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产品质量法第一节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与产品质量㈠产品的概念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建筑工程不属于产品。是否包括初级产品,未作规定。不属于产品的物品建设工程军工产品违禁品初级农产品产品应具备的条件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须用于销售应是动产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产品满足明示或隐含要求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㈡产品质量的概念是指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为满足合理的使用要求所必需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总和。其特征为: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二、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2000年7月8日修订)我国产品质量法是产品质量管理法和产品责任法的统一。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⒈治理综合化⒉管理系统化⒊功能社会化(二)国外产品责任法简述主要分为产品质量责任法和产品质量管理法两类。产品质量责任法起源于英美的判例法从契约理论→侵权行为理论《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1979年)⒈产品责任法的理论依据⑴疏忽原则⑵违反担保原则⑶严格责任原则⑷非正确说明原则⒉产品责任法方面的国际性公约⑴《关于产品责任适用法律的公约》(海牙公约,1977年生效)⑵《产品责任的指令草案》⑶《司特拉斯堡公约》第二节产品质量法基本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产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强制监督管理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公告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制度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产品质量监督形式国家监督行业监督第二节产品质量法基本制度(一)我国产品质量管理体制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权范围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二)产品质量宏观管理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1987年3月正式发布)自愿申请、享受免审查。ISO9000认证ISO9000认证简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成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TC176),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自1987年发布以来,经历了1994版的修改和2000版的修改,形成了今天的ISO9001:2000系列标准.2000版ISO9000族标准包括以下一组密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ISO1901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9000族标准是世界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且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实施ISO9000族标准,可以促进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对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CQC在全国设有32个评审中心,拥有2000余名经验丰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认证范围覆盖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无论客户在什么地方,均能得到CQC满意周到的认证服务。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国外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社会中介机构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我国使用的三种认证标志:长城标志、方圆标志和PRC标志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均为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我国的质量认证有合格(质量Q)认证和(产品的)安全(S)认证两种。合格标志的图案为外方内圆,圆内上方有合格或Q(英文Quality即质量)字样,下方有CHINA字样,底色为白色,合格标志图案用红色。安全标志图案也为外方内圆,圆内上方有安全或S(英文Safe即安全)字样,下方有CHINA字样,底色用白色,安全标志图案用绿色。直接用于产品上的标志不限颜色。长城标志专门用于电工产品,PRC标志专门用于电子元器件。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方圆标志方圆标志分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获准合格认证的产品,使用合格认证标志;获准安全认证的产品,使用安全认证标志。目前国内各认证委员会大部分都使用方圆标志,以下几个标志为以方圆标志为基础而变形的其它认证标志,须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在方圆标志基础上,结合包装产品的特点,采用包装通行设计的“包”字图案设计而成,分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印刷颜色为蓝、白两色,白色为背景,标志图案为蓝色。DC标志DC标志即中国药品认证标志,是在方圆标志基础上,结合药品管理的特点设计而成,取“方圆”之意,体现了国家药品认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主题图案由“药品认证”(DRUGCERTIFICATION)的英文字头组成,内环白色部分是字母D,外环黑色部分是字母C,图案中心的黑色图案是药品片剂的模式图,表示该标志的主体是药品制剂,印刷颜色为绿底白色。CMD标志CMD标志即中国医疗器械产品认证标志,是在方圆标志基础上,结合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设计而,采用“中国医疗器械产品认证委员会”(ChinaCertificationCommitteeforMedicalDevices)的英文缩写的CMD构图。分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印刷颜色为蓝、白两色,蓝色为背景,英文字母为白色。CB认证CQC是代表中国正式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可直接颁发12大209个标准的CB测试证书。CQC所颁发的CB测试证书被该体系43个国家和地区所承认。企业也可利用CQC的产品认证证书直接转换成国际CB测试证书,或利用CB体系内的企业认证机构颁发的CB测试证书转换成CQC的认证证书。企业在申请3C认证或CQC标志认证时,如果同时申请CB认证,将获得CQC提供的CCC+CB或CQC+CB的一体化超值服务,可大大降低成本,加快认证速度。CCC认证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20大类135种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7大类129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CE标志CE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国家及欧盟自由贸易协会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任何规定的(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产品,无论是欧盟以外还是欧盟成员国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在投放欧盟市场前,都必须符合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加贴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相关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最低技术标准,简化了贸易程序。目前包括24条新方法指令涉及CE认证。需要CE认证的国家有:所有欧洲经济区域的国家。包括:欧洲联盟: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25个国家。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瑞士、冰岛和挪威等3个国家。RoHS认证RoHS指令简介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简称RoHS指令。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认证标志(a)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标志(b)药品品种GMP认证标志(c)药品生产企业(车间)GMP认证标志医疗器械产品认证标志(A)合格认证标志(B)安全认证标志产品质量“三包”“三包”规定,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自行车、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农业机械产品、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等。“3.产品许可证制度主要对一些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工业产品,如:锅炉、消防器材、电器等。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重要产品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对影响国计民生、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的一项质量监控制度。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制定每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质量标准、安全技术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必备条件等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实施,以达到贯彻国家质量政策,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生产许可证工作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由发证、对获证企业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获证企业的到期复查换证、对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查处以及贯穿整个生产许可证工作过程的信息反馈等5个环节组成。目前,有86大类产品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本市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并经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组织审查后发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至今,已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解决无标生产,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和粗制滥造,提高产品质量,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优经经济结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制度生产、经营者自己检验第三方检验报刊文摘3月3日,市民刘女士来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大港一路某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4斤散鱼片、2斤鱿鱼丝,回家吃时感觉口感极差,有发苦、发霉的感觉,遂怀疑质量有问题。于是刘女士来到该食品公司询问。公司老板告诉刘女士说,他们销售的鱼片、鱿鱼丝都是从正规厂家进的货,质量绝对没有问题。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热河路工商所举报。接举报后,工商人员立即来到该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经销的鱼片、鱿鱼丝大多用纸箱包装,而纸箱外面即无生产厂家、厂址,也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据老板王某某交代:这些鱼片、鱿鱼丝都是春节前从日照岚山市场进的货,因这些干海产品是散装货,价格比较便宜。工商人员认定这些干海产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无产品”。在此,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认准商家和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