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干净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一、社区环境卫生建设体制机制顺畅1、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工作计划中,环境卫生建设工作有专门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认真落实,责任到人。2、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具体工作。3、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建设议事协商机制,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议,研究涉及社区成员环境卫生利益的重大事项。4、成立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区环保公益活动。5、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反馈机制,社区居委会定期收集居民意见,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6、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议。7、社区单位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并做到责任明确。二、社区环境设施健全8、公厕、各类垃圾收集站(桶)设施完好,引导标识清晰准确,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按要求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收集站(桶)。上述设施符合管理单位的环境卫生服务标准。9、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实行雨污分流;窨井盖较齐备完好,排水管道、泄洪沟等畅通。10、公共照明设施无缺灯、断亮,广告牌匾及宣传栏整洁规范,无乱贴乱画。11、健身器材、长椅、自行车棚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好。12、消防及无障碍设施完备。13、社区内道路较平整完好,无明显坑洼破损,能按期清扫,定时保洁,保持整洁畅通。三、社区环境整洁优美14、社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立面、道路、楼道、楼(房)顶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楼道内无杂物堆放,楼(房)顶无积存物,楼道亮灯率达90%以上。15、按照《北京市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扫雪铲冰,保证好出行条件;围栏、围墙干净、无损坏。16、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家庭源头分类收集和投放,按有关要求收集和处理灰渣、建筑渣土,做到日产日清,社区内无暴露垃圾。17、社区内噪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噪声扰民问题。18、社区餐饮业油污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扰民现象。四、社区绿化美化程度高19、按照《北京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章、办法的规定,规划建绿、依法护绿、科学管绿。20、绿化设施完备、安全整洁。21、按照绿化规划进行设计、实施,无非法侵占绿地、无毁绿等现象,社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22、绿化养护完好,无缺株、枯叶、死树,无蔓生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消除树木安全隐患,干枝死杈、危险树木排查清理及时。23、绿化管理有序,绿地内无种菜、无垃圾、无牵挂、无堆放。24、社区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档案资料齐全。五、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有效25、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社区环境建设工作,搞好居住小区、街巷胡同的整治,清理违法建设。26、协助做好社区环境秩序整顿,对各类黑车、非法小广告、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治理。27、培养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意识,革除不讲公共卫生的陋习,自觉营造和爱护社区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和市政公共设施。28、引导居民依法饲养宠物,文明溜宠物,及时清理宠物粪便。29、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灭鼠、灭蚊蝇和灭蟑各项措施,无卫生死角。30、做好社区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3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保持道路畅通,出入方便。32、加强对社区内机动车鸣喇叭、报警器、文体娱乐活动、家庭装修等噪声源的管理,有效防止噪声扰民。33、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度高,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社区环保宣传到位34、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普及环保知识。35、社区阅览室备有环保书籍、报刊、影像资料,社区宣传专栏经常有环保内容。36、结合社区实际,每季度举办1次环保课堂、环保讲座,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37、运用楼宇电视、广场视屏、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环保政策和知识,张贴环保公益广告,有固定的环境宣教标志牌。38、引导居民养成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方式。七、居民环保意识强39、居民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对环保事业、生态保护有浓厚兴趣。40、居民对环保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敢于检举和举报。41、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有益于环保的措施。42、居民自觉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环保型产品。43、社区或居民在环保领域做出一定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并推广。北京市规范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一、社区组织体系健全1、社区党组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民主活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实现“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社区居委会规模合理、标牌规范、班子健全,结构优化,“老中青”各占一定比例,职责任务明确。结合本社区实际与规模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按本市相关规定的标准配置,并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未发生随意调动、撤换班子成员等情况。3、社区居委会下设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六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由3-9人组成,职责、任务健全明确,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发挥作用较好,工作成效显著。4、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社区服务站工作机制完善,职责任务明确,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评议,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5、楼院门栋建设全面展开,普遍以楼栋或若干平房院为单位,按照合理标准组建居民小组,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普遍建立楼委会、院委会、楼宇自治理事会等自治形式,经常开展居民小组活动,发挥楼院门栋长畅通诉求、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作用。二、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完善6、社区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依法规范,民主氛围良好;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全部依法选举产生,民主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采用民主方式讨论确定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居民参选范围扩大、参选率达到98%以上;积极动员组织流动人口参与选举。选举期间社区稳定,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体访、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居民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决策内容明确,决策程序规范,民主决策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按照《北京市居民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及社区重大事项,全部经由社区居民会议民主研究解决。