交通标线:是根据空间分离原则进行控制。•交通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警告标志。R=AB²+4(CD)²-CER=AD²+CD²-CE3、弯道:道路中心线平面投影弯曲的路段称为弯道。ABCDE8CD2CD•4、坡度。指不水平的路段,分为纵坡度、横坡度。纵坡度是指道路纵断面上中心线与水平不平行的路段,即指纵向倾斜度。HLa坡度=H/L×100%横坡度:横向断面线与水平线有类角的路段称为横坡度,主要是指在道路弯道处,为了抵抗车辆转弯时向外倾斜的离心力,将弯道筑成外侧高,内侧低,使路面向内倾斜的坡面,其夹角tga值叫超高,用“+”号表示;反之叫反超高,用“—”来表示。5、行车视距是指车辆驾驶员能够嘹望到的道路前方的视野极限距离。停车视距,是指在道路上足以使车辆驾驶员发现障碍时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应保证的最短安全距离。会车视距是指两辆相对行驶的车辆驾驶员能相互发现,并能制动停车而且不至于相撞的最安全距离,其长度在设计上取停车视距的两倍。acb接触点测量方法:在道路中心取驾驶员眼睛高度(1.2米),能看到对方道路中心向上高出10厘米外的距离6、其他道路因素:障碍物、路面积水、结冰等应当测量障碍物长、宽、高、面积所占用道路的宽度。这些因素虽然不能直接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但也是引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全面收集这些证据对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预防都具有重要意义。案例:2006年9月7日,发生在我市西城路一起死亡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一个慢弯道,弯道半径在500多米,水泥路面,此路段外临大河,因此路段设有防撞墙,墙基出水口因前两天下大雨,泥沙堵塞出水口,造成道路半边积水最深处深度达10厘米,两辆相对行驶的轿车行驶到此路段,其中靠河边一侧的车辆因躲避积水而占用对向车道,在发现对方来车以后急往山坡上打方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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