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2007年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了《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通州新城规划》),明确通州新城是北京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是一个面向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服务新城。为进一步落实《通州新城规划》,加快新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通州实际,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编制《通州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1)落实新城总规,强化城市职能。从区域研究入手,明确通州新城的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区、分层次的深入细致研究,充分保障新城各类职能的优化与完善。(2)体现新城标准,突出通州特色。摒弃旧有卫星城的认识,倒入全新的新城思维,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保障通州新城的发展目标(区域服务中心、文化产业基地、滨水宜居城市)得以实现。(3)加强规划统筹,重视区域协调。统筹考虑通州新城资源与生态保护、空间发展、经济、社会、文化与旅游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统一部署,合理分配。立足区域条件,城市发展循序渐进,近期、中期、远期均需强化与周围区域的协调,保障通州新城的可持续发展。第3条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加强总量控制。针对通州新城发展目标与现状问题之间的矛盾,规划强调生态环境建设优先于其它各项建设,为保障全空间生态网络的目标得以实现,需加强对建设用地与人口规模的严格控制。(2)系统优先,分区管理。规划编制用地布局应充分考虑各类设施系统与系统之间、各系统内部不同要求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综合部署,做到不漏项,不重复建设。并从新城、分区、街区、地块的不同层面,做到宏观、中观、微观多层面的规划控制与管理。(3)公共设施优先,保障城市健康、安全运行。保障三大设施(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公共安全)的落实,深入细致研究各类设施实施的可行性,保障其不被经营性项目所侵占。(4)有利于政府对城市建设的科学控制与管理。尊重现状已有规划审批情况,注重规划的延续性。对土地储备、一级开发、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进行重点研究,与规划管理进行有效衔接。第4条规划的重点内容(1)强化城市职能(2)优化用地布局(3)控制建设强度(4)规划空间形态(5)落实三大设施(6)突出地区特色规划的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005年)(3)北京市人民政府对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2007年)(4)《北京市限建区规划》(2007年)(5)《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2007年)(6)《北京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技术要点》(2007年)(7)《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号)第5条规划范围《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确定的新城中心区规划范围是155平方公里,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细核边界后划定新城中心区范围是155.57平方公里。第6条本规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及其分局)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须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第7条限制建设要素根据《北京市限建区规划(2006年—2020年)》,通州新城中心区限制建设要素分为六级,即绝对禁建、相对禁建、严格限建、一般限建、适度建设和适宜建设。(1)绝对禁止建设要素共1项:分洪口门。(2)相对禁止建设要素共9项:地下水厂、110KV变电站防护区、220KV变电站防护区、110KV输电线路防护区、220KV输电线路防护区、550KV输电线路防护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一级区、基本农田、河流型湿地。(3)严格限制建设要素共16项:地下水源防护区、地震活动断裂带、广播电视发射保护区、粪便处理厂防护区、垃圾填埋场防护区、垃圾综合处理厂防护区、污水处理厂防护区、二隔现有和规划林地、一般生态公益林地、一般耕地、一般农地、城市道路噪声一级区、公路交通噪声一级区、轻轨噪声一级区、其他机场噪声影响区、铁路噪声一级区。(4)一般限制建设要素共17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源补给区、平原区工程地质较差区、沙土液化区、广播电视发射控制区、微波通道辐射防护区、洪水相对安全区、中心城蓄滞洪区、二隔其他绿色限建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平原区农田林网、滨河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二级区、城市道路噪声二级区、公路交通噪声二级区、轻轨噪声二级区、铁路噪声二级区。(5)适度建设要素共6项: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地下水环境较不适宜区、平原区工程地质一般区、地震动0.2g地区、重点风沙治理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三级区。(6)适宜建设要素共2项:平原区工程地质较好区、土地沙化区。第8条土地利用情况结合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将新城中心区用地划分为新发展地区、可改造地区和现状保留地区。(1)新发展地区指以耕地为主,拆迁量较少,开发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新城01、02、03、06、09、10、11片区,总面积约5322公顷,占新城规划总用地的34%。(2)可改造地区指需要大规模改造的新城建成区。主要包括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零散工业仓储用地等,总面积约5044公顷,占新城规划总用地的32.5%。(3)新城其余的大部分区域为现状保留地区。总面积约2244公顷,占新城规划总用地的14.5%,除部分零散用地需调整外,其余区域以整治为主。第9条土地使用权属新城现状土地使用权属情况可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1)国有土地38.5平方公里,占新城规划总用地的25%。(2)集体土地87.4平方公里,占新城规划总用地的56%。其中:集体建设用地约28平方公里,集体农用地59.6平方公里。第10条规划审批情况自2004年至今,新城审批项目170项,总用地面积1740公顷;已批未建项目54项,总用地面积554公顷;所有项目中授权一级开发项目29项,总用地面积约700公顷。第11条现状综合分析现状城市规模、生态环境及空间形态为通州新城未来发展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在用地功能布局、道路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通过规划手段加以优化、完善。