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文件绿城房产通[2008]46号关于优化住宅产品内在品质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进一步深化精品战略,优化公司产品户型设计,提升住宅科技含量,加强公司住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求各项目公司加强户型设计前的研究工作,在户型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相关评审制度,同时开展住宅科技化研究和运用,现将明确事项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公司负责人是住宅户型设计及住宅科技化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项目公司须跟踪研究国内优秀楼盘和当地竞争楼盘的户型设计及住宅科技化应用情况,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本项目规划设计、营销策划、精装修管理等相关人员召开户型研讨会,组织工程、材料设备、规划设计等相关人员召开住宅科技应用的研讨会,确保户型设计和住宅科技应用在设计阶段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二、规范评审流程,优化产品品质。1.严格执行项目公司有关户型设计、住宅科技应用的内部评审流程。各项目公司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对于项目涉及的所有户型方案,均须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牵头,规划设计、营销策划、精装修管理等相关人员参加,-2-对户型方案进行严格的内部评审,确保户型配比合理、户型设计与规划及景观的关系协调、户型内部功能完善。评审须形成纪要,并上报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备案。项目公司在产品策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对于项目中住宅科技的应用,须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材料设备、营销策划等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内部评审,确保配置合理、与建筑的关系协调、能够提升产品品质。评审须形成纪要,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备案。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户型设计的专家评审流程。项目公司户型设计需申报集团公司进行评审,评审会需邀请集团户型评审专家组(名单见附件)、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精装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根据集团评审会意见调整完成的定案户型须填报《文件审批单报》,经建筑设计公司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及主管人员、营销策划部主管人员和精装修管理部主管人员(非精装修交付项目除外)会签后,由集团设计分管领导审批。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住宅科技化应用的评审流程。项目公司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需将节能、环保等住宅科技应用方案报集团公司进行评审。评审会应邀请集团住宅科技专家组(名单见附件)、集团公司总工程办公室、材料设备部、规划设计部以及建筑设计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根据集团评审会意见进行调整、完善后的住宅科技化应用方案,应填报《文件审批单》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由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住宅产品内在品质,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特此通知。-3-附件:绿城房地产集团住宅户型专家组、住宅科技专家组名单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设计优化产品品质通知呈报: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撰稿:粟轶君核稿:袁笑雨-4-附件:绿城房地产集团住宅户型专家组、住宅科技专家组名单一、住宅户型专家组:宋卫平、马力、王朝晖、沈益人、袁笑雨、邬晓明、王宇虹、陆皓、何兼、何峻、贺敏、胡常怡、粟轶君二、住宅科技专家组:马力、孙国梁、陈强、宋杭林、李谋幸、杨杰、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