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风海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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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观风海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推动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和威府通(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观风海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为重点,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分校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任务,不断推进全镇教育科学发展。二、组织领导(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2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中学、中心校校长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行文),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领导全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政策;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建立职责明确的学生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学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对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及时查处并执行问责制;研究和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定全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责:财政所:监督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学、中心校:负责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镇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卫生、健康知识教育,牵头组织全镇各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3卫生院:负责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和食品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及操作指南,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构成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纪委: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资金违规使用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校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成立学校学生供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营养餐用餐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承担起“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用餐;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身体素质4得到明显提高。三、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一)实施时间: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实施。(二)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学生。(三)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共计每生每年补助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四)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四、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一)供餐方式实行食堂供餐方式,学校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学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供餐模式、营养食谱、原料供应、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配餐。供餐内容可包括完整的午餐,或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的加餐或课间餐等。(二)供餐工作流程学校食堂供餐方式工作流程:确定每周食谱—学校人员采购—进入学校食堂加工烹饪—留样—分餐—就餐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储存保鲜、加工、发放、组织学生食用、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废料回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操作流程,流程及制度应张5榜公布,并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五、工作措施(一)改善供餐条件。针对我镇目前中小学生活设施不足,食堂缺口大的现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完善各校食堂建设。(二)严格供餐服务管理。要切实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各有关部门、学校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提高供餐服务质量。(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开学前收回,严把食堂饭菜卫生、质量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堂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登记、食品留样、安全检查、餐具消毒、校领导付费陪餐等制度。完善学生食堂监督机制,学校成立伙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和教育、卫生、镇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严格中小学食堂管理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校长及镇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四)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6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学校相应成立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五)加强资金管理。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可由学校公用经费中给予补贴;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在国家规定开支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学校应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学校的年度预算进行管理、审核,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此笔资金的支付。涉及资金支付的有关附件应及时索取正规票据并加以审核,所有票据必须“三签字”(即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方可报账。工勤人员工资的发放必须具备花名册及合同等相关印证材料。(六)学生实名制管理。全镇中小学学籍实现电子化管7理,对初中、小学各年级学生进行实名登记,严格转学、休学等管理程序。中学、中心校负责学生的学籍审批和管理,并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实名动态监管,掌握各学校在校生人数,坚决杜绝套取学生补助资金和冒领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七)建章立制。要积极探索学生营养餐供餐管理新机制,制定全面、具体、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供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八)开展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校长、具体负责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同时要开展二级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通过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九)鼓励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在镇人民政府的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十)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饮食习惯。8(十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防止校园腐败现象的发生,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镇纪委:0857-6558001邮箱:460189980@qq.com中学:0857-6558020邮箱:gfhzx020@163.com中心校:0857-6558015邮箱:gfhjfz015@163.com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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