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工程保密制度2015-12-1510:21人事资料网收藏本页字号:T|T工程保密制度总则1、保密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安防工程中涉及到用户单位机密以及公司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机密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位。2、组织机构建立公司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以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和公司经理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针对每个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3、保密内容保密内容包括:工程技术实现原理、软硬件使用密码、工程施工线路及设备布局图、工程进度及扩展方式、通信及交换协议、工程实施细节合同等。细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全国监控工程保密制度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客户机密。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对于公司客户的安全资料进行保密,对所做安全防范工程的重点部门结构、防范措施和设备安装情况进行严格保密,相关资料由公司统一存档。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文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技术部门的设计图纸、原始资料等必须进行保密存放。全国监控工程保密制度第十一条对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安-全防范等级制度进行密级划分,并根据项目的密级级别制订相应的项目保密守则,原则上保证该项目从立项、实地勘查、项目各类图纸资料,设计方案,设备线路分布,值班人员换岗情况等原始资料和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由该项目指定的人员进行独立存放,实行联合签名制度,保障所有资料在借阅、使用、复印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计算机中的电子文档要进行加密处理,到工程结束后,将所有资料刻制光盘送保险箱存储,已备调用。全国监控工程保密制度第三章责任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0-10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或公司客户严重损失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做到机密不得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2楼回目录工程造价保密制度工程保密制度|2015-12-1521: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执业信誉,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客户和本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规范化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均应遵守执行本制度。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第二章保守客户秘密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清查、核实、审计、估算阶段完成以后,各工程造价咨询成员的工作底稿、有关的数据资料,应无保留地交与报告复核人。报告复核人应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咨询业务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后,交与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所有工作底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再由报告复核人整理归档,未归档的资料及时销毁。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得到客户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任何第三者面前谈论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情况。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携带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得在公共场所展示客户资料。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料。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工作方针、经营原则、发展规划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掌握的政策和策略。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将未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带回家作业。第三章保守公司秘密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擅自将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依据资料外借。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查阅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档案,须经本公司业务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开发重要社会活动的情况。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或协会检查不得将本公司的造价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工作底稿范本等科研成果提供或泄露给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与同行经验交流,或向公开媒体投稿时应就披露的内容事先征得负责人书面同意,除工作需要,不得将上述资料私自带出公司,不得擅自复制、抄录。第四章附则第2/3页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由成都钟鼎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六条本制度于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起施行。#3楼回目录工程项目保密制度工程保密制度|2015-12-1521:12凡涉及本单位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计量、工程变更、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财务帐目、会议记录、投标文件等均属保密范畴,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保守项目部机密,是项目部全体职工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务必做到: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传的机密,绝对不传。不对家人及亲友谈论机密事宜,不携带机密资料进入公共或娱乐场所。对机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档案柜必须上锁,如有丢失,以泄密论处。凡接触上述机密资料的人员均属保密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如发生泄密,对有关责任人每人每次处以5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工地。除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政法机关执行公务外,未经项目经理批准,非经理部直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队伍及外来人员),严禁翻阅经理部资料,违者,对提供资料的责任人员按泄密论处。具体保密范畴:1、施工方案保密2、设计方案保密3、人员部署保密4、项目资金保密5、图纸保密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6、客户资料保密7、公司领导行程保密8、工程进度保密9、材料调配供应保密#4楼回目录工程部保密制度工程保密制度|2015-12-1519:41第一条收发借阅制度1、定岗专人收发。2、收入保密文件登记造册,注明收文时间,内容,收文途径以及份数并签字确认。3、发放保密文件登记造册,注明发文时间,内容,份数,审批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确认。4、借阅保密文件做好借阅记录,注明借阅时间,借阅内容,归还时间,借阅人签字,在借阅期间不得带离工程部办公室。第二条保管制度1、收入的纸质保密文件必须入铁柜,上锁,专人管理。2、收入的电子档保密文件必须存入专用保密电脑,专用保密电脑不得联网,保密电脑由专人保管,不得随便带离办公区,并且设置登录密码。3、设立中转加密移动硬盘,其他电脑需在断网情况下,通过此硬盘访问和查看相关保密资料,并不得将相关保密资料拷贝至非保密电脑。4、保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离工作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需请示分管领导批准。注:查看本文详细信息,请登录安徽人事资料网站内搜索:工程保密制度工程公司保密制度2015-12-1510:48人事资料网收藏本页字号:T|T工程公司保密制度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2楼回目录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工程公司保密制度|2015-12-1521: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