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永定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农业局、畜牧局、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甘区农发[2018]83号)精神和《碱滩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碱镇发[2018]164号)精神,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治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的意义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长期以来,部分集体资产权属不清晰、管理不到位、分配不公开等问题仍然存在,存在流失或被贪占、挪用的风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收益分配,有利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构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有利于建立民主监督、2/7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新的治理体系,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盘活用好集体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开发利用资源性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三、目标任务1.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状况。查清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负责人、地址、变更情况等信息。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明晰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涉及到不动产产权的权属、四至、空间位置、基本属性等信息。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变动、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相符。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定期清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资产,如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3/7动情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实行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编码,以区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汇总表。3.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立集账内资产与账外资产为一体、会计账目与测绘信息为一体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四、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界定产权归属。2.坚持有序推进确保结果真实准确。3.坚持账内清查与账外核实相结合确保资产的完整性。4.坚持群众参与得到群众的认可。五、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内容1、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村、社集体经济组织。2、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根据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需要,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包括:一是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资源、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新形成的未纳入集体统一核算管理的集体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二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俗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自然人文资源资产。以村为主,按村、社登记资产逐级清核。4/73、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1)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资产包括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四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六、方法步骤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6月底前结束,清产核资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1日-31日)1.成立机构。村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配合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全程参与做好本村清产核资工作。2.制定方案。结合本村实际,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对象明确、范围清晰、安排有序。3.宣传动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集中开会等方式宣传动员到户到人,提高认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将中央精神吃透、上级政策学明白、操作程序弄清楚,充分理解、支持和5/7积极参与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至少悬挂1-2条横幅。注重宣传音像的收集、保存,开会宣传动员要有会议记录。4.清查资料准备。整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2011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料档案资料。(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6月10日)1.清查核实(2018年4月1日-5月10日)。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采取账内清查和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必须做到“应清必清、该定必定,不留死角、不能遗漏”。对清查出的以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2.公示确认(2018年5月11日-20日)。对清查核实内容、价值重估结果、产权界定决定的内容,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逐项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必须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进行签章确认。6/73.建立台账(2018年5月21日-31日)。对确认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以村、社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4.汇总上报(2018年5月21日-31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汇交由村社向镇政府汇交。(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1日-30日)。1、检查验收。组织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自检、互检,检查工作应贯彻清产核资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报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逐村逐社验收。2、工作总结。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档案资料报送至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办公室。七、工作要求1.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2.认真研究,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操作程序,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形成统一的清产核资政策体系。7/73.还权于民,妥善处置。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对权属认定、资产核销中遇到矛盾问题和公示认定中农民提出的质疑问题,要认真对待,既要依法依规依政策,也要结合各地实际,尊重历史和现实,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通过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形成农民群众共同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4.建立制度,定期清查。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每年要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自查清查工作,并按时上报清查结果和年度报告。附件:1、永定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永定村民委员会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