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局、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到安全“五同时”。4、组织编制和审查本项目的“两措”计划、及“两措”经费,并组织督促实施。5、组织修订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层层贯彻落实。6、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每月至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7、及时组织修订现场操作规程,保证其准确无误。8、配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配合组织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做好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9、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10、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活动,安全大检查、安全分析等,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1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对特大、重大事故要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按奖惩条例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12、处理好“四个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对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上级指示和决定,应立即向上级反映,同时暂停执行。1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