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0建设工程承包题量1~2题主要考核点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发承包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指定分包√概述总分包连带责任√联合体连带责任√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分√√法律责任发承包的禁止性规定发包有2个禁止:禁止肢解发包(何谓肢解?设计项目最小发包单位:单位工程;施工项目最小发包单位:单项工程);禁止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有2个禁止:禁止挂靠和被挂靠;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项目;分包有4个禁止:禁止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擅自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禁止分包再分包。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历年真题【2012真题】关于建设单位工程发包的做法中,正确的是()。A.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B.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C.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家总承包单位D.将合同中约定由施工企业自行购买的装饰材料进行指定购买【答案】C历年真题【2005一级建工实务】某酒店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某施工单位承建,包工包料。根据《建筑法》要求,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确保外墙涂层质量,可以()。A.指定生产厂家B.指定供应商C.指定分包单位D.要求施工单位在恶劣天气下停止施工【答案】D总承包项目中的专业分包单位或货物供应单位需不需要进行招标某项目已完成总承包招标。该项目中信息系统集成专业部分的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为2亿元,需要进行分包。这样的专业分包需要再招标吗?招标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总承包单位?【答题要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总承包中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按份债务与连带债务按份债务与连带债务联合体连带责任【2012真题】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正确的是()。A.招标人可以向甲主张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B.招标人向丙主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丙仅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C.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D.乙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向丁追偿70万元人民币【答案】A总分包连带责任【2013真题】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关于损失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A.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B.建设单位只能向给其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C.总承包单位赔偿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有责任的分包单位追偿D.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答案】C历年真题【2011真题】施工企业乙经建设单位甲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施工企业丙,丙又将其中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施工企业丁。后丁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欲索赔。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有()。A.甲有权要求乙承担民事责任B.甲有权要求丙承担民事责任C.甲无权要求丁承担民事责任D.乙向甲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E.丙向乙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丁追偿【答案】ABDE无效合同后果中双方可以根据过错追究对方责任3023建设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比较专业工程分包(专业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劳务分包资质)相同点:应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需要建设单位认可或总承包合同约定不需要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不得进行专业分包主体结构中的劳务作业可以全部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全部再分包【2013真题】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A.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B.资质等级较低的分包单位可以超越一个等级承接分包工程C.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采用D.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E.劳务作业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历年真题【答案】ADE【2012真题】下列情形中,符合工程发包、分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有()。A.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交由他人施工B.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项目分解成若干标段分别进行招标C.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直接将部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D.施工企业将包含人、机、料在内的工程以扩大劳务分包形式进行劳务分包E.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历年真题【答案】CE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题量预计2~3分主要考核点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概念和定义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建造师不良行为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甲公司将项目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项目转包给包工头某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拖欠乙公司500万元,乙公司拖欠某丙600万工程款。现某丙打算直接起诉甲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某丙与甲公司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宜受理B.只有在乙无支付能力时,甲才需要对丙承担付款责任C.某丙可以向甲公司主张500万元D.某丙可以向甲公司主张600万元概念和定义【答案】C概念和定义【2013真题】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工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业规范,经()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所形成的记录。A.乡(镇)B.县C.市D.省【答案】B【2012真题】施工企业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有()A.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B.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C.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D.以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E.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3031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分类【答案】ACD建造师不良行为【模拟题】以下属于建造师不良行为,应记入其信用档案的有()。A.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B.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C.泄漏商业秘密的D.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执业,造成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E.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答案】BCE3033诚信行为公示施工中的行政处罚招投标处理决定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告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告6个月~3年(整改有实效的,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缩短,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6个月(取消招标投标资质资格≥6个月的除外)【2011年一级建工实务案例】某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6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4个月。案例案例【问题】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是否妥当?全国、省级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各是多少?【答题要点】不良诚信行为记录公示期限为6个月到3年,施工企业整改确有实效的,经申请,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以缩短公示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国家住建部对不良行为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期限相同。【2013真题】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关于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则上不停止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B.公告部门一律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C.依照当事人申请可停止公告D.公告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停止公告历年真题【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