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独山小学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书甲方:白果镇独山小学法人代表:史洪富乙方:为了确保我校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我校教师住房的困难问题。更好地管理使用教师周转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拟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入住的教师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出租、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2、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教师根据个人实际需装修者先报经学校批准后再装修,但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住房时,学校不承担其装修的一切费用,也不能向学校及下一位入住教师提任何要求3、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安装的橱柜等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且个人拆除时不得损坏原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4、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的设备、设施。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开关、闸阀等等)由居住人自行负责维修或者更换。住房外属公共设施的需更换或维修的由学校负责处理,若有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5、乙方入住期间所使用的电费须自行承担。6、乙方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乱泼水,不准饲养家禽宠物影响环境。要讲文明,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有外人非法留宿。7、乙方有以下情形者,学校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1)、已调离学校、退休、辞聘以及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者;(退房期限:教师退休1个月内,工作调动15日内,辞退、解除人事关系者7日内)(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3)、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周转宿舍内居住者;(4)、从事非法活动者;(5)、其行为已影响干扰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二、周转房为二人一套,鉴于我校实际暂时可以为一人一套入住,但学校需安排加人入住时教师必须无条件接受。三、乙方在居住期间不得随意自行调换学校所安排的住房四、若法律或上级文件规定有需要变动的,按法律或文件规定执行。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