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华民族十大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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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华民族十大传统美德为了对中国传统美德进行完整的、有机的认识,我们从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群体的关系三个方面来把握。据此可以概括出中华民族十大传统美德。一、仁爱孝悌这是中华民族美德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仁”可以说是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象征,虽然它曾为统治阶级所利用,但并不能由此否认它是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仁”不仅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种道德中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德目,而且在世俗道德生活中也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在中国文化中,“仁”与“人”,“道”是同一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性。“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仁”发端于人类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恻隐之心”,即“同情心”,基于家族生活中的亲情。“仁”德的核心是爱人,“仁者爱人”。其根本是孝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孝悌之德的基本内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它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得到普遍的奉行。由此形成一种浓烈的家族亲情,对家庭关系,从而也对中国社会的稳定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民族团结的基石。中华民族之所以形成坚韧的伦理实体并经久不衰,与这种孝悌之德的弘扬及其所形成的稳固的家庭关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孝悌之情的扩展就有所谓忠恕之道。“忠恕”是由“仁”派生出来的,是“仁”由家族之爱走向泛爱的的中介环节。孔子把“恕”作为“一言以终身行之”的道德准则,认为“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忠恕之德的基本要求是以诚待人,推己及人。具体内容是: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忠恕之德的基础上,中国人形成了“四海之内皆兄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宽广情怀和安老怀少的社会风尚,形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社会生活中浓烈的人情味和生活情趣。爱人、孝悌、忠恕,是仁德的基本内容,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既出现了无数孝子慈父、仁兄贤弟、也培养了许多为民请命、杀身成仁的仁人志士。二、谦和好礼中国是世界闻名的礼义之邦,“礼”是中国文化的突出精神。好礼,有礼,注重礼义是中国人立身处世的重要美德。中国文化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冠义》)礼也是治国安邦的根本。“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五年》)礼同时又是立身之本和区分人格高低的标准。《诗经》言:“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孔子更是说:“不学礼,无以立。”中国伦理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就说是“礼仪文化”。“礼”是中华民族的母德之一。作为道德规范,它的内容比较复杂。作为伦理制度和伦理秩序,谓“礼制”、“礼教”;作为待人接物的形式,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涵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礼”根源于人的恭敬之心、辞让之心,出于对长上、对道德准则的恭敬和对兄弟朋友的辞让之情。作为一种伦理制度,“礼教”在历史上曾起过消极的作用;但作为道德修养和文明的象征,礼貌、礼让、礼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礼”和仁德是互相联系、分不开的。礼之运作,包含有“谦和”之德。谦者,谦虚也,谦让也。中国人自古就懂得“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老子曾以江海处下而为百谷王的事实,告诫人们不要“自矜”、“自伐”、“自是”。谦德亦根源于人的辞让之心,其集中体现就是在荣誉、利益面前谦让不争,以及人际关系中的互相尊重。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故事,如“将相和”,刘备三顾茅庐等都是以谦德为主题。与此相联系,有所谓“和德”。“和德”体现在待人接物中为“和气”,在人际关系中为“和睦”,在价值取向上为“和谐”,而作为一种德性为“中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第一章)中国传统文化以“和”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孔子言:“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中庸》也把“致中和”作为极高的道德境界。“和”被认为是君子的重要品质:“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论语•子路》)由此和睦家族、邻里,最终协和万邦。“礼”、“谦”、“和”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好情操。三、诚信知报中国美德由于性善的信念占主导地位,强调发挥自主自律的精神,所以特别重视“诚”与“信”的品德。“诚”即真实无妄,其最基本的含义是诚于己,诚于自己的本性。《大学》言:“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诚”即是天道的本然,也是道德的根本。“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真实无妄是天道,而对诚的追求则是人道,故“养心莫善于诚。”(《荀子•不苟》)。以“诚”为基础,中国人形成了许多相关的道德,如为人旳“诚实”,待人的“诚恳”,对事业的“忠诚”。正如《中庸》所说,“不诚无物”。“信”与“诚”是相通的品德。《说文解字》云:“信,诚也,从人言。”孔子把它作为做人的根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信”之基本要求是言行相符,“言必信,行必果。”“信”可以训练人诚实的品质,也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前提。“朋友有信”历来是中国人交友的基本准则。孔子就把“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作为自己的志向;在为政中,把“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作为三个要领。三者之中,“信”又是最根本的,因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董仲舒以后,中国传统道德更是把“信”和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之一。守信用、讲信义是中国人公认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的美德。在人伦关系中,中华民族不仅有诚与信的德目,还有”报“的德性。”报“即知恩思报。回报既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是道德生活的重要原理与机制。中国古人早就有”投之木瓜,报之桃李“的道德教训。