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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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商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按照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文件精神及商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重点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在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落实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及商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为民惠民、构建和谐社区为出发点,通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基本完好,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的舒适性和便利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基本思路和原则。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一个小区制定一个具体的改造方案、建立一套改造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个领导小组,先选两到三个小区进行改造试点,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1、坚持居民自愿、全程参与原则。落实住建部提出的“共建、共享、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按照“群众意愿较强、参与度高、自愿出资”的思路,商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使居民群众既积极参与、主动为小区改造建设出谋划策,又自愿出资、出力,最终实现改造建设项目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2、坚持把握重点、分类施策原则。坚持先民生后提升,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居民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问题,按照“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思路,根据老旧小区的大小不同、类型不同、内容不同、需求不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力求方案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地域化,坚持“花小钱、办大事”,利用有限的资金着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3、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坚持试点先行,每个区要选择几个不同类型、不同条件、不同基础且居民自愿、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先行试点,率先整治群众积极性高、居民出资比例高、急需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着力解决影响居民群众生活的急难问题,积累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为全面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4、坚持一次改造、长效管理原则。每个老旧小区在实施改造提升的同时,都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的物业服务;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成立“一站一中心”,实施基础物业管理,协调处理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对既不具备实行专业物业管理又不具备实行基础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三)工作目标。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老旧小区经过改造提升达到有水电气暖等配套生活设施、有居民自治主体、有组织协调机构、有日常维修经费,做到秩序维护好、环境卫生好、绿化美化好、经费管理好、责任落实好,达到“功能配套、整洁干净、生活方便、管理规范”的标准。二、工作重点(一)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针对老旧小区存在的整栋楼破旧,外墙面脱落严重;楼道内小广告乱贴乱画较多、墙体破损严重;庭院道路路面坑洼不平;化粪池和排污管道堵塞,雨水排水不畅;地下室进水;庭院基础设施差,缺少公共照明和充电设备,治安防控缺失;强弱电线路架设不规范;缺少供气、供暖管网;缺少机动车停车位和公共停车棚;未缴纳维修资金;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逐项进行改造提升。(二)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主要内容如下:1.市政配套设施。包括老旧小区建筑红线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移动、联通、电信、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道路等改造提升项目。对老旧小区邻近周边区域供水、燃气、供暖配套不完善的,视情况一并规划实施供水、燃气、供暖管网的改造提升。2.庭院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庭院范围内房前屋后绿化美化、雨污管网、围墙和大门、停车管理系统、环卫设施、区间道路、消防设施设备、安防监控系统、路灯、立面整治以及水、电、气、暖、各种网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提升项目。立面整治要结合道路沿线景观整治工作、夜景工程统筹考虑改造。有条件的庭院要同步考虑建设停车场。3.建筑物本体。包括楼道修缮、楼道走廊照明改造、防盗门、加装电梯和对讲系统配套等改造提升项目。4.公共服务设施。对具备相关基础条件的老旧小区,各区要统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三、工作步骤(一)明确改造范围。本方案所指的老旧小区,主要是商丘市中心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2000年后建成存在问题较大影响居住安全)、没有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管理职能、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缺失并缺乏改造资金来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老旧住宅小区。(二)确定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包括居民正常生活的水、电、气、暖硬件配套设施和软件长效管理机制两部分内容。对硬件配套设施部分,治安防控、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重点改造提升市政配套设施、庭院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分;涉及居民个人的部分,按照共同缔造要求,待居民达成共识后进行改造提升。(三)筹集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资金按财政以奖代补、居民出资、社会捐资等方式筹集。原则上,老旧小区范围内改造提升资金,以居民出资为主,来源可包括公共收益、捐资等资金,财政按共同缔造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财政应支出的各种以奖代补资金,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统筹安排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管线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初装费等相关费用,要在改造前向老旧小区居民公布,属于低保户和困难户的,各管线经营单位要给予入户初装费用优惠。属于各单位家属院的老旧小区,鼓励原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提升工作。(四)规范工作流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确定的老旧小区各类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所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如期完成。1.生成项目。按6个步骤生成老旧小区改项目:(1)组织培训业务骨干。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所有参与人员了解掌握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内容、流程、方法、步骤及目标等,为实施“共同缔造”打好基础。(2)深入宣传发动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进院入户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目的、内容、实施步骤。(3)组织居民提出申请。组织、指导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征集老旧小区居民对改造提升内容的意见,居民无异议的,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改造申请。(4)拟定初步实施方案。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方案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借鉴外地市改造的先进经验,按照“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以老旧小区居民意愿为主,结合老旧小区实际进行方案设计。(5)确认改造实施方案。改造提升方案必须包括改造项目设计、工程预算、资金筹集、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改造提升方案编制完成后,要在庭院内进行公示,并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签字确认。(6)确定改造提升项目。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试点先行、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摸清辖区内老旧小区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包括项目个数、涉及居民户数和投资额。在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自行申报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居民改造意愿强、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自筹资金比例大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2.实施项目。鉴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特殊性,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采取灵活方式确定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经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由代建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提供相关资料,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进行复验,并移交管理。(五)总结评估。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过程中,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对已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提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加以整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告一段落后,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要进行总结和评估,提炼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进的长效机制和规范制度。四、保障措施(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管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前期调查、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预算及评审、工程招投标、项目推进、现场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改造提升过程中的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做好居民群众思想工作,协调处理改造提升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搞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配合服务等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二)落实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要严格按照住建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和商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属地组织实施、居民全程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原则,强化统筹,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程考核指标等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同时,对确定实施的所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要认真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工作要求,按照“五个一”(一个老旧小区,一套实施方案、一个工作组、一个台账、一抓到底)工作模式,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三)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居民、市场、产权单位、社会和政府多方共同出资原则,建立健全可持续筹措资金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牵头部门要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认真研究制定鼓励多元化投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市、区两级财政要将老旧小区改造补贴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等。各区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入院进户面对面讲解、听取居民意见、展示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效果图、公示具体改造提升方案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五)严格督导考核。市老旧小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要按工作台账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排名通报,对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中进度快、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制定各自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细则,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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