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精编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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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问题一:警察的起源1、警察的含义(1)警察,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2)警察,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细节性内容:(1)警察的最初含义是,(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2)警察是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不论其大小、贫富、强弱和社会制度如何,(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毫无例外地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2、警察的起源(1)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就是说,第一,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第二,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2)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第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第三,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第四,社会条件&直接原因——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细节性内容:(1)原始公社时期,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在经济上,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所有,所以,人们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没有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也就没有必要设置保护财物的警察;在政治上,氏族领袖实行的是选举制或禅让制,他们是在同自然斗争中享有威信的人们中形成的,所以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2)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2问题二:警察的发展1、阶段与分类(1)由于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所以,它的发展也必然显现出一定的阶段性。(2)警察的发展,一般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时期的警察、古代警察和近代警察)。细节性内容:(1)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力量被用来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就标志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在萌芽时期,伴生的还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2)古代警察,一般是指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也就是说,古代警察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它的发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军警不分,警政合一。也就是说,警察的职能没有集中在一个统一的专门性机关里,而是由军队、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掌管;第二,没有严格按照法律依据行使职权,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往往起决定性的作用;第三,私刑、私狱普遍存在。(3)近代警察,一般是指(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而建立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它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必然结果。)近代警察,产生于西欧国家,其原因在于:第一,从阶级条件来说,资本导致社会分裂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阶层,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残酷剥削,必然要强化警察职能;第二,从经济条件来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日趋复杂,这时需要专业警察进行有效管理;第三,从社会条件来说,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毒化了社会风气,导致犯罪空前增长,而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付犯罪,需要建立专职的警察队伍;第四,从思想条件来说,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和法制观念要求排斥古代的私刑制度,要求应由国家的警察力量依法执行。(4)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相比,区别在于: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而古代警察的职能是由行政官吏、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的,没有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性机关;第二,近代警察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专门性工3作系统,行使专门职权。而古代警察是军警不分,警政合一的,没有专门的组织;第三,近代警察强调法制,无论是机构的建立还是职权的行使,都是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的。而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第四,近代警察配有统一的制式服装,而古代警察则没有。(5)较早建立警察制度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1789年),法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根据(制宪会议)的决定,法国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即实行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1790年),法国根据(《人权宣言》)建立了(市政警察)。(1801年),(拿破仑)执政,建立了(巴黎警察总局)。(1829年),英国通过了(《警察法》),并由(罗伯特.皮尔)建立了(首都伦敦警察厅)。由于受到(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世界各国警察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警政管理体制:(地方自治制和中央集权制)。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美国)效仿英国,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只起监督作用);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日本)效仿法国,警察(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2、中国近代警察(1)中国的近代警察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之后的产物)。细节性内容:(1)(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成立(湖南保卫局),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2)(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了(巡警部),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3)(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4)(1927年),(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政司),把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5)(1946年),(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问题三:我国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1、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细节性内容:4(1)(1927年12月),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于(上海)成立了(中央特科)。这是我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有:第一,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第二,收集情报,掌握敌情;第三,惩办特务、叛徒、内奸;第四,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随着1933年党中央迁往苏区,特科工作于(1935年)结束。(2)(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3)(1938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是(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4)(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它的主要任务是:第一,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第二,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第三,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5)(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在(哈尔滨)成立人民政权的基础上组建了(哈尔滨市公安局)。(1949年1月),(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1948年5月),(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建立。(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2、新中国成立后的公安机关细节性内容:(1)(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2)(1949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3)(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4)(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在这(17年)间,我国的公安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第二,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5泥浊水;第三,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第四,改造大量战争罪犯;第五,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5)(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6月结束)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严厉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6)公安机关在改造(日本战犯、伪满战犯、国民党战犯、伪蒙疆战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经过改造,(日本战犯)被全部遣送回国。从(1959年)开始,对(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分批特赦,到(1975年)全部特赦释放。到(1982年),(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的军政特人员)全部被宽大释放。(7)在十年文革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目的,全盘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否定公安民警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要彻底砸烂公、检、法,疯狂地破坏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8)在1976年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战略性的转变,从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了(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上来。而且,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问题一:公安的性质1、性质的内容(1)公安机关的性质,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根本属性)。它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依据。(2)我国的公安机关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2、性质的理解(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6本质特征)。我国的公安机关性质只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原因在于:第一,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中,警察机关都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暴力工具,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警察机关的性质。第二,我国又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机关的这一根本属性,表明了三点内容:第一,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方面,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必须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它在国家政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为,在国家政权里,军队和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第三,它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因为,它是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而且是以国家赋予的任务为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的法律、政策为全部活动的依据。(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公安机关又是它们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第二,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国防、外交、经济、治安等内容,而我国的公安机关就是专门负责社会治安、行使治安管理权的机关。(3)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原因在于: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所以,它又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第二,它执行的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任务;第三,它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武器装备。细节性内容:(1)(周恩来)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这充分反映了公安机关的重要地位。(2)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预防和控制犯罪活动;第二,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第三,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第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7(3)警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这一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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