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人防汽车库基坑围护开挖工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人防汽车库工程基坑围护开挖施工方案xx建筑有限公司2012年4月12日锦泽华府人防汽车库基坑围护开挖工程第2页共22页1.工程概况1.1项目信息拟建xx人防汽车库工程位于xx。目前场地为空地,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拟建25#、28#、29#楼及地下人防车库±0.000均为2.450m(黄海高程),现西侧、南侧西段地面标高为2.10m,即相对标高-0.35m;北侧、东侧、南侧东段地面标高1.10m,即相对标高-1.35m。本设计中,若无特殊说明处均指相对标高。1.2建筑物及基坑工程概况⑴工程规模本工程人防汽车库包括拟建25#、28#、29#高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车库,整体近似长方形,东西长约145m,南北宽约65m。人防地库开挖面积约7000m2,开挖周长约420m。⑵周边环境A、北侧:北侧地下室外墙距离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18.00m,红线外为绿化带及已建道路。北侧距离用地红线较远,可利用作基坑围护放坡场地。B、东侧:东侧为拟建30#楼、26#楼、27#楼用地,目前该三幢号楼工程桩已施工完毕,其中30#楼工程桩顶标高-4.20m,26#楼、27#楼工程桩顶标高-1.75m。地下室外墙距离30#楼外墙3.27m,距离26#楼外墙最小距离3.05m,距离27#楼外墙最小距离5.27m。可见,拟建人防地下室距离已施工的临近号楼工程桩较近,故在基坑开挖时,需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桩的安全。C、南侧:25#楼南侧距离已建小区内柏油道路11.80m,距离已经21#楼20.80m;南侧西段距离已建商业楼最小距离6.58m,其中商业楼基础埋深2.50m,21#楼基础埋深1.60m。南侧东段为空地。可见,南侧距离已经住宅楼等较近,且南侧25#楼开挖深度较大,故必须采取有效支护方式,以确保已经道路、住宅楼(商业楼)的安全。D、西侧:西侧地下室外墙距离在建锦泽路边线11.00~12.60m,锦泽路目前已完成二灰土铺设碾压。锦泽路下铺设有雨水管、污水管,路东侧埋有消防水管。其中,消防水管埋深0.30m,与地下室外墙最下距离9.898m;污水管埋深2.0m,与地下室外墙最下距离11.898m;雨水管埋深1.0m,与地下室外墙最下距离18.898m。由此可见,本基坑周边除东侧、北侧、南侧东段环境较简单,地势平坦,地上无建筑物,地下无重要管线外,西侧、南侧西段距离即有房屋、道路、管线等较近,必须采用适当支护措施,以确保已经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⑶地面标高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绝对标高2.450m。根据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甲方提供资料以及勘察报告资料,基坑开挖时,整个场地整平至绝对标高1.10m,即相对标高-1.35m;西侧、南侧已建道路地面标高-0.35m。⑷建筑概况及基坑挖深拟建甲方提供的地下人防结构资料,本地库底板面标高-4.85m,人防车库地板厚400mm,垫层100mm,则底板底标高-5.35m,底板底挖深4.00m;地下人防承台高1000mm,则承台底标高-5.95m,承台底挖深4.60m;坑周地梁底标高-5.55m,挖深4.20m。25#、28#、29#主楼底板面标高-4.85m,板厚400mm,垫层100mm,则底板底标高-5.35m,29#楼北侧、28#楼及底板底挖深4.00m,25#楼西侧、南侧挖深5.00m;号楼坑内大面积承台底标高-6.35m,承台底与底板落差1.00;号楼坑内电梯井底标高-7.90m,与承台底落差1.55m。1.3工程地质资料⑴地质资料依据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吴江市震泽镇锦泽华府商住小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编号:2009S-LK039-1,2010年8月)。⑵地层分布拟建工程位于吴江市震泽镇,震南东路南侧。目前场地为空地,地势较平坦,交通方便。吴江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缘的冲、湖积平原上,根据区域地质资料,本区第四纪以来,地壳运动以沉降为主,接受堆积,形成广阔的堆积平原地貌,第四纪沉积物总厚度达180m以上。据钻探揭露,地基土除表层素填土外,主要由粉质粘土、淤泥质粘性锦泽华府人防汽车库基坑围护开挖工程第3页共27页土等组成。对本基坑开挖有影响的土层如下表1:场地地层一览表表1土层编号土层名称层厚(m)层底标高(m)土层描述①素填土0.6~1.00.04~0.42稍密,由粘性土组成,土质欠均匀,工程性能差。全场地分布②粉质粘土0.9~2.3-1.56~-0.30软塑状,稍有光泽,中等干强度,中高压缩性,强度较低,工程性质一般。全场地分布③淤泥4.0~5.6-6.66~-5.42流塑状,高压缩性,低强度,工程性质差。全场地分布④粘土2.2~3.4-9.03~-8.42可塑状,中压缩性,中等干强度,工程性质良好。全场地分布⑶水文地质条件1、本场地浅层地下水属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素填土层中,富水性差,主要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通过蒸发排泄,动态特征表现为气候调节型。勘察期间测得浅层潜水稳定水位标高一般为0.97m(85国家高程),年变化幅度为1~2m。2、微承压水主要赋存于本场地15m以下深部粉土层中,对本工程已无影响。该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有微腐蚀性;当长期浸水时,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当交替浸水时,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据此,根据勘察报告提供的的地质资料、基坑设计参数,并结合我司在吴江震泽地区多项相似工程设计经验,对基坑设计参数进行了适当优化取值,具体计算参数如下表2所示。基坑围护地质条件和计算参数表表2土层序号土层名称重度(kN/m3)c(kPa)()①填土18.010.010.0②粉质粘土18.319.614.0②淤泥16.611.38.8③粘土19.452.012.12.