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项目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四部分采购服务需求说明及标准要求1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19第七部分附件22第一部分项目招标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定对杏花岭区办公楼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杏花岭区办公楼物业管理公开招标二、项目编号:杏政采-G-2008-03三、采购项目:杏花岭区办公楼(15层,20000余平米)物业管理(详见标书)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标书出售时间及地点: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太原市解放北路230号,杏花岭区疾控中心6层)。六、投标人资格和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24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包括三级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报名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资格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现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退还。八、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9:00点地点:另行通知。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会及时通知投标人十、联系方式:0351-3045887张锐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3/241.1“招标人”指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1.2“投标人”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3“中标人”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1.4“投标货物”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和服务。2投标人资格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投标费用3.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人的权利4.1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采购需求(5)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4/24(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太原市政府采购网()以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解释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编写9.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9.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签署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废标或无效标。9.4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5/24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10.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份数11.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12.2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12.3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2.4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12.5尽可能提供有实质性响应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奖励证明和能够证明其资信、全面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料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就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进行唯一报价。13.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6/2413.3投标报价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对某种货物只允许有唯一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5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文件的签署14.1投标文件应由法人或被授权人按规定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14.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书写(打印)清楚工整。凡修改、涂改、增删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盖章。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投标保证金用于防范因投标人行为而对本次招标带来的风险。15.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的投标而认定为无效投标。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足额交纳),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15.6中标单位拒绝遵守“投标保证函”中的条款或拒绝与需方签约,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24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标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分装、密封,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7.2投标人应在所有封袋封口处加贴封条。17.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7.4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招标人,双方核实后共同密封,由招标人开具收据。17.5投标人一经投标,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18.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9.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19.2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9.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9.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9.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开标20开标8/2420.1招标人在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如不出席责任自负。20.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确定密封无误后开标。20.3开标时,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报价表的有关内容,以及招标人需要宣布的内容。20.4如果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变更采购方式进行开标、评标。20.5招标人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六、评标21评标委员会21.1成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2评标原则:公平公正、优中选优。23评标办法23.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由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分别对每一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文件评分,据以形成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据此确定中标。23.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评审24评审工作24.1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评标组成人员负责。9/2424.2评标组成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招标货物规格、技术、质量、伴随服务、交货(完工)日期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4.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评标委员会(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5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填列不真实、不清楚、不全面的,评标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设备)技术、质量、服务等情形,可作为废标处理。24.6评标组成人员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该书面文件须由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6确定中标人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比较。依据本次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7.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7.2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落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10/24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28.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7日内,在太原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人名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解释落标原因。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履约义务后(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30.2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30.3如遇中标人违约,招标人视具体情况重新组织招标。30.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31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243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第四部分采购服务需求说明及标准要求1、保洁内容:办公大楼区域内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标准:(1)、庭院、门厅、走廊每天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场、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2)、电梯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