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农村两居工程建设宣传资料一、实施农村两居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同时也是解决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最紧迫、最现实的民心工程。哈密地区高度重视两居工程建设,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住房条件,让群众尽快享受到民生改善带来的成果。二、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一)基本原则。1、以政府为主导,农牧民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户自主选择的原则。2、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规划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安居房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前瞻性与普惠性相结合,户型美观与先进适用相结合。3、坚持区域相对集中、整村(片)推进、拆旧建新、一步到位的原则。优化村庄布局,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向规划居民点集中,做到连片建设。4、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的原则。采取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银行信贷、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集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条件,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计”,安居建设要突出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二)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农村“两居”工程建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平方米,达到“路、水、电、厨、卫”功能齐全的居住条件,实现四个不落后(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定居兴牧工程还要配套原则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牲畜极圈,30—50亩饲草料地和必要的草料棚、青储窖,达到“三通”、“四有”、“五配套”,坚持居住区与养殖区分离的原则,真正实现“定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保生态”的目标。按照规划,2011—2015年,哈密地区每年将新建和改扩建7500户左右农牧民住房,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地区35722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三、惠民政策(一)建房补助优惠:1、政府补助。新建住房补助标准每户达到3万元,其中:国家对安居富民工程每户补助7500元,自治区每户补助8000元,援疆省市每户补助10000元(提升改造每户补助5000元),地县市财政配套10000元(其中4500元用于农户新建补助,其余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对列为贫困家庭的建房农户,政府将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其中:新建每户在3万元普惠标准基础上增加补助2万元,达到5万元,地区增补5000元,县(市)增补15000元(含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改扩建每户享受建房补助2.55万元,其中:国区补助15500元,援疆5000元,地县(市)增加补助5000元。3、对农牧区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建设特殊群体型住房(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实行两户连栋一院的模式进行建设,或通过老年福利院进行安置,建设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二)其它政策优惠:1、贷款贴息。对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农村“两居”工程建房贷款,由金融机构予以信贷支持,自治区财政给予5年贴息;对其他农户“两居”工程建房贷款,自治区财政给予3年贴息。2、政府免费提供规划设计。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前提下,政府出资完成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两居”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能够真正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满足农牧民不同的生产生活要求。3、政府全额出资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新建的“两居”工程小区由政府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4、捆绑各类项目资金扶持农村小区建设。通过政府主导,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改厕等各类农村建房资金以及乡村等级公路建设、农电网改造、乡村林网建设等项目资金,切实形成合力,减轻农牧民建房负担,推动“两居”工程建设。5、减、免、缓交各项建设费用。规范涉及农村“两居”工程审批管理环节,认真落实农村安居房免缴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政策,并根据有关规定减免施工图纸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施工监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安居房用地,对原址重建或利用荒地集中连片建设的农村安居房,可适当扩大宅基地面积;对农户采伐自种林木用于安居房建设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减免有关费用,保证农民建房所需木材;无偿提供不同结构、不同类型、不同样式的农村安居房设计图纸,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四、哈密地区建设成效(加成果展示图片)从2010年开始试点到今年全面建设,哈密地区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以全面改善农牧区群众住房条件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健全各类支持保障政策,并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节地、功能齐全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两居工程建设,截止目前已按照新标准累计建成农村两居新房14600余套。五、经验与作法(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地委、行署将安居富民工程确定为“一号”民生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并实行“地区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强势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二)多措并举,落实资金按照各级政府每户补助3万元的标准,提前到位地、县(市)财政补助资金,及早协调到位河南省援疆补助资金,以及通过国投公司这一政府融资平台,加强与自治区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获得信贷支持;出台鼓励、贴息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及时到位农牧民自筹预付资金;通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加大社会帮扶。另外,采取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加快基础配套建设。(三)科学谋划,及早准备一是突出规划先行,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县(市)安居富民工程总体规划和各建设点规划设计工作。二是在广泛征求农牧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前落实了建设地点和建房户。三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提前确定有实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与监理。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建材生产、供应、储备工作,保证建材供应。(四)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一是成立了规划设计、建材协调、价格监督、资金协调、工程进度督查等五个专项小组,专项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服务。二是工程建设期每10天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提前完成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实行部门无障碍服务,优化建设环境。四是实行“五大主材”限价制度,鼓励建材企业扩大产能,确保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五是严把工程规划设计关、质量关、项目监督关、督查考核验收关、资金管理使用关等五个关口,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建设“一流工程、放心工程”。(五)创新机制,注重实效一是创新建设模式,在居住分散的农区,采取“迁村并居、整村推进”模式建设;在居住相对集中、人居环境较好的农区,采取“拆旧建新、原址改建”模式建设;在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山区,采取“易地搬迁、集中安置”模式建设;在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城镇周边,采取“依城靠镇、规模建设”模式建设。二是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对单位面积建设成本和工程利润实行“双控制”,降低工程造价。三是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成立农村社区,将房屋建设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安排、同建设、同竣工,并组建了物业管理机构,加强小区建成后的物业、后续管理。四是将安居富民工程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建设资金到位率、质量合格率、基础设施配套率和物业管理水平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工程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