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弓长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驻区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弓长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弓长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构建特色旅游名区、循环经济强区、模范生态新区、诚信文明城区“四位一体”和谐弓长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快推进弓长岭建设步伐,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为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针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影响和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强大动力,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主攻方向,探索有效途径,加快推进弓长岭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1、体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原则。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弘扬创新、追求卓越这个主题,在新起点上谋划弓长岭区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引擎,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型主导产业。2、体现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3、体现创新驱动的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4、体现绿色增长的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5、体现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规划前期重大问题调研。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调研,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结构调整、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规划前期调研课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二)研究起草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政策措施等。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建议》。(三)编制全区“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在搞好重大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科学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证措施。(四)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及区“十二五”总体规划构架的需求,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和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及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十二五”专项规划包括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区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与规划纲要衔接协调后,报区政府审定。一般专项规划由区有关部门提出和组织编制,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一般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经专家论证后,由编制部门印发,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无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原则上都要编制本部门、本领域的“十二五”一般专项规划。(五)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我区区域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汤泉谷发展规划、岭东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北部环状旅游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六)建立重大项目库。通过编制规划,筛选、整理一批具有较强牵动力和代表性的地区性项目,重点是推进旅游、资源转型、资源深度开发、城乡一体化、精品农业等产业备选项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项目基础。(七)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管理办法,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总结规划编制中的新经验,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弓长岭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区“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郝玉良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马绍峰担任,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服务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村经济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环保分局、统计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分局、供销联社、土地储备中心、残联、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红十字会、文联、台办、工商分局、电业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消防大队、邮政局、电信局、社保分局、金融保险机构、鞍钢弓矿公司和各乡(镇)街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重大问题,论证筛选重大项目,平衡衔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马绍峰兼任。(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建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小组,成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人员,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组成。各乡(镇)街、区直部门按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分别成立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写小组。(三)区发展和改革局组建专家咨询小组,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对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审改和咨询、论证工作。四、工作安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从现在起,至2010年底结束,大体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0年2月底前)。动员准备、思路研究阶段。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研究,2010年2月中旬前研究提出地区、本行业“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2月底前研究提出纳入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第二阶段(2010年3月至6月)。课题研究、起草纲要阶段。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开展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形成规划框架。围绕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就发展战略、宏观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进行衔接。第三阶段(2010年7月到12月)。起草完善规划、批准规划阶段。组织起草总体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区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区规划纲要草案经区政府审定后,提交区人大审议批准并发布实施。五、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编制规划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规划编制的衔接和协调。要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衔接。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三)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加强战略思维,扩大国际视野,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要在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要着眼弓长岭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增强规划全局意识,体现时代特征,反映弓长岭特点,突出弘扬创新、追求卓越主题,使“十二五”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四)丰富研究手段和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前期研究采用课题研究和高层论坛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未来发展全局的一些重大领域,通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协同性、相关性,在前期研究阶段,同步考虑“十二五”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提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专项规划的确定和编制做好基础性工作。在前期重点课题研究过程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申报需要编制的专项(行业或区域)规划,并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条块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工作。(五)突出重点,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研究制定政策导向,依靠市场调节,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突出重点研究课题、重点领域、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规划内容是研究制定发展目标、储备项目、产业政策、发展环境。(六)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结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确定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力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需要报国家和省、市审核批准的重大项目、需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的项目,要搞好与上级规划的衔接。(七)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开展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向区人大、政协汇报和通报情况,广泛听取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公众的意见,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八)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做好培训和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前期调研等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若干个指导小组,加强对专业部门的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行业规划的指导,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通过专家授课以及网络、简报等媒介,采取组织专题培训、考察、交流以及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附件:1、弓长岭区“十二五”重大研究课题目录及工作分工2、弓长岭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编制部门3、弓长岭区“十二五”区域发展规划编制目录及编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