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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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为有效、经济而方便的措施之一•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全世界每年大约有1000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的四分之一是由疫苗可预防的疾病造成的。现在,每年可通过免疫拯救200万到300万人的生命。免疫是最为成功和最具成本效益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人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儿童进托儿所、幼儿园和将来上学、出国均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异常反应它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异常反应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通过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保护受种者同时,也保护了受种者周围人群。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充分考虑到受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属于二类疫苗(自费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办理预防接种证•选择合格接种点接种•接种前、接种时、接种后要做的•哪些宝宝不能接种疫苗•及时与接种点联系•了解宝宝在相应的年龄段该接种何种疫苗,每种疫苗可预防哪种传染性疾病;•了解并掌握宝宝在接种前的健康状况;•在一周之内精心护理宝宝,使宝宝不患有任何疾病或不适,以保证宝宝按时接种应种的疫苗;•疫苗接种的前一天为宝宝洗澡、更换好干净的衣服。•如实将宝宝的健康状况告知医生;•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按照护士的要求,帮助宝宝保持正确的接种体位和姿势•宝宝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地点留观30分钟--待确认宝宝没有任何反应再回家,以免因发生异常反应得不到及时的处理;•24小时之内不宜给宝宝洗澡,尤其是接种局部--以免发生局部感染;•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卫生--勤换、洗内衣、裤。禁止宝宝用手搔抓接种部位,以免局部感染或出现加重反应。万一被宝宝抓破,局部可用外用药如:金霉素眼药膏、创可贴;如果局部老有脓性分泌物流出就应及时到外科门诊就诊;•让宝宝多休息,不作剧烈的活动--尽可能进行一些比较安静的活动,如:让宝宝坐着看画书、给宝宝讲故事、玩拼插玩具等;•多饮水.尽可能多的为宝宝提供清淡的饮食--多吃水果、蔬菜,接种当天不给宝宝提供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如:鸡蛋、鱼肉、虾和其他海产品等,少吃或不吃刺激性强的食物如:葱、姜、蒜和辣椒等;•如果口服的是减毒活疫苗如糖丸、轮状病毒等疫苗,至少应在半小时之内不吃热的东西--如:热奶、热水、热食,也不宜喂母乳,以免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凡有过敏史的宝宝一律不得接种疫苗(除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外)--因为疫苗中有可能含有微量过敏原,这样可使具有过敏体质的宝宝发生过敏反应,轻则起荨麻疹、重则会发生过敏性紫癜、紫癜肾,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会危及到宝宝幼小的生命;•患有严重的心脏、肝脏、肾脏疾病以及结核病的宝宝,也不宜进行预防接种。否则因体质较差,接种后有可能加重其原有的疾病,而且又给这些脏器增加额外的负担;•具有先天性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的宝宝不宜进行预防接种,尤其是活疫苗。因为由于宝宝免疫功能的低下,接种疫苗后不但起不到预防疾病的作用,反而有可能使宝宝致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宝宝如:大脑功能发育不全、癫痫、高热惊厥、抽风病史、脑炎后遗症等均不宜进行预防接种。特别是百白破混合制剂、乙脑和流脑疫苗。否则有可能诱发或加重宝宝原有的疾病,引起抽风,易使宝宝的旧病复发;•当宝宝处于疾病的急性期或患有急性传染病时应缓种以免加重病情。待疾病完全恢复后一周再行接种;•当宝宝发热、体温超过37.5℃时,也应暂缓接种。因为发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极有可能是流感、麻疹、脑炎、肝炎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如此时接种则会加重原有病情;•如宝宝的接种部位有严重的皮炎、牛皮癣、湿疹、皮疹及化脓性皮肤病--应在治愈后再行接种;•宝宝出现腹泻时应暂缓接种--如宝宝的大便比平时增多,如每天排便4次以上,即出现腹泻时也不宜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因为腹泻可使服入体内的脊髓灰质炎疫苗随粪便很快地排出体外,失去其免疫作用;如腹泻为病毒感染所致,则可产生抗体,影响免疫效果;•咨询电话0517-86882706•咨询QQ44281172•疫苗均具有一定的保护率,但由于受种者个体的差异,少数人接种后不产生保护作用,仍有可能会发病。•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已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所以接种疫苗后仍会发病,这就属于偶合发病。•一类疫苗就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甲肝疫苗、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脑疫苗等。•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细菌性痢疾疫苗等。扩大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1疫苗免疫程序疫苗接种对象月(年)龄接种剂次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剂次备注乙肝疫苗0、1、6月龄3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酵母苗5μg/0.5ml,CHO苗10μg/1ml、20μg/1ml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卡介苗出生时1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0.1ml脊灰疫苗2、3、4月龄4周岁4口服1粒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百白破疫苗3、4、5月龄18-24月龄4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白破疫苗6周岁1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麻风疫苗(麻疹疫苗)8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注:1.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扩大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2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18-24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乙脑减毒活疫苗8月龄,2周岁2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A群流脑疫苗6-18月龄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30μg/0.5ml第1、2剂次间隔3个月A+C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00μg/0.5ml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甲肝减毒活疫苗18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ml乙脑灭活疫苗8月龄(2剂次),2周岁,6周岁4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第1、2剂次间隔7-10天甲肝灭活疫苗18月龄,24-30月龄2上臂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0.5ml2剂次间隔≥6个月特定人群疫苗免疫程序出血热疫苗(双价)16-60周岁3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1ml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炭疽疫苗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1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上划痕0.05ml(2滴)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钩体疫苗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成人第1剂0.5ml,第2剂1.0ml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疫苗名称出生时1月龄2月龄3月龄4月龄5月龄6月龄8月龄6-18月龄18月龄18-24月龄2周岁24-30月龄3周岁4周岁6周岁乙肝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卡介苗1剂脊灰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白破疫苗1剂麻疹风疹疫苗1剂麻腮风疫苗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第2剂A群流脑疫苗第1、2剂A+C群流脑疫苗第1剂第2剂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第2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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