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编号:HLJZZ2013-124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4日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定义2.资金性质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招标文件的质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1.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12.投标报价13.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投标截止时间五、开标及评标19.开标20.评标21.投标文件的初审22.投标文件的评价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23.授标24.废标条款25.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六、授予合同26.签订合同27.付款方式第三部分投标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投标函3.投标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文件8.资格证明文件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复印件)8-3制造商资格声明8-4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8-5贸易公司与制造商的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8-6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8-7联合体投标协议9.投标单位情况表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第五部分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第六部分投标资料表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哈尔滨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备案表项目编号:HLJZZ2013-124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人名称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联系人王巍联系电话85996377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86785888传真86785885备案意见:采购单位(公章)项目责任人:2013年6月24日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二、项目编号:HLJZZ2013-124三、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98.14万元;第一包:20.75万元;第二包:19.77万元;第三包:16.68万元;第四包:22.02万元;第五包:10.93万元;第六包:7.99万元。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六包:第一包:道里区148个点位;第二包:南岗区141个点位;第三包:道外区119个点位;第四包:香坊区157个点位;第五包:平房区、开发区78个点位;第六包:松北区58个点位;本项目最多可投两包,不可兼中。五、服务期:合同中约定;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技术参数;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布的贰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起每天9时~11时,13时30分~15时(法定休息日除外)。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购买室。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企业为其交纳的单位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出具),相关资质证书,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6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51-86785888九、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5时。十、如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2013年7月1日10时标前答疑会时提出,并提出纸质材料,逾期将不被受理。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十四、联系方法: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地址:红旗大街270号联系人:王巍电话:0451-85996377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451-86785888传真:0451-86785885邮政编码:150090户名: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410100140553087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4日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1.定义1.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1.2“投标人”系指登记领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1.3“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1.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1.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资金性质2.1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98.14万元;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3.1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2合格投标人(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以上第1与第2项中材料须提供原件,在开标当日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审查后予以退还,未按时递交的投标人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7)由于服务的区域不同,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最多可投两包,不可兼中。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格式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样本格式第五部分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第六部分投标资料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具有同招标文件同样的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传真均可)向代理机构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招标文件的质疑任何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质疑受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技术审核处提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9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人对各包均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构成部分:(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7)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10.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参数中的商务要求,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3)投标单位情况表(4)经营许可证(5)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要资质11.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11.1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1.2货物(服务)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11.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招标文件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0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1.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1.5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除外),所报价格为(进口产品含外贸代理费)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的价格。12.2投标人要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