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通物流合作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1.甲方系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公司,主营业务为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等。2.乙方(本协议所称乙方若未特别指定,则指三人或其中任何一人)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甲、乙双方(本协议所称双方/各方若未特别指定,则指甲方与乙方中的三人或其中任何一人)均有意基于甲方物流公司的平台展开合作。有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作协议书,以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一条合作的基本原则及模式1.1甲、乙双方间系单纯的协议合作法律关系,即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仅以本协议书的约定为准。21.2甲、乙双方间不因本协议书的合作而涉及任何有关甲方股权的变更、新设公司或企业等事宜。1.3甲、乙双方间合作的成本投入、风险分担、收益分配等,均应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履行。1.4合作期间,合作投入及合作产生的财产等,由双方按投入比例共有;合作期间产生的债务、责任等,由双方按投入比例分担。第二条合作事项仅限于广东省惠州市区以内的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业务。第三条合作期限3.1本协议书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是否延长合作期限,若需延长合作期限,则应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为之。3.3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又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则本协议书自然终止,双方应以合作终止之日为基准日进行清算第四条成本投入1.1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以货币方式履行成本投入义务:名称/姓名投入金额(元)投入方式投入时间投入比例甲方:货币年月日乙方:货币年月日乙方:货币年月日乙方:货币年月日3合计:1.2若合作需继续进行成本投入,则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各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则由各方按上表比例履行追加投入义务。1.3双方应按上表约定时间将款项投入到甲方公司账户或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内。1.4任一方或多方未按上表约定履行投入义务,则其应向已经适格履行投入义务的合作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收益分配5.1因合作产生的净收益(合作收入扣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余额),由各方按实际投入比例进行分配。5.2在合作产生收益的前提条件下,原则上由各方按实际投入比例每年年终分配一次。第六条风险分担6.1因合作产生的债务,应先用合作形成的财产(包括合作各方的投入)进行清偿,合作形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各方同意按投入比例进行分担清偿。6.2因合作产生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责任,由各方按投入比例进行分担。第七条合作事宜的管理7.1甲方负责合作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管理工作,是本协议书各方合作事宜的具体负责人,但乙方有监督及建议权。47.2乙方周烨负责合作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其他各方有权随时查阅合作的相关账务会计资料,并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及提出建议。7.3乙方不得参与经营与本合作业务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7.4合作各方的工资及奖金:为开展合作业务而全职工作的合作方享有工资,并可根据其工作业绩享有奖金。具体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合作的退出及终止8.1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本协议所称任何一方若未特别指定,则指甲方及乙方中的三人或其中任何一人)未经其他方一致同意不得退出本协议书的合作,若擅自退出,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8.2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书所应承担的义务,并在其他任何一方告知的时间内仍未履行的,经其他已经适格履行投入方一致同意后,可以要求其退出本协议书的合作,并承担违约责任。8.3合作终止,各方应共同对合作产生的债权、债务、财产等进行清算,并按实际投入比例分担或分配。同时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退回本金。第九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9.1本协议任何一方非依据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不得解除、终止本协议书。9.2本协议书任一方的违约行为,不构成其他未违约方之间相互解除本合同的理由,但构成未违约方共同向违约方主张解除本协议书5及主张违约责任的理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1.1本协议书第1.4条的违约责任为:按未投入金额1‰/日的标准承担违约金。11.2本协议书第7.3条的违约责任为:向其他合作者赔偿其所得的全部收益。11.3本协议书第8.1条、8.2条的违约责任为:其合作投入不予退还、不享有收益分配权,同时还应对退出前合作产生的债务进行分担。11.4本协议书第9.2条的违约责任为:其合作投入不予退还、不享有收益分配权,同时还应对合作协议解除前产生的债务进行分担;当合作形成的财产(包括合作投入)不足以清偿合作产生的债务,则由其负责进行清偿。11.5因任一合作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所造成的损失,则该合作方自行负责进行承担,合作财产已经承担了的,则其他合作方有权向其进行追偿。11.6因本合作协议书产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则各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负责管辖。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其他协议内容的履行。第十二条协议文本及生效12.1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需要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的约定,则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并应明确约定所修改或补充的具体条款和内容,6约定不明视为无修改或补充。12.2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肆份,各方均执一份,并经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乙方不承担甲方签署协议之前债务。以下无正文。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签订于。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