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通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创建诚信优质服务活动方案按照吉林省运输协会及总公司关于开展“创建诚信优质服务客运企业、客运站”活动的文件精神,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创建诚信优质服务客运企业、客运站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公司诚信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经营、安全可靠、优质服务、百姓满意的示范客运企业。为使活动健康发展,特制定5年的创建诚信优质服务客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省运输协会“创建诚信优质服务客运企业、客运站”活动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司诚信体系、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安全管理、优质服务两大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创建“平安客车”,全面提升公司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稳定发展。二、总体目标三、活动时间和步骤按照省协会及总公司文件精神,创建活动自2014年始至2018年结束,开展5年,每年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每年3月2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阶段,重点是制定和完善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重点、目标和措施,全方位的落实责任。召开好各层次的动员会议,充分调动全体驾驶员的参与意识,达到竞赛的预期效果。(二)组织实施(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组织实施阶段,是创建活动的重要阶段,重点是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在此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每年一名优秀驾驶员评选条件:(1)在本企业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1年以上,全年病事假不超过15天。(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3)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恪尽职守、踏实勤奋。(4)运营规范,服务优质,严格执行道路客运运营服务规范。(5)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着装整洁,无道路运输诚信考核不良记录,无旅客投诉记录。(6)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生产行为规范。(7)严格遵守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履行驾驶员工作职责。(8)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无行车责任事故。(9)爱护车辆,车容整洁,始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10)无违章违法记录,严格执行GPS管理规定,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11)积极参加企业和社会各项活动,助人为乐,团结互助。(12)经济效益突出,节约燃料和小修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开展争创诚信优质服务示范客运班车活动。开展争创诚信优质服务示范客运班车活动,每年一台评选条件:(1)驾乘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3)规范运营,不超员、不超速,无运营和服务不良记录。(4)服务热情周到,助人为乐,无投诉,诚信服务,在员工和旅客中有良好的口碑。(5)驾乘人员配合默契,车厢宣传、服务氛围和谐。(6)车内安全服务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摆放规范。(7)安全行车无事故,无违法记录,无GPS处罚记录。(8)模范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和乘务员服务规范,且安全素质高超。(9)模范遵守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表率作用。(10)经济效益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双节计划,各项工作名列前矛。七、表彰奖励创建活动每年度进行一次评选,表彰奖励,被评为年度优秀驾驶员的奖励人民币500元;被评为诚信优质服务示范客运班车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公司对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将向省协会推荐全省百名优秀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