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管理制度为了严明纪律,强化公司的执行力,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有效降低各类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的,不论其职位高低,均予以辞退或解聘,并不给予任何补偿;外包施工单位违反的,处以500-50000元罚款,并将违规人员驱逐出园区。1、关于安全的零容忍:1.1、违反公司禁烟防火规定,携带烟(火)、易燃易爆品入厂,或者在禁烟区吸烟的;1.2、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在园区内违规动火作业的;1.3、上下班途中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助力车的;1.4、违反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使生产、环境、设备、人员受到较大影响的;1.5、酒后上岗和上班期间饮酒的;1.6、在园区内披头散发的;1.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施救措施,逃离现场的;2、关于纪律的零容忍:2.1、上班时间睡觉、打牌、下棋、看电影、玩游戏或从事其它不正当活动的;2.2、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同时按照相关处罚制度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的;(同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5、聚众罢工、消极怠工,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2.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2.7、散布不良信息、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2.8、进出园区人员拒绝接受检查的。3、关于环境的零容忍:3.1、未经环保部取样确认排口,擅自排放含重金属、油份或者含酸碱性废水的;3.2、擅自关停环保设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3.3、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的;3.4、发现环保事故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的;3.5、破坏园区绿化、道路和公共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