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教技装综〔2010〕49号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分发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馆、站):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继续实施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的通知》(渝教财〔2010〕3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师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分发、验收和后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区县严格遵照执行。二、到货时间由于本次笔记本电脑采购、分发临近中小学放假,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合同,计划分两批到货。第一批到货时间为2010年7月3日前(放假前),到货区县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2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20个区县;第二批到货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前(开学前),请各区县做好接货准备。二、货物签收本次产品供应商仍为重庆商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物由物流公司直接发送到各区县电教教仪站(馆、站、中心),联系人和收货人为各区县电教教仪站负责人。到货前物流公司会与收货人联系,各地可指定仓储地点。请各地在货物签收时应准确清点货物台数、包装、配件完好情况,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货物验收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文件要求:“为确保今年发放到教师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完好合格,市要求各区县电脑开箱验收率必须达到100%,具体操作由市技装中心统一指挥、部署。”本次验收工作由市技装中心、重庆商社、区县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产品实施开箱验收。区县人员按50台电脑选派1名学校计算机教师的标准抽调验收人员。在货物达到区县后集中统一验收,验收的技术配置标准见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继续实施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的通知》(渝教财〔2010〕39号)。验收合格后区县在验收单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验收合格后的产品由区县分发到学校,教师领机时应验收3签字。四、售后服务本次笔记本电脑的质保期为一年,整机包修,服务方式为送修服务,教师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如出现使用问题可拨打惠普金牌维修售后电话:8008103888,商社售后联系电话:1398346183086136101,如电话服务不能解决,为方便教师,教师可直接将电脑送区县电教教仪站,由电教教仪站集中收取,并电话通知商社物流部许洁(传真:68833180,手机:13996219673),许洁安排快递公司上门取货维修。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后成本价维修。五、其他事宜鉴于本次采购的惠普笔记本电脑性价比较高,一些区县和学校提出自己出资(不享受市财政补贴部分),追加采购此款笔记本电脑,经我中心与惠普公司协商,惠普公司同意以3500元/台购买,有意购买的学校以区县为单位上报数量,并将采购款划到我中心账户。联系人:傅鹰电话:63628175,13193030919E-mail:fy.7033@163.com李涛电话:63628018,13206083192E-mail:Ltwork@126.com附件:1.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4市技装中心验收分组名单2.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市技装中心验收人员职责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主题词:笔记本电脑验收通知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综合部2010年6月29日印(共印60份)5附件1: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市技装中心验收分组名单第一批验收区县验收人员中心领导渝北区何易立曾维模长寿区张劲傅鹰永川区杨帆杨德清江津区文祯武双桥区吴昊大足县陈磊荣昌县张琦合川区李游黄永贵北碚区赵静铜梁县李丹璧山县孙维煜渝中区王婷钟苇笛大渡口区李立新江北区陈应清沙坪坝区陈铃南岸区崔卫国巴南区李涛吴廷祥九龙坡区罗超万盛区黄源綦江县郑州6第二批验收区县验收人员中心领导巫山县李涛曾维模巫溪县李游云阳县陈铃奉节县何易立黔江区陈应清余跃彭水县王婷秀山县罗超酉阳县杨帆武隆县赵静万州区孙维煜傅鹰开县张劲梁平县吴昊城口县郑州涪陵区李立新李白燕忠县张琦石柱县文祯武垫江县崔卫国丰都县陈磊潼南县李丹黄永贵南川区黄源吴廷祥7附件2: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购置笔记本电脑市技装中心验收人员职责一、指导和协助区县进行笔记本电脑的验收工作;二、全程参与现场验收,确保开箱验收率达到100%;三、协助区县做好验收现场的准备工作(通电、通网络);四、协助区县做好验收现场的安全工作;五、笔记本电脑开箱验收检查步骤:1.清点设备附件及数量是否一致;2.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3.检查设备配置是否一致;4.通电开机,确认是否能正常进入系统;5.上网激活操作系统;6.检查光驱是否能正常读取光盘;7.检查机身序列号与包装是否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