执行规范和标准1)总平面图、地下室桩位图、底板结构图等(2011.10版)2)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本场地岩土勘察报告3)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5)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6)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7)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G/TJ08-61-2010)9)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J08-40-2010)10)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强制性条文》1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0-2010)12)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7-2003)13)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14)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5)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6)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7)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18)其他有关的规范和规程19)2012年4月11日专家组评审意见书3.围护方案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本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本基坑工程特点是:⑴、基坑开挖面积较大,基坑周边环境较简单,开挖边线20m范围内均较空旷、平坦,可供围护利用的场地较多。锦泽华府人防汽车库基坑围护开挖工程第4页共22页⑵、基坑侧壁多为填土、淤泥质软土,基坑底为淤泥软土层,强度低,工程性质差,基坑侧壁稳定性差,易产生滑坡。⑶、本地库大面积挖深在4.00m左右,局部号楼区域承台底挖深5.00m、6.00m,挖深一般。根据以上特点,结合本地区以往相似工程的经验,同时考虑围护结构安全性、经济性、施工方便性,我司认为本地下车库宜采用如下支护形式:a、本地下车库大部分区域采用一级放坡开挖,放坡比为1:2;坡面挂网喷砼。b、西侧及25#南侧采用二级放坡+钢板桩围护形式+锚杆(局部角撑),放坡比为1:1.5、1:1.2,卸土平台宽1.5m、2.0m(3.0m);坡面挂网喷砼。经过方案比选,我司认为上述支护方式,是本基坑最经济、安全、合理的围护方案。3.1围护结构1、地库大面积底板底开挖深度4.00m,开挖边线外20范围内均较空旷,故一级放坡开挖,放坡比1:2;在放坡坡面挂50*50钢钢丝网片,并打设若干φ16短钢筋固定钢筋网片,并喷射C20细石砼60mm。2、西侧及25#南侧采用二级放坡+钢板桩围护形式+锚杆(局部角撑),采用[32b槽钢,有效长度9.0m,锚杆采取φ28拉锚,锚杆直径φ150mm。钢板桩顶放坡比为1:1.5、1:1.2,卸土平台宽1.5m、2.0m(3.0m);在放坡坡面挂50*50钢钢丝网片,并打设若干φ16短钢筋固定钢筋网片,并喷射C20细石砼60mm。3、25#楼西侧、南侧西段采用SP-IV拉森钢板桩+内支撑,SP-IV拉森钢板桩有效长度9.0m;南侧靠近已建商业楼区域钢板桩长12.0m,内支撑采用H350*350型钢角撑。3.2降水结合基坑深度和地下水条件,本基坑主要为浅层孔隙潜水,含水量小,故采用坑内明沟排水、集水井泵抽处理,基坑坡顶设置反向坡、排水沟,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坑内。3.3局部落深处及其它局部集水坑落深较大区域,采用1:1放坡开挖,并在坡面挂网喷面。号楼坑内电梯井采用1:1放坡开挖,砌筑砖模后在回填模板后空隙。4.其他事项1、基坑开挖前,必须确保场地标高不高于设计标高,否则应通知我司进行设计调整、变更。2、若地下室结构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我司调整方案。局部因场地条件限制须调整布置的情况应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实施。3、施工通道、泵车停靠位置等应设于基坑上边线10m范围以外,否则,应进行围护结构变更、调整。4、出土通道、施工道路、泵车停靠位置以及塔吊位置的确定应征求我方同意。5、本围护均采用卸土放坡开挖,为确保基坑边坡安全,土方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严禁挖机、重型车辆在基坑上边线10m范围内行走。6、开挖出的土方严禁置于基坑开挖上边线20m范围内。7、以上所有说明中未见信息均执行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5.基坑开挖方案5.1项目信息拟建xx人防汽车库工程位于xx。目前场地为空地,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拟建25#、28#、29#楼及地下人防车库±0.000均为2.450m(黄海高程),现西侧、南侧西段地面标高为2.10m,即相对标高-0.35m;北侧、东侧、南侧东段地面标高1.10m,即相对标高-1.35m。本设计中,若无特殊说明处均指相对标高。5.2建筑物及基坑工程概况⑴工程规模本工程人防汽车库包括拟建25#、28#、29#高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车库,整体近似长方形,东西长约145m,南北宽约65m。人防地库开挖面积约7000m2,开挖周长约420m。⑵周边环境A、北侧:北侧地下室外墙距离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18.00m,红线外为绿化带及锦泽华府人防汽车库基坑围护开挖工程第5页共27页已建道路。北侧距离用地红线较远,可利用作基坑围护放坡场地。B、东侧:东侧为拟建30#楼、26#楼、27#楼用地,目前该三幢号楼工程桩已施工完毕,其中30#楼工程桩顶标高-4.20m,26#楼、27#楼工程桩顶标高-1.75m。地下室外墙距离30#楼外墙3.27m,距离26#楼外墙最小距离3.05m,距离27#楼外墙最小距离5.27m。可见,拟建人防地下室距离已施工的临近号楼工程桩较近,故在基坑开挖时,需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桩的安全。C、南侧:25#楼南侧距离已建小区内柏油道路11.80m,距离已经21#楼20.80m;南侧西段距离已建商业楼最小距离6.58m,其中商业楼基础埋深2.50m,21#楼基础埋深1.60m。南侧东段为空地。可见,南侧距离已经住宅楼等较近,且南侧25#楼开挖深度较大,故必须采取有效支护方式,以确保已经道路、住宅楼(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