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性评价表序号名称实施时间适用的条款适用的制度及相关内容结论备注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2002.11.1第三、四、五条、十七至二十四条、二十八至三十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劳动防护用品;培训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操作规程;“三同时”制度;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检维修;员工宿舍安全;危险告知;安全协议;工伤保险;职工权利义务。应急预案;事故管理。适用2《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三至七条、十五、十六、十八条、二十一至三十条三十三至三十七条、四十条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档案;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适用3消防法(2008年修订)主席令第6号2009.5.1第二、五、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四、二十八、三十九、四十一条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居住场所安全;防火防爆要求。适用4《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5.1.1第三、四、八、十五、十七、十九条、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六、四十条、五十三至五十六条、五十八、六十五、七十、七十三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劳动防护用品;健康检查;特种作业资格;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制度。适用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6.1第三、四、九条、十三至十六条、二十五、三十条事故等级;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适用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5.1第二条、二十三至二十八条、三十一、三十八、三十九条、六十一至六十四条、九十九条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测;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适用7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第四、十条、十四至十八条、三十、三十三条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适用8《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12.1第六至九条、第十一条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用人订立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适用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2012.2.24第八、十、十一、十四、二十、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六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安全费用使用规定;安全费用台账;安全投入管理制度。适用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9.1第三、四条、八至十条、十四至十九条、四十一条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2008.2.1第三、四条、七至十一条、十三、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措施计划。适用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2009.5.1第五、七至十条、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适用1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3号2009.9.1第四、八至十六条、十八、十九二十一条、二十五至二十八条、三十、三十八、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适用三十九条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警示标识;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职业危害告知。1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2.6.1第三、四、八、九条、十二至十九条、二十五、二十六条、二十九、三十、三十四条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处置与报告制度。适用17《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2012.6.1第三、四条、七至十条、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九条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岗前、在岗、离岗健康检查;适用1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12.6.1第三、九、十六条、二十三至二十五条、二十八至三十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适用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7号2009.11.1第三、五、七、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适用2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7.1第二至五条、九、十九、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适用2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2.4.1第三、八、九、十六、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一条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适用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1.2.1第三、四、七至九条、十一至十三条、十八、二十二至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竣工验收。适用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2011.7.1第二、十、十一、十五、十七条、二十至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适用2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2012.6.1第六、八、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适用2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2006.3.1第四条、六至十条、十四至二十条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适用26《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6.1第九、十、二十、二十二、三十四、四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适用2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997.3.1第二、五、七、十三、十四、十八、二十二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适用28《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1989.12.26第六、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适用29《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2000.9.1第一、五条、七至九条、十一、十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条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适用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1.13第二、六、九、十三、十四、十七条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适用3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2012.3.1第十九、二十、二十八条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的原则;适用3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2009.7.3第四、十、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三、三十一条事故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报告事故内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适用3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2002.5.1第二、四、九、十二条、十七至十九条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类;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的职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内容;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的职责。适用36《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修订)》公安部令第121号2012.11.1第三、四、三十一、四十一、四十四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灾害成因的认定。适用37《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011.1.1第三、六、八、十二、十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适用38《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7.19第3、4、5、6、13、17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职适用工安全培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40《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2011.5.3第一:(一)、(二)、(三)、(四)二:(一)、(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适用42《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1995.1.22第二条、五至八条、十二至十四条、十六条、十八至二十条二十二至二十四条、二十六、二十九至三十三条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仓库和储罐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适用4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2000.1.1第2、3、6条、第113、114、116、119、120、129、132、160、161条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适用4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1995.4.7第三至十一条、三十四、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二条、四十四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