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宪法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刘俊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报告为我们清晰、生动地勾勒出一幅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在稳定解决十几亿人的温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方面,都需要法治建设能协同跟进,都需要依法治国予以保障。实现百姓福祉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法治的同步发展作保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表达,是党对人民的庄重承诺。人权保障离不开法治建设。报告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报告中特别提到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这是十九大报告关于法治宣传内容进一步明确的表述,也是对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从“一五”到“七五”普法,主要强调的是普及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而现在则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强调从内心尊崇、敬畏、信仰法律。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信仰植根于灵魂深处呢?,《韩非子·有度》中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本价值理念既体现着道德追求,也体现着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公民作为道德上的好人还远远不够,还要将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统一起来。既要有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等方面的品质,也要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方面的价值观。从内心尊崇、敬畏、信仰法律,无疑是更高的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们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要守法首先要遵守宪法.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中学生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我们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奉法者强则国强!愿青年皆为奉法者,以党的十九大为新的起点,用新时代法治文化的力量,涵养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勇担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勇于新作为,共圆中国法治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