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码: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号】京劳社就发[2001]119号【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颁布时间】2001-08-03【实施时间】2001-08-03【时效性】有效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快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16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市场就业机制的形成,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提出当前页码:2 本实施方案。 一、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劳动力市场的“三化”是指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是前提,规范化是基础,现代化是手段,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互为作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就业机制需要,加大职业介绍服务体系的调整力度,确立市、区(县)、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的公益性地位;健全基础管理制度和市场规划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促进多层次、功能完备的信息网络体系的形成,使市场就业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在科学认识的指导下,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体系结构科学化、载体布局科学化以及目标管理的科学化;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求职、用人行为的规范化和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保证市场运行的统一有序;坚持不断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管理与服务手段,培养先进的观念与意识,通过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市场整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建立起公益性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综合性与专业化相补充的,布局合理,结构科学,行为规范,手段先进,覆盖城乡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一)建立重点服务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综合考核为基础,以公平竞争为重点的市场规则体系和管理制度,实现职业介绍服务的规范化和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有序化。当前页码:3 (三)形成以职业介绍为核心,涵盖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外来及本市农村劳动力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和社区就业的,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各类用人单位用人提供高效信息服务的,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城市广域信息网络系统。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市、区(县)、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的公益性功能,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由政府投资开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重点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并受政府委托承担公共就业事务的职介机构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1、市、区(县)均应成立一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街道以及远郊(区)县的中心乡镇应当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承担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职能,从而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招用就业困难的用工单位实行免费服务。免费服务项目包括求职(用人)登记、入网(上网)查询、推荐面试、职业指导等服务项目。 进一步强化公共职介机构的职业指导功能。围绕提高职业介绍成功率这一目标,不断改革和完善职业介绍的工作模式,使职业指导贯穿于职业介绍的各个环节。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应当设立专门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职业指导的组织实施。 2、明确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定位,理顺管理体制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对区(县)、街(乡)公共职介机构以及其他各类职介机构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当前页码:4 理和维护;各类职介机构职业指导人员队伍的持证上岗;负责开展全市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的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等。 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积极做好公益服务的基础上,负责本辖区街道(乡镇)公共职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区(县)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开展本区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的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等。 街道(乡镇)公共职业介绍所重点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免费就业帮助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档案,实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专门服务,促进下岗、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3、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认定 2001年底前,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均应建立一家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002年底前街道和中心乡镇均应成立一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经成立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所的区(县)、街道(乡镇),应在原有职业介绍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调整,成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远郊县应在劳动力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区(县)、街道(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出对区(县)职业介绍中心、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的调整(建设)工作方案,确定调整计划和步骤,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经批准后成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二)强化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综合性职能,使之成为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开展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职介机构 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同时成为面向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机构。综合性职业介绍机构具体是指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当前页码:5 1、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委托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就业政策的指导下,承担公共就业事务工作,具体包括:全市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组织实施,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外来务工人员的招用、审批、办证管理工作,以及全市职业指导人员的培训、考核、鉴定、持证准入等。 2、使市职业介绍中心成为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区(县)职业介绍中心成为本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劳动力市场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以及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发布、分析。 3、鼓励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中心,积极开展高级职业、高级人才的中介服务,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相关业务。 (三)调整市、区(县)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职能和分工,建立以区域管理为基础,以全市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为导向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1、严格政事分开,合理划分行政和事业的事权。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宏观管理及总量调控,市职介中心及区(县)职介中心具体负责外地务工人员务工的招用、审批、办证、管理工作。 2、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逐步理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体制,强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分中心,要将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并入区(县)职业介绍中心。 3、合理调整市、区两级职介中心的分工,打破传统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上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区域管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北京市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受委托主要负责: 受委托对区(县)外来职介分中心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建工集团等经市建委批准的使用外埠成建制施工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招用、审批及核发《就业证》的工作;负责全市外来劳动力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负责外当前页码:6 埠劳务基地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省级间的劳务输出与输入的组织和管理。 区(县)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分中心受委托具体负责: 编制辖区内各类单位(不含市、中央建筑单位使用外埠成建制施工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计划,经市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后,下达到用工单位;辖区内用工单位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审批、招用及核发《就业证》工作;在市外来职介中心组织下,开展省级间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输入的组织工作;负责外地来京人员的求职登记、推荐就业工作。 (四)在职业介绍机构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调整与发展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由社会力量投资开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经营的职介机构为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我市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发展的布局和规划,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以服务于区域人群就业需要为原则。 (1)调整现有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使之向专业化方向转化。一是对目前业务开展良好,形成一定规模的职业介绍机构,促使其根据自身优势选择转化专业;二是对未有效开展业务的机构将予以取消。 (2)发展以特定求职群体为服务对象或者从事某一项特定职业介绍业务的专业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于目前尚未覆盖的专业如专业会计师,评估师,精算师等高级经贸人员;律师等高级咨询人员;演艺人员等给以重点扶持,鼓励开办以下列人员为对象的专业职介机构:计算机类专业人员;餐饮类专业人员;科教类专业人员;文艺类专业人员;医疗卫生类专业人员;财经类专业人员、家庭服务员等各类专业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结合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劳动力市场中供需旺盛,流动活跃的专业,在该类专业供求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专业职业介绍机构。当前页码:7 ——在高科技园区发展与园区内企业相适应的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 ——在居民集中地区发展以家庭服务员、社区就业服务为主的专项机构。 ——在远郊区县,重点发展服务于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机构。 (五)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要依托于首都公共信息平台,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指导方针,避免重复建设,突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管理职能,使信息系统成为就业服务和管理切实有效的现代化手段。 1、广域网建设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广域网建设要利用首都公用信息平台的通讯资源,建成市、区(县)、街(乡)三级的内部专业网络系统。 拓展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软件系统的功能和范围。在完善现有职业介绍前台服务和失业人员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将外来劳动力管理和服务、职业培训、社区就业服务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使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成为综合服务于整个就业服务体系的专业信息系统。 2、局域网建设 在市、区(县)、街道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所)分别建设高速局域网络。将劳动力市场业务中适合窗口服务的业务全部推向前台,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高速、高效、优质服务。当前页码:8 在街道职介所建立涵盖失业人员管理、失业保险金发放、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社区培训、社区就业服务等内容的高速局域网络。 在区(县)职介中心建立涵盖失业人员管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外地农民工管理、存档服务、社区就业、职业培训等内容的局域网络。 在市职介中心建立涵盖职业介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