8、建立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议题明确,内容公开,方式民主,落实有效,能够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9、《社区自治章程》严格依法制定,制定程序规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社区实际。各类居规民约健全合法,邻里互助、文明养犬等工作有效落实;及时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入户率达98%以上。10、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到位,有效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引导和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融洽和谐,工作配合到位。11、社区居务公开制度规范,社区显著位置设有居务公开栏和公示牌,且勤于更换。社区居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客观真实。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1次;一般的社区事项每半年公开1次;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重大事务及时公开。12、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设有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等机构,对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派出站所及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监督到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质询要求。13、建立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职责任务明确,程序透明规范,结果及时公开。社区居民定期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14、社区居委会成员定岗定责,分片包户、挂牌上岗、错时上下班。印章使用管理、财产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定期学习等各项制度规范。三、居民参与程度提高15、建立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见面日、居民代表定期入户等制度,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16、实行居民论坛、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民主参与形式,广泛开展社区协商议事会、议题征集制度、听证会、民生座谈会等民主实践活动。17、居民互助、社情民意表达、居民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居民知情权、表达权得到有效保障,居民参与率达90%以上。18、宣传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驻区单位意见,与80%以上的驻区单位签订资源共享协议,驻区单位公益性设施、场地基本向社区开放,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驻区单位为社区居民自治活动提供各种资源,在资金、场地、人力方面给予支持,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19、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至少有5个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为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备案手续、组织运作、资金保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帮助,通过购买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项目式服务,为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提供专业服务。20、社区社会组织经常举行各类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吸引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有效发挥社会协调机制作用。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素质提高21、组织社区工作者定期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经常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比赛,提高为居民服务的能力。22、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生活,及时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体检、带薪休假和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社区工作者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3、社区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区县级统一部署的教育培训,保证按照学时、课时、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24、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测试,并为其创造条件参加社工继续教育。25、推行社区专业服务,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专业社工,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专业辅导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心理安抚、家庭调适、社区照顾、社会交往等高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五、社区管理与服务基础保障不断加强26、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面积符合配置标准,达到350平方米,办公和服务用房“一室多用”,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充足,各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27、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在运行、管理社区服务设施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自我管理、科学使用。社区居民对基础服务设施设备的满意率达80%以上。28、完善社区内部办公系统和业务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社区信息“集中采集、多方使用”。各类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准确全面、更新报送及时,信息化平台作用不断强化。29、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经费、费随事转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专业有效,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公开。30、社区公益事业经费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和财务管理程序管理使用,广泛征集居民的意见,用以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北京市服务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一、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1、社区按规定设立社区服务站,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2、社区服务站工作用房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城、乡社区服务站分别达到5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上),并与社区居(村)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3、社区服务站具备水、电、暖、通讯、信息网络等基本条件,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4、城市社区服务站每500户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1500户以下的配备3人;农村社区服务站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600户以下的配备2人。5、社区服务站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社区需求设置岗位,岗位分为常设岗位和特设岗位。其中,常设岗位包括:就业服务与劳动维权、社区回福利与社会保障、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社区治安与综合治理、社区群团组织、社区综合事务等。6、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在社区独立设置的工作平台外,将其他各类工作站(所、中心)、活动站(室)等统一纳入社区服务站。7、社区服务站按照“一窗多能、一岗多责、定岗定责”的原则统筹配备工作人员,采取“一门式”服务方式,开办服务窗口,方便居民办事。8、社区服务站建立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