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R-03-2013-011笔记本电脑借用协议书甲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为了优化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由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给乙方使用(本协议所指笔记本电脑(含相关附件)的所有权属甲方,属厦门南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乙方在使用时属于借用性质,并负有保管责任。本着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借用协议书如下:第一条:笔记本电脑的型号及附件甲方同意将笔记本电脑壹台(型号:)及其附件借给乙方使用(附件包括电源线,电脑包,鼠标等相关配件)。第二条:借用期限和用途1、笔记本电脑的借用期限自签订本协议起,为期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时乙方如需续借使用,则应在借用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借,并重新签订书面借用协议书。2、借用期满后,若甲方不同意延长借用,乙方应无条件将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完整归还甲方。3、乙方如因工作离职等原因离开公司,乙方应将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完整交还给甲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4、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笔记本电脑仅作为乙方本人开展工作使用,不得作为他用。第三条:责任和义务1、在笔记本电脑的借用期内,乙方须向甲方上交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圆整),作为该笔记本电脑维修保险基金,离职或借用期满归还公司时,经甲方检验无机器故障、完好无损后,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的笔记本电脑维修保险基金。2、乙方应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遵循电脑的操作规范,不粗暴操作,编号:HR-03-2013-011不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不上不良网站,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保持电脑及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3、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拆装机器。4、乙方在借用期内如遗失笔记本电脑,应按所借用笔记本电脑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根据使用年限,参照递减法逐年递减进行赔偿,即:1年内按原价90%赔偿,2年内按原价80%赔偿,3年内按原价70%赔偿,4年内按原价60%赔偿,以此类推)。5、乙方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于与工作等无关的用途。第四条:故障处理1、乙方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修。乙方不得擅自拆卸机器或自行外出修理、修改电脑硬件配置,否则责任自负。2、硬件故障:硬件设备维修,根据保修期内按供应商三包规定实施保修(参见笔记本配套说明书和保修卡),保修部件按供应商合同规定执行。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软件故障:乙方在使用笔记本电脑过程中,如果由于使用不当,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计算机软件系统瘫痪,甲方可以为乙方指定专门电脑公司有偿为乙方提供软件安装、杀毒等服务。软件数据以恢复初始状态为限,使用者应注意数据的备份。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甲方。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