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试样管理制度一、目的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材原材料入厂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过程中试样的取样、制样、接收、标识、保存各环节。三、职责3.1技术质保部实验室试验验人员负责原材料入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样品的取样、接收、标识和存放。3.2技术质保部质量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超过保存周期的试验样品进行处理。3.3过程中检验由生产部操作工现场自检和技术质保部检验人员现场巡检,无需取样。四、试样管理4.1根据检验操作卡和和检验规程以及相关试验国家标准抽样和取样。除非另有规定,应在管材生产至少24小时后取样,并在23±2℃温度下状态调节至少4小时后进行试验。4.2根据检验操作卡和和检验规程,以及相关试验国家标准规定的形状、尺寸、重量等要求制样,使其符合试验要求。需外协制样的样品,收到时须对其形状、尺寸进行验收。4.3收到试验样品(入厂检验、最终产品的试验提供的样品)后,实验室试验人员对试验样品进行标识、登记,明确收样日期和保存周期以及有效期,并存放在样品柜的待检区。4.4使用试样袋或塑料袋存放的样品,在试样袋上进行标识或填写样品标签放于袋中;体积较大的试样采用活胶标签进行标识;标识应有以下内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样品规格、样品批号、收到样品时间、生产日期等。较小的样条采用标签标识样品批号和取样日期即可,制样后立即试验的样品无需标识。4.5样品存放条件:对于不需要做水分测试的原材料,应在适宜环境储存,对于需要做水分测试的原材料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防止空气中的水分对测试结果的影响。4.6测试完成的样品,实验室人员根据试验样品的种类,按下列要求对试样进行保存:1)一般生产过程中抽取的试样或进行破坏性试验的试样放入样品柜的已测区,保存期限为7天。2)其余情况及入厂的原材料检验剩余的试样从接收时起,保存2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检及仲裁使用。4.7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每周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查,对超过保存周期的样品进行处理。存放到期的样品,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