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应重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3、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阻塞。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6、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9、营业期间消费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10、加强防火检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二〇〇九年月日13附件2:消防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13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十二、认真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并如实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基本情况报告表》。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名:承诺时间:4附件3:公众聚集场所基本情况报告表填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面积安全出口总宽度(m)安全出口数量(个)序号自查内容自查结果1办理证照是否齐全(工商营业执照、文化许可证、环保审批手续、消防审验及开业前检查、税务登记、治安报备等)2场所所在建筑名称、使用性质及其层数3营业核定人数4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沿疏散走道、墙面或主要疏散路线设置,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装饰5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是否经过阻燃处理6防火门能否正常启、闭,闭门器是否完好。7利用手动按钮能否启动防火卷帘。8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有无锁闭现象59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是否有效。10消防泵能否正常启动,远距离启泵按钮能否启动消防泵。11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12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连接是否牢靠,水压是否正常,有无漏水现象。13能否通过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14消防事故广播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从背景音乐状态下能否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15紧急情况下,能否及时将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16灭火器有无严重锈蚀、变形;压力指示器的指针是否指示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保险销、铅封(塑料带、线封)是否完好无损;如使用干粉灭火器,是否为ABC类干粉灭火器。17消防应急灯具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切断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后,是否立即转入应急状态,主电源恢复后,是否能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18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符合单位实际。其它情况说明6附件4: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动员部署情况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领导批示(次)领导带队检查(次)政府召开会议(次)政府印发文件(个)出动检查组(个)出动检查人员(个)整治范围底数(个)检查数量(个)下发法律文书(份)发现火灾隐患(处)整改火灾隐患(处)警告(人次)罚款(万元)责令三停(家)取缔(家)行政拘留(人)吊销营业执照(家)公共娱乐场所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说明:1、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统计数据包括县(市、区)。2、各项数据填报累计数。3、每月14日、29日上报。填报人:联系电话:审核人:7附件5:“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内容“六个必查”是指:一是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是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是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是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培训;六是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六个一律”是指:一是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停止施工;二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三是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对地下营业性场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五是对采用聚氨酯类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六是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