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协议书甲方(垫资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垫资方):身份证号码:丙方(担保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乙方(借资方)为其名下观澜学府11#2104室房屋买卖交易向垫资方申请借款,并请丙方作为担保人。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资用途1.乙方向甲方的借资专用于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交易合同的银行贷款还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更不能随意侵占甲方的所贷款项;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垫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说明;如发现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借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条:借资金额乙方向甲方借资人民币元(大写:),借资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第三条:垫资发放形式甲方的垫资以现金转账的形式按规定交予甲方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乙方资金来源为第三人购房款2、乙方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如逾期则每天按垫资额的2%交纳违约金。逾期不得超过3天。丙方(保证人)有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第六条:协议纠纷本协议纠纷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直接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自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叁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