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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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现就促进大数据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融合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安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引领。注重大数据战略与“智慧山东”“互联网+”、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结合,从大数据共享、开放、安全等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入手,着力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构建大数据平台,开发大数据应用,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坚持政府带头,社会跟进。强化统筹规划,加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力度,率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与开放,形成与社会数据联动的大数据资源积累机制,提高政府数据资源使用效率。坚持完善制度,法律护航。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大数据发展的制度保障作用,在法律层面加强对大数据性质、权属和隐私的界定,逐步健全大数据共享开放、许可使用、流通交易、秘密保护等环节的法律规范。坚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注重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易到难,逐步推开,不搞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发展氛围浓厚、体制机制较完善、共享开放程度较高、创新应用范围较广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塑造山东竞争新优势的战略路径。支撑体系更为完善。制定出台大数据发展条例,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开放、交易等标准规范基本健全。省、市两级大数据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济南、青岛成为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开放加快。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成使用,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政府数据的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应用有序推进。示范应用成效显现。政务服务、经济运行、市政公用、城乡建设、社会治理、创业创新、产业发展等重要领域特色专题数据库搭建完成,面向政务、交通、旅游、警务、民政、规划、城市管理、住区服务等领域需求的大数据示范应用全面推广,在线公共平台服务更加普惠便利。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大数据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掌握一批自主关键技术,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链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二、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能力(一)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提升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支撑能力。整合各部门数据中心资源和平台设施,建立绿色环保、低成本、高效率的省级大数据基础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各县(市、区)逐步接入云平台。不具备条件的市,可接入省级云平台或其他市的云平台。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严格禁止审批、新建政府部门数据中心。支持浪潮集团、拓普网络等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济南、青岛集中布局社会化区域大数据中心。鼓励各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行业云平台,汇聚一批国家级、行业级、区域级数据资源,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数据中心。(二)建设高水平的大数据研究和服务平台。支持济南建设数据科学中心,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的大数据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研究,打造全国重要的大数据创新中心。培育壮大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云计算中心、浪潮云计算中心等4-6个综合性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市场化与公益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面向社会提供大数据高效采集、实时处理、高效存储、挖掘分析、智能检索和可视化展示等服务,为不同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提供统一的基础资源和分析挖掘支撑。(三)建设信息资源库。依托全省统一的省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建(构)筑物、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完善电子证照、网上办件等专题信息资源库。依托“信用山东”,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3个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汇聚行业政务数据,组建医疗健康、交通、就业、社保、质量、能源、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城乡建设、企业登记监管等一批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库,形成纵横结合的网格状政务数据资源库。(四)建立数据灾备中心。实施重要信息资源备份制度,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在建设数据中心的同时,配套建设数据灾备中心。采用同步与异步相结合的容灾方式,实现数据跨区域、实时、多份、异地安全存储。三、坚持共享开放,促进数据价值提升和交易流通(一)构建大数据采集机制。推广无线射频识别、近距离无线通信、二维码、人体传感设备等多种采集方式,提高数据采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搭建一批大数据采集平台,结合政务数据、公共资源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不同数据源的特点,构建行政收集、有偿购买、自愿上传等多渠道、精准化、实时性的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企业对互联网公开的舆情数据、电商数据、市场数据、企业经营数据等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实施数据结构化处理,搭建电商数据库、行业数据库等一批主题数据库。鼓励各类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数据的采集、存储,建设企业大数据资源库。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向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机构,提供有加工价值、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生产经营管理数据,建立一批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的经济数据库,为提升制造水平、提高流通效率、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支撑。(二)大力推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省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按需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市建立本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交换。围绕辅助决策、政务服务、应急资源、综合治税等重点需求,梳理各部门数据资源,加快推进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使用方式和权利义务。研究制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优先建设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托省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并参与全国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三)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实施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制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开放的公共数据应在形成之日起6个月内向社会开放。建立完善山东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免费开放可加工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源。2018年前重点推进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建立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制度,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应用程序等的协调对接和联动更新,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四)大力发展数据服务和资源交易。支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数据服务商,培育形成一批社会化大数据中介服务机构,专门代理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分析等业务,开展政务数据、公共资源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的梳理加工。探索构建以市场化利益为纽带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中介,开展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和服务。大力发展数据交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探索设立数据交易市场,具备条件的创建国家级综合性大数据聚合交易流通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在数据交易市场购买经过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后的数据。编制公布山东省数据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鼓励交易主体依法订立数据交易合同,明确数据质量、交易价格、提交方式、数据用途等内容,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四、开展示范应用,提高融合发展水平(一)促进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探索推进政府购买云平台服务方式,构建规模适度、集约集聚、功能强大的电子政务软硬件支撑体系,逐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迁入云平台。推进大数据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创新,持续开发完善具备大数据自动生成和采集功能的政务应用系统,为政府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分析挖掘创造条件,强化大数据对城市运行安全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的支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各类共享开放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服务窗口等有机衔接,尽快实现申请材料历史查询、互认共享。面向公民和企业梳理加工、分类推送政务信息,构建经济高效、服务到位、体验良好的政务服务平台。(二)促进质监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和整合质监系统信息资源,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山东质监数据仓库与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灵活、柔性、可配置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数据挖掘、报表展现等服务,实现质监大数据交换共享。开展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监管执法、消费投诉、网络舆情等大数据挖掘、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对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缺陷预警,增强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和前瞻性。(三)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示范工程,整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数据,汇聚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商务、卫生、公安、质监等相关数据,自动抓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互联网交易以及网络舆情和第三方排名、评价等数据,形成对监管对象全生命周期、全环节的立体式、多维度数据感知。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关联分析,预警研判风险,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靶向性。鼓励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促进数据共享。积极稳妥开放监管数据,引导公众安全合理饮食用药,引导生产经营者提升管理水平,推进“食安山东”建设。(四)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应用。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数据库,以城乡空间信息为基础,归集、整合、关联城乡规划、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市场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监察、工程建设标准等数据,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实施城市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搭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智慧规划、智慧建设、智慧管理、智慧运营、智慧生活等五大智慧应用,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城市管理升级。(五)促进警务大数据发展应用。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警务大数据云平台,汇聚全省各类警务、旅游、交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通信、邮政、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数据资源。加大对海量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设计用户行为分析和车辆轨迹研判模型,规范视音频资料管理,研发图像对比、智能检索和推荐系统,即时展现犯罪嫌疑人员车辆的行动轨迹、个人相关信息,实时推送到警用移动终端。开展大数据社会治安动态趋势分析和监测,全面助力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社会治理、反恐维稳、情报预警等业务工作。(六)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构建统一开放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体质监测数据库,适时分析生成山东省人口健康数据资源并实现行业共享,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药物研发、体育运动等的针对性。推进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健康咨询等服务,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便民的诊疗流程。引导医疗机构依法开放医疗数据,与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七)促进就业及社会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就业动态监测系统,挖掘分析用户位置、空间地理和就业创业等信息,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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