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油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总方针,按照“点面结合、点上管死、面上关住”的森林防火工作总要求,切实做好油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反应灵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把油区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油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规范性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2002.6.29)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83号,1998.4.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1.29)4、《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2009.1.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6、《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42号)7、《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9、《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2010.12.28)10、《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1.7.15)11、《志丹县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志政【2006】84号)12、《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1.8.1)1.3编制的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油区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志丹县防火应急办为主,消防队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2、尽职尽责、部门联动原则:全场各科室、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防火督办责任区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油区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3、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在应急处置油区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组织职工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4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永宁采油厂所辖油区内发生的一般以下森林火灾事故。1.5危险源分析永宁采油厂下设六个采油部门,分别为双河东区采油大队、双河西区采油大队、永宁区采油大队、洛河区采油大队、周河区采油大队、河川区采油大队,其中永宁区、河川区采油大队地处志丹县白沙川森林保护区、麻台森林保护区、安条森林保护区,都属一级防火区域。在采油生产工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原油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引燃井场周围林区树木;(2)林区井场高压电源引发火灾事故;(3)林区井场原油加温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4)采油员工日常生活取暖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第二章油区森林火灾的预警和扑救保障2.1厂内成立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厂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下设办公室在生产运行科,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组建防火专业队伍。2.2地处林区的各采油区队共同承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2.3重点防火区域,必须成立值班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负责收集油区森林防火情况,向上汇报森林防火情况,做好值班记录。2.4承担森林防火其他职责的人员,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考勤制度待令,做好火源管控和其他防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2.5采油区队防火办公室附则森林防火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森林防火档案管理、防火资料上报及与上级防火机构的联系。2.6火源管控1、各油区检查站队进出油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实行防火提示告知、火源检查、火源代管。2、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发现油区外协施工队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3、密切注意用电安全,定期维护输电线路,以防因线路老化段落引发森林火灾。2.7防火宣传1、每年11月为防火宣传月,宣传工作要覆盖整个地处林区的作业区域。2、防火宣传主要以会议、告知信、标语、传单等为主要宣传方式。3、在油区道路旁和显著位置,制作固定宣传标牌。4、厂森林防火应急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具体执行宣传任务。2.8防火设备的维修保养1、在油区建立防火物资库,健全保管制度,随时掌握物资的使用和储存情况。2、扑火物资每年至少要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发挥作用。车辆及其他附属设施,有故障及时修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保持防火通讯设备良好运行状态,熟练掌握使用技术,如有故障,及时修复。2.9区域联防1、建立与邻近区队联防制度,在林区密集的采油区域建立联防中心,为日常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信息支持。2、与邻近乡镇、林场建立联防机制,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取得支持。2.10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每年进行防火培训2-3次,预案演练1-2次,增加防火知识,提高实战能力。第三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3.1值班接警森林火灾值班室接警报告流程图如下: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2.1应急组织机构现场应急专业组队(站)调度值班室事件信息来源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应急指挥部火场扑救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力量增援组火案调查组管理流程走向信息流程走向3.2预案启动永宁采油厂所辖油区内发生一般以下森林火灾时,由厂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总指挥宣布启动,当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时,《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志丹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市省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3.3预案启动程序:油区森林防火值班室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及时掌握火场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场扑救等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向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向指挥长报告情况,由指挥长决定预案的启动。