孔子把”孝“的准则诉诸回报的情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世俗生活中是公认的美德,是“义”的重要内容。中国人强调要报父母养育之恩、长辈提携之恩、朋友知遇之恩、国家培养之恩等等。与此相反,“忘恩”与“忘本”,“负义”是同义的,必然会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在漫长的文化积淀中,“知报”已成为中国人道德良知和道德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道德质朴性的重要表征。四、精忠爱国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存与发展中,逐步凝结成对祖国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形成精忠爱国的浩然正气和民族气节。这种爱国主义可以说是最质朴的情感和品性,它是爱亲爱家爱乡之情的直接扩充。因为在中国社会中,家——家乡——国家是直接贯通的,中国人总是把自己的国家称作“祖国”,不仅是衣食之源,而且是情感之源,对其具有强烈的依恋意识。爱国主义作为一种“千万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它是爱亲爱家情感的升华,由此形成一种捍卫民族尊严、维护祖国利益的崇高品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爱祖国、爱民族历来被看做是“大节”。虽然在封建社会它与忠君联系在一起,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它在本质上把君作为国家的代表,“忠君”的背后,是一种深层的国家意识。这种精忠爱国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巨大凝聚力,也是推动民族发展的巨大精神力量。特别是当国家民族处于危急存亡之际,各族人民都起来反对外来的侵略和压迫,“保家卫国”,不屈不挠,不惜以身殉国。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在多次外族入侵面前之所以没有亡国,与这种爱国主义的传统有着直接的联系。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著名的爱国主义者和民族英雄,如爱国诗人屈原、陆游,不辱使节的苏武,前赴后继抵御外族入侵的杨家将,精忠报国的岳飞、文天祥,还有鸦片战争时期的林则徐、关天培,中日甲午战争中的邓世昌等,都是中华民族爱国美德的杰出代表。五、克己奉公中华民族由于家族本位的社会结构和礼教文化的传统,培育了一种整体主义的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克己奉公的美德。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由于家族的整体利益关乎每一个家庭成员,因此要求把维护家族的整体利益作为首要的价值取向。“礼”的精神本质上是一种秩序的精神,突出的是整体秩序对个体的意义,要求个体服从并服务于整体。中国伦理道德历来强调公私之辨,把“公义胜私欲”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乃至把“公”作为道德的最后标准。朱熹曾说:“凡事便有两端,是底即天理之公,非底即人欲之私。”“公”之核心是去私意,“背私之谓公”。因而奉公就必须克己,克尽己私便是公,亦即是天理。“克己”即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当然,传统伦理中的公私观具有整体至上主义的倾向,它被统治阶级利用后便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工具。但中国道德并不完全反对私利,关键看它是否合乎道德。孟子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滕文公下》)克己奉公的精神,本质上是先公后私,个人私利服从社会公利的精神,中国人历来以“廓然大公”、“天下为公”作为价值理想。中国文化中的大同境界,其基本精神就是一个“公”字。“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谓大同。”(《礼记•礼运》)这种“公”的精神培育是强化对社会、民族的义务感和历史责任感。在这种精神培育下,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无数爱国爱民,为民族为社会舍小家顾大家的杰出人物,他们创造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业绩,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六、修己慎独性善的信念和性善论的传统,使得中国伦理道德,乃至整个中国文化,都建立在对人性尊严的强调与期待上。中国传统伦理深信,人性中具备了道德的一切要素与可能,因而“为仁由己”,只要安伦尽份,反躬内求,便是道德的完成。由此形成向内探求的主体性道德精神,集中体现为以律己修身为特征的道德修养学说。这种修养学说强调自主自律、自我超越以维护人伦关系和整体秩序,建立道德自我,其基本精神是“求诸己”。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君子“不怨天,不尤人”(《论语•献问》),“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儒家把修己、养身看做是立身处世、实现人的价值的根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第一章)。“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中庸•第二十二章》)。在中国伦理史上,形成了一整套富有民族特色的修养方法,如慎独、内省、自讼、主敬、集义、养气等等,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曾子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中国传统道德历来有“慎独”的告诫:“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中庸》第一章)慎独就是在自我独处时要严于律己,戒慎恐惧,“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修己慎独的修养传统培养了中华民族践履道德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造就了许多具有高尚品质和坚定节操的君子人格。七、见利思义对义利关系的处理集中体现了中国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传统义利观的内容十分复杂,重义轻利的倾向也曾影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应当说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才是传统义利观的基本内容和合理内核,也是中华民族十分重要的传统美德。孔子强调“见利思义”,并把它作为区分君子小人的重要标准。孟子要求“先义而后利”,培养“配义与道”的浩然正气。荀子明确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宋明理学在把义利与公私联系的同时,又把义利与天理人欲等同,一方面强调”正其义不谋其利“;另一方面又认为”正其义而利自在,明其道而功自在“,从而得出了”利在义中“、”义中有利“的结论。宋明理学虽有重义轻利的倾向,但整个传统价值观的基调和主流是先义后利。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批判了宋明理学的义利观,提出”正义谋利“,”天理寓于人欲之中“,强调的仍然是”义中之利“,实际上还是遵循”先义后利“的原则。以义为人的根本特点和价值取向,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髓,它升华为”生以载义“、”义以立生“的人生观:”将贵其生,生非不可贵也;将舍其生,生非不可舍也。......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五)它升华为中华民族”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崇高道德境界。孟子的表述,集中体现了这一精神境界:”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由此形成”以身任天下“的坚贞之志,”宠不惊而辱不屈“,”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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