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申家俊身份证号码:342421196603207635电话号码:18056461381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六安鹰程物流有限公司电话号码:0564-337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合法拥有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位于六安集中示范园区金安大道商贸街A7幢三单元206室;面积:平米;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租给乙方。2、房屋用途经甲、乙方协商该房屋的用途为:公司办公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该房屋约定租赁期限为1年,即该房屋自2017年08月01日至起2018年07月31止归乙方使用。第三条房屋租金、押金1、房屋租金为500元/月,租期1年总租金为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2、经甲、乙方协商,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作为抵押,待租期满时将全部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做租金使用;租期满时若乙方有租金或费用未付清或未能在迁出时完整交还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内扣除相关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甲、乙方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缴纳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施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有权没收押金,如因以下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2、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3、无故拖欠租金,无故拖欠下期租金超过15天;第十条房屋使用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内,对屋内设施有严重损坏的,租期满时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给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留存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同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日期:2017年08月01日日期: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