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定义及相互关系中国内地的城市规划发展的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57)•第二阶段(1958-1965)•第三阶段(1966-1977)•第四阶段(1978-1999)第一阶段(1950-1957)这一时期是中国城市规划的起步阶段。“原苏联模式”规划方式的引入拉开了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历史的序幕。这一时期城市规划的主要特征是以安排项目建设的空间布局为主导,城市建设和住宅建设实行同步配套进行。“原苏联模式”是一种理想蓝图式的规划,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调控管理,具有“国民经济计划延续”实施的保证作用。在当时中国内地大规模物质建设的特定环境下,富有许多实际的意义,规划较好的配合了工业建设,也为中国的城市规划事业奠定了开创性的基础。这一阶段,被认为是中国内地城市规划史上的“第一个春天”。郑州市50年代照片郑州二七五六十年代照片50年代金水大道、人民路、花园口路交汇处第二阶段(1958-1965)这一时期是中国城市规划的动荡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经济起伏波动较大,因此也必然影响城市规划的发展。为了适应“大跃进”的需要,规划界提出普遍开展简化内容的“快速规划”。到后来为了满足少数大型工业工艺需要,在一些山沟里出现了新型山区城市规划。这一时期城市建设的思想是“先生产,后生活”,实行“靠山、分散、隐蔽”的原则,采取低标准、大分散、乡村型城市的规划手法,未能脱离旧模式的框架。结果是造成全国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欠账,影响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进而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发展。郑州二七五六十年代照片第三阶段(1966-1977)这一时期是中国内地城市规划发展的停滞阶段。这一阶段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甚至停滞,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放农村。这期间城市规划设计被排斥在经济社会之外。70年代郑州东站货场大门郑州二七七十年代照片郑州二七七十年代照片第四阶段(1978-1999)1978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工作重新走上正轨。这一时期是中国城市规划迅速发展阶段,可以称为开放式的规划时期,是中国内地城市规划的第二个春天。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前十年和后十年两个阶段。前十年即80年代的主要标志是:1.全国324个城市的第二轮总体规划于1985年提前完成。2.《城市规划法》于1989年12月2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前一项说明规划的设计和管理工作已经得到全面恢复,后一项说明走过40年历程的城市规划经验有了法定总结。这两项既是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突破,也是对规划思想的进一步完善,为90年代城市开放探索新的转折点作好了准备。郑州二七七十年代末期照片八十年代郑州中原路照片八九十年代郑州中原路电信大厦附近照片后十年即90年代的主要标志是,开创一个全面宽畅的开放式城市规划体系,包容一切符合现代化城市的规划创作观念与方式,造就一种自我调整的新的转折环境。到90年代末,全国第三轮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本结束,新一轮规划具有探索性的时代价值,为开放式规划寻找了一些新的方向,突出地把整体性、复杂性、多层次性、连续性、经济性等多种观念兼顾融合。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内地的城市规划得到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中国内地的城市规划进入了第三个春天。二七附近九十年代照片郑东新区效果图郑东新区夜景小结中国内地的城市规划发展的历程第一阶段(1950-1957)“原苏联模式”规划方式,城市建设和住宅建设实行同步配套进行,规划较好的配合了工业建设,也为中国的城市规划事业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1958-1965)为了适应“大跃进”的需要,采取低标准、大分散、乡村型城市的规划手法,造成全国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欠账,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发展。第三阶段(1966-1977)。这一阶段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这期间城市规划设计被排斥在经济社会之外。第四阶段(1978-1999)1978年3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1985年第二轮总体规划提前完成,1989年12月《城市规划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到90年代末,第三轮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本结束,中国的城市规划得到空前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城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憇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3、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4、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5、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6、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7、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8、旧城区的改造规划。9、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10、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11、估算城市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小结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分区规划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宜在市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各分区在编制过程中应及时综合协调。分区范围的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的组团布局,结合城市的区、街道等行政区划,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确定。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小结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以便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控规是指标体系性的,用指标和色块指引和控制某地块的建设情况,属指引性的详细规划,具有法定图则的性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审批: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小结控规是指标体系性的,用指标和色块指引和控制某地块的建设情况,属指引性的详细规划,具有法定图则的性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必须按照控规规定的功能分区、用地性质和指标进行布局。在控规的基础上落实某个地块的具体建设,涉及建筑物平面的造型,道路基础设施的布局,环境小品的布置等等属确定性的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具体落实成未来修建物的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由所在县市的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小结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规的基础上落实某个地块的具体建设,涉及建筑物平面的造型,道路基础设施的布局,环境小品的布置等等属确定性的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