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领导陪餐制度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1、学校实行领导陪餐制,学校每餐指定一名以上领导、教师代表进行陪餐。陪餐安排表按学校全员值班表执行,并交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存档备案。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3、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及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未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执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学校汇报,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10、对陪餐人员反馈的问题及时通报,食堂管理人员写出整改报告,情况严重的按《学校餐厅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平原县职业中专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