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的定义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多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法律在事故预防对策中的地位:①技术对策: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生产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完善防护与报警装置,实现生产条件的安全和卫生;②教育对策:是提供各种层次的、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③法制对策:是利用法律、规程、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性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的目的。4安全生产法律的形式⑴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章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法律立法的依据,是我国最高位阶的法律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最高层级。5⑵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根据宪法规定,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如《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通常规定和调整基本法律调整的问题之外的比较具体的社会关系,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6在法律层面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构建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两大基础。其中,《安全生产法》是综合性安全生产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还有《劳动法》、《刑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7⑶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颁发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其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行政法规层面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主要的行政法规。其他还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8⑷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根据其制定机关不同分为两类: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效力次于行政法规。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另外国务院的一些部委规章对我们中原大化集团也适用。9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的形式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适用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例如《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0⑸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定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主要是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说明具体问题等。11⑹安全生产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在法律效力上与法律、法规同等。目前工程建设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很多,门类也比较齐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就多达300多项。12⑺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我国作为国家法主体同外国就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法律、文化等方面的问题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议性质的文件。国际公约属于国际法的重要形式,本不属于国内法的形式,但我国政府与外国签订或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对于我国具有同国内法一样的法律效力,故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公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01总则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4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制定本法1适用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人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1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5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6。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7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相衔接制定根据8.14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8.2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8.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9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急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度修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执行10多种形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11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2生产经营单位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委托提供技术、管理服务1314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5国家对以下方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16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具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71857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4主要负责人职责3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责任制的落实19成本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20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矿山道路运输危险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10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100-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设置设置2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2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的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听取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应当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告知2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具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考核合格安全知识管理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配备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24产经营单位培训不合格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不得上岗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生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5.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学校实习生25.2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26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27安全设施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8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29设计单位设计人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审查人员对设计负责对审查结果负责30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32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报废安全设备12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3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33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专业生产单位生产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和安全标志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方可投入使用34未经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具体淘汰目录制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淘汰目录制定公布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淘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