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新修订学习解读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前言历次修订情况1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2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3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新修订学习解读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党的十三大至党的十四大期间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央纪委先后发布了八个单项的党纪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又发布了四个关于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党纪处分规定。1997年首次印发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1988年3月开始试行条例起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经反复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将以前的零散规定加以集中、修订,对一些新出现的情况作出规定,历时9年,15易其稿,最终于1997年2月27日经党中央审定发布实施。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1997年首次印发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对于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经过近7年试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必须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做到与时俱进。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2003年第一次修订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2015年第二次修订2003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些不适应形势变化发展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休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2018年第三次修订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01020405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修订的必要性03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细化具体化。第一部分:历次修订情况2018年第三次修订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指导对违对违对违对违对违对违思想违纪纪律法犯反政反组反廉反群反工原则与纪处分罪党其他治纪织纪洁纪众纪作纪和律处运用员的规定律行律行律行律行律行适用分规则纪律为的为的为的为的为的范围处分处分处分处分处分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分则第三编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等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实施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附则共3编、11章、142条、19000余字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新修订学习解读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第二部分:2018新条例八大亮点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新修订学习解读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123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诋毁污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456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789干扰巡视或不落实整改要求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101112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131415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见诸行动条例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其中就包括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等。收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有价证券、股权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1617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房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利用审批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条例明确,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商办企业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等等。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部分:新条例18条纪律“高压线”纪律处分条例18利用职权帮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谋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