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实现企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长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第二章员工入职与试用第三条公司坚持用人原则:重能力、重潜质、重品德。第四条招聘条件:严格按照公司各岗位应具备能力执行。除此以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第五条入职:1、凡新进员工须提供相应证件、履行报到手续,行政部门将档案保存完好。2、新进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未满18周岁,不得录用为公司员工。3、员工试用:公司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可以酌情缩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录用为正式员工并签署各项协议,依法享有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辞退。4、新进员工培训后方能到岗。第三章员工离职第六条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审核,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七条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于员工离职前一周举行座谈,并将信息记录、反馈,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第八条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第九条行政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结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第十条员工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第十二条知晓公司机密的人员离职需签订保密协议,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图像资料等在保护期内不得外泄,外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个半小时到8个半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中午家政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家政员工及工程人员实行保质保量完成当日当次工作量上下班制度。公司员工每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度,周末不能请假,其他时间休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第十四条考勤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2、迟到、早退、旷工(1)每日上班以8:30分为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4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3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4、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行政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行政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第五章人事异动第十五条调(借)动管理1、由调(借)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借)出及调(借)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行政部准。管理人员调(借)动由总经理执行。2、批准后,行政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5、行政部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第十六条辞退管理1、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辞退条件,参照本制度执行。2、辞退员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3、行政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6、行政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销毁。第六章会议制度第十七条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家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第七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十九条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第二十条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避免相互中伤的情况发生。第二十一条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第二十二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第二十三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小费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第八章保密义务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参照《保密制度》执行。第二十六条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公司制度、公司战略等)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第九章日常行为准则第二十七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第二十八条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第三十条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第三十一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第三十二条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第三十三条办公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第三十四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第三十五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第三十七条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应严格照章办事,严禁标新立异。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第三十八条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直接领导不得置之不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章奖惩制度第三十九条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第四十条奖励条件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连续两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3、提出具体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7、获得客户的一致好品,三个月无投诉者。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第四十一条惩罚条件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5、连续两个月客户投诉者。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11、经常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四十二条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第四十三条特别强调的奖惩制度:1、每月无投诉的一线员工,公司奖励200元。2、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一次,扣工资20元;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超过五次,直接解职开除且扣除当月所有薪酬。3、在公司做满一年的员工奖励电动自行车一台。4、员工做私单一次,当月薪酬全部扣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行政部查证后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第四十五条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诉,行政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第四十六条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奖励处罚细则》执行。第十一章薪酬福利制度第四十七条薪酬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四十八条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第四十九条薪酬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保险福利、其他(奖金、加班、补贴等)。第五十条工资制度1、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一线保洁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提成工资(保洁人员每单业务收入的70%)+福利保险+其他。2、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福利+其他。3、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4、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8日至10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第五十一条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第五十一条福利1、假期(1)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2)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5)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