3.4预案执行:预案启动后,林区采油部门工作人员和厂内其他应急部门要服从森林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严禁擅自行动,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扑火战机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3.5预案执行期间,前线指挥部有有限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力,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第四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本预案启动后,全厂各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扑火救灾工作。为确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厂应急指挥部在必要时设立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力量增援组(各组人员组成见附件)。4.1永宁采油厂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4.1.1人员组成总指挥:厂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副厂级领导成员:各科室(队、站)负责人4.1.2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督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人员、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火灾情况工作报告或火灾损失评估报告等。及时掌握掌握、分析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4.2前线指挥部及扑救队伍的设立:森林火灾发生后,对于火势较大,扑救困难,需要调动周边扑救力量或者需要请求上级防火主管部门调动其他力量的,应迅速成立火灾现场前线指挥部,分别确定火场前线总指挥、副总指挥,具体负责火场扑救指挥。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组建前线指挥部,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部署执行。4.3火场扑救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负责指挥扑救工作,采油区大队长具体担任扑救任务,大队长不在火灾现场的,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不在现场的,由经验丰富的班组长负责。组成人员以防火专业队员为主,其他义务扑救队员为辅,负责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看守,清理及检查验收工作。4.4通讯联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以办公室、宣传室和值班后勤人员为主。负责值班备勤和信息传达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值守值班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火情信息的畅通。4.5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成员以后勤服务科、企管科、人力资源科、物资供应科等科室工作人员为主。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伤药等物资的调配和供给保障,安抚扑火伤亡人员,照顾受伤人员。4.6力量增援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负责需增加扑火力量时的人员补给。4.7火案调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成员以纪检监察室、安全环保质监科等工作人员为主。负责协调森林公安为主,配合森林公安对火灾进行调查,火案查处工作。第五章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5.1逐级报告1、各责任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在3分钟内弄清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先期进行扑救。2、火灾发生部门值班人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在2分钟内弄清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火场扑救力量、火场天气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3、事发单位值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就近调动扑救力量,组织或增援火场扑救。同时向厂应急总指挥报告火情态势。4、厂应急总指挥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确定一名副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对于火势大、控制难,一小时内无法扑灭明火的,应立即赶赴现场一线指挥。同时按要求向油田公司(0911-8018134)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0911-6622349)及消防大队(0911-6973139)报告。5、油区森林火灾上报过程中,接、报双方值班人员均要做好报告内容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瞒报。5.2分级处置在逐级上报油区森林火灾情况时,应同时做好先期扑救处置工作,厂内设定四级处置机制。1、各防火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必须迅速组织责任区的扑救队伍进行处置,尽力控制火势。2、事故发生部门值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增援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3、厂应急指挥长接到指示后,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做出对火场扑救工作的指示,部门值班领导要根据指挥长的指示,组织人员,调动兵力,进一步增强火场扑救力量。4、遇有火场控制难度大、较长时间内明火尚未扑灭等重大情况的,由指挥长请求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增援。5.3扑救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我厂油区火场扑救组具体成员如下:5.4人员集结1、火场扑救组人员接到扑救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着好防火服装,准备“1、2号工具”、手电、水壶、风力灭火机、对讲机等扑火设备,乘值班车,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火场指挥或队长的命令和安排,明确分工,科学有序地进行林火扑救。2、火案查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准备好照相机、摄像机等相关调查取证和现场维护工具,随同现场指挥出发,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主要任务是进行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掌握第一手火场资料,协助扑救火灾。火势控制后,调查知情人员,依法对火灾肇事者进行处理。3、后勤保障组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位,迅速组织饮食,常用烫烧伤药品等后勤物资,运送火场一线。4、通讯联络组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火情信息反馈及火情信息记录工作。5.5扑火救援油区森林扑火力量难以控制火势,需要实施紧急扑救支援的由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求支援。对火势大,难以控制,需要动用不对官兵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告,经上级防火指挥部同意后动用部队官兵的,请县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5.6火场清护1、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消灭残火、暗火,防止死灰复燃。2、明火扑灭后,火场现场指挥部要安排不少于扑火总兵力10%的人员看守火场,比较的火场要组织多个小组分段负责。火场留守由火场现场指挥部明确一名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3、火场留守人员至少要看守36小时,时刻注意观察情况,巡逻清理暗火,已有复燃马上扑灭。经反复检查清理,报经指挥部批准后,留守人员才可撤离火场。5.7扑火原则1、在扑火过程中,注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设施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3、在扑火战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