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2)-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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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通过合法方式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是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土地储备建立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即先储备、后出让。•土地储备机构若取得增量土地,需先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并支付原集体土地所有者一定的补偿费用;若取得存量土地,则要进行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并对被拆迁人(被征收人)进行一定补偿、安置。•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但在土地报价中,决策者既要有胆量,更要有科学的土地报价决策方法和依据。•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开发建设中的城市房屋拆迁•土地竞标中的地价测算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2土地用途管制3.1.3土地储备制度3.1.4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含义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1.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制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宪法》(2019修正,第十条)•《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物权法》(2019,第四十七条)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是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1.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1.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使用制•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我国现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双轨制行政划拨行政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出让严格限定供应对象供应对象规定用途、期限的土地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土地受让人转让、出租、抵押终止无偿有偿收回国有土国有土地租赁地租赁补充双轨制双轨制协议招拍挂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二级市场1.原土地单位不再使用;2.因公共利益需要等而收回。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因使用年限届满终止可申请(自动)续期补地价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行政划拨行政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出让严格限定供应对象供应对象规定用途、期限的土地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土地受让人转让、出租、抵押终止无偿有偿收回国有土国有土地租赁地租赁补充双轨制双轨制协议招拍挂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二级市场1.原土地单位不再使用;2.因公共利益需要等而收回。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因使用年限届满终止可申请(自动)续期补地价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1.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制的法律表现形式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土地使用权•依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并取得部分收益、处分的权利。•他物权•用益物权3.1.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3.1.1.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制的法律表现形式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2土地用途管制•核心: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严格限制,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取代了原来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效力。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3土地储备制度•2019年,上海市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2019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本质:国家以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身份,通过强化土地处分权与供应权的垄断,采取行政行为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手段,对城市土地进行调整和再供应的一项管理制度。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9]277号))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3土地收购储备政府设置政府设置土地储备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土构,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地收购储备工作工作建立土地建立土地储备基金,储备基金,用于土地收用于土地收购、储备、购、储备、整理整理采用不同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土方式进行土地储备,直地储备,直接或经过前接或经过前期开发后进期开发后进入土地储备入土地储备库库以公开以公开出让等方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式供应土地地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4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含义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土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房地产开发用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取得(使用权)的、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的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4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含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一级类12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类型(用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9)……二级类56土地管理法三大类3.1房地产开发用地概述3.1.4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含义•城市建设用地分类-8大类-35中类-42小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其他合法方式4.2.1土地使用权划拨含义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4.2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4.2.1土地使用权划拨适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新建)4.2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4.2.2土地使用权出让•含义•出让年限•出让方式•出让程序4.2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4.2.3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使用权4.2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4.2.4其他方式•联建•土地作价入股4.2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征地的含义和特点•征地审批•农地征收的费用•案例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1征地的含义和特点征地•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1征地的含义和特点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1征地的含义和特点征地•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农地征收的特点•公共利益强制性•转移性(权属)•补偿性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2征地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用(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3农地征收的费用征地补偿的主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4.3.3农地征收的费用•征地时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3开发建设中的农地征收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拟获得某城市规划区内一农民集体所有制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耕地面积为80公顷,农业人口为600人,先征收耕地20公顷,该地块征收前3年每公顷年产值分别为3万元、3.2万元、3.4万元。经商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被征收土地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为20万元,征收耕地的耕地复垦费为60万元。根据《土地管理法》,试回答以下问题。(1)该地块被征收应由政府哪一级部分批准?(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为多少?(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费用为多少?•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征收)纠纷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字面理解:房屋拆迁即房屋的拆除与原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迁移。•我国:房屋拆迁具有特定的法律涵义。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9):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房屋拆迁本质上应为房屋征收行为。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新规”,2019)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实施主体事由(公共利益)先补偿后搬迁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实施主体拆迁人(拆迁许可证制度)(自行、委托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公共利益•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房建设需要、旧城改造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3.4.1从“拆迁”到“搬迁”—城市房屋拆迁含义拆拆迁征搬迁先补偿(征收)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3.4.2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被征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构成3.4.2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被征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构成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标准•争议产权调换(结清差价)3.4.2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吴敬琏认为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应建立城市化基金,将这些收益按照一定的规定来分配。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的房屋(被拆迁房屋)评估价为2477547元,补偿其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0000元,装饰补偿费100000元。异地安置房(产权调换房屋)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评估价为3068847元。差价结算:(依照货币补偿方式中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及其他补偿、补助费用合计为2599769元。吴苹夫妇补房屋差价469078元。2019年4月2日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吴苹夫妇在法院协调下,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资料来源:2019年04月03日新华网news.xinhuanet/legal/2019-04/03/content_5929258.htm3.4.3城市房屋拆迁(征收)纠纷不服征收决定不服补偿决定不履行补偿协议义务房屋拆迁(征收)主要纠纷3.4.3城市房屋拆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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