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各科室: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辽宁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推行汉语拼音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晓光张东起成员:刘铁力张泽敏邹涛王志凡王玉海焦志哲刘立志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建立、健全或调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二、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分管领导:张东起办公室主任:鞠军王淑华工作职能:贯彻执行朝阳市语委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任务,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组织开展推普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按照国家语委“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推进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三进”工作,使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校园用语、用字;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研究,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与市语委办保持日常工作联系。朝阳工程技术学校200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