(1)01片区:现状以耕地及村镇建设用地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2)02片区:现状以耕地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3)03片区:现状主要是村镇建设用地和耕地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4)04片区:现状以城市已建成区为主。(5)05片区:现状以城市已建成区为主。(6)06片区:现状主要是村镇建设用地和耕地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7)07片区:现状以城市已建成区和可改造区为主。(8)08片区:现状以城市已建成区和可改造区为主。(9)09片区:现状主要是大型污染企业东方化工厂,未来将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10)10片区:现状以耕地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11)11片区:现状以耕地和开发区为主,是新城的新发展地区。第三章新城总体规模控制第12条片区划分与主导功能按照通州新城中心区布局特征,以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河道等为界线,将新城中心区划分为11个片区。片区作为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筑高度等内容在分区层次上确定控制数据及相关内容的基础平台。(1)01片区是以生态湿地保护区为特色,休闲娱乐、商务、高等教育及低密度居住相结合的片区。(2)02片区是以高等教育为区域特色,以高尚居住为主体的片区。(3)03片区是引导发展科技创新及文化产业,以居住为特征的片区。(4)04片区是通州新城西部门户地区,以居住、区域零售为特征的片区。(5)05片区是以运河为轴线,以文化产业为特色,商务金融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6)06片区是以行政办公、休闲娱乐、医疗康体为主的片区。(7)07片区是以区域商贸为特色的城市居住新区。(8)08片区是以体育、休闲为主导功能,辅以中高密度居住的片区。(9)09片区是新城远景发展的中心之一,城市预留发展备用地。(10)10片区是以专业会展、主题公园为特征的商务娱乐新区。(11)11片区是以土地集约利用示范的都市工业及新型住宅、张湾古镇旅游为主的片区。第13条街区划分依据城市主次干道等界线,对新城中心区11个片区继续划分到规划街区,每个街区的用地规模约2~4平方公里,共56个街区。(1)街区是具体落实公共设施、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绿化、城市空间形态等的基本单元。(2)街区是控规编制和局部调整研究的基本单元。(3)街区宜作为今后城市综合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基础资料统计的基础单位,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城市综合信息平台。第14条人口规模控制按照《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通州新城中心城区规划人口为90万,预留达到百万人口规模的发展空间。根据各片区的用地功能等具体情况,确定各片区的规划人口控制规模为:(1)01片区—9.7万人,02片区—13.4万人,03片区—9.3万人,04片区—14.3万人,05片区—16.6万人,06片区—5.56万人,07片区—27.4万人,08片区—9.9万人,10片区—6.7万人,11片区—3.3万人。(2)按照《通州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总建筑规模估算,新城中心区规划居住人口容纳量约117万人。为保证该地区生活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并达到合理的规模,本规划以居住人口容纳量核定各类配套公共设施的规模。第15条片区规模控制新城中心区范围约为155.57平方公里,其中01片区11.4平方公里,02片区10.66平方公里,03片区11.84平方公里,04片区8.33平方公里,05片区14.94平方公里,06片区23.71平方公里,07片区15.31平方公里,08片区9.52平方公里,09片区11.58平方公里,10片区12.06平方公里,11片区26.19平方公里。第16条建设规模控制新城中心区规划建筑规模约为920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3200万平方米,居住4200万平方米,市政130万平方米,仓储126万平方米。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17条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体现北京“国际城市”和“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展示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场所,是新城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要严格限制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途变更和用地流转,对不符合发展要求的现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服务水平;新建设施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第18条教育设施通州新城教育设施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1)基础教育:全面改善托幼、中小学等基础教育设施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落实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规划期末总用地约260公顷,建筑规模约210万平方米。(2)高等教育:优化整合现有的包括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成人高校的高等教育设施。(3)职业教育:结合新城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建设。第19条文化娱乐设施(1)引入市场机制,在进一步加强现状文化设施综合利用的同时,多渠道新增文化设施(2)合理进行文化设施的布局,保障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3)加强现有文化设施的改造和设备的完善,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率,严禁挪为它用。(4)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96公顷。第20条体育设施(1)加快体育设施的建设,提供多种类型的体育活动场地;加强社区健身场地建设,支持全民建设运动。(2)增强新城内学校、机关团体内部体育设施的开放度和对外服务的时间。(3)规划体育设施用地91公顷。第21条医疗卫生设施(1)医疗卫生设施包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设施两大体系。(2)完善以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特色专科医院为辅的医疗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医疗急救和卫生监督设施为主的公共卫生设施体系建设。(3)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33公顷。第22条社会福利设施(1)社会福利设施包括养老院和残疾人康复中心。(2)建立并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预防、保健、医疗、护理等综合健康需求,对现有养老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服务水平。(3)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0公顷。第23条邮政设施(1)邮政设施包括邮政局、邮政支局和邮政所三级设施。(2)邮政所可不独立占地,建议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