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监统编备2002—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共4页第1页建设单位名称备案日期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m2)结构类型工程用途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意见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共4页第2页竣工验收意见勘察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设计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共4页第3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含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等);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备案意见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年月日收讫,文件。(公章)年月日备案机关负责人备案经办人注:表中内填写齐全或基本齐全,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备案共4页第4页备案机关处理意见:(公章)年月日注:处理意见主要指建设单位是否违反国家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则按该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处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湖南省建设厅制年月日监督登记号:备案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机关):我单位建设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最高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造价万元。该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由建设单位牵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委员会),建设单位同志担任验收组组长(主任),其验收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序号程序内容执行程序情况1有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等2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是否齐全,有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有无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其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等4在工程施工中,参建各方是否尽职尽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5其他:湘质监统编备2002—2共3页第1页二、该单位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验收组(委员会)在验收会上听取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阅了这些参建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了工程的实体质量,对该单位(子单位)工程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的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的总体评价如下:1、该工程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符合/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2、依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其单位的资质、现场执业人员的资格相符合/基本符合,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制度完善/较完善、落实/较落实,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综合评价: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端正/较端正/不端正,工程管理水平高/较高/低;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端正/较端正/不端正,工程管理水平高/较高/低;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端正/较端正/不端正,工程管理水平高/较高/低;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端正/较端正/不端正,工程管理水平高/较高/低。3、验收组通过核查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价报告后,对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资料进行了核查和主要功能、观感质量抽查,认为该单位(子单位)工程共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其质量控制资料和安全、功能检验测试报告等齐全/基本齐全/欠齐全,符合/基本符合/欠符合规范要求;主要使用功能抽查符合/基本符合/欠符合规定要求,观感质量好/一般/差。按规定需要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也已办理。依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要求,同意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验收检查记录与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后的湘质监统编施2002-2、施2002-3、施2002-4和施2002-1表。共3页第2页三、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人员及验收组(委员会)成员的身份情况如下表:参加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参加单位名称姓名职务验收组(委员会)成员身份情况工作单位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姓名专业职称注:1、聘请专家姓名:2、监督站监督竣工验收的人员姓名:抄送:监督站建设单位(章)年月日共3页第3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组(委员会):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由承包施工的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以来,我单位按照该工程的监理规划,对工程的实体质量采取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砼、砂浆等均实行了见证取样送检;并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了验收签认,现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其甩项的分项分部工程注明于后),该工程已基本完工,且施工单位对已完工工程的质量进行了自检自评达到合格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甩项除外)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及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与观感质量验收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综合验收评价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别见湘质监统编施2002—2、施2002—3、施2002—4表,请予主持办理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注:甩项分部分项工程如下:湘质监统编备2002—3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章)年月日本评价报告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督站、监理各一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现已按该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甩项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原因见后)。经监理单位核查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及有关安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观感质量验收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为此特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组织竣工验收。该工程的全部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已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成册,随报告送来备查。甩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原因: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章)年月日本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监督站各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机关:由我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现已按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完成(甩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原因见后)。施工单位(均)已出具了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要求我单位在2005年9月22日前组织竣工验收;监理单位也于2005年9月20日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你站于2005年9月22日组织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前检查时所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我单位已组织了以雄和平同志为组长(主任)的验收组(委员会),拟定于2005年9月22日在麻类研究所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办公厅(地址)进行竣工验收,请予派员与会监督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供检查。1、该工程全套施工技术资料;2、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价报告;1、验收组(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身份(含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所学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4、验收组筹备会议研究制定的验收方案(即验收程度、内容与时间安排等要点)。甩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原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章)2005年9月22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其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和中(议)标书等内容要求,承担了(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已按该工程的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并于年月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建设、施工双方约定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予以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承担应负的保修责任等。一、质量保修范围根据施工单位的中(议)标书和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合同》及工程决算书所包括的工程量与质量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以下保修范围的分项、分部工程承担保修义务:1、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分项工程:2、主体结构分部的分项工程: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的分项工程:4、屋面分部的分项工程: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的分项工程:6、建筑电气分部的分项工程:7、通风与空调分部的分项工程:8、电梯(共台)分部的分项工程:9、智能建筑分部的分项工程:二、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约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1、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2、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3、国家保修办法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个采暖、供冷期;4、国家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5、经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的保修期为年;6、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该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责任方应当向被损害方依法给予赔偿。2、因施工单位采购的或者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采购经施工单位检测验收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如等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建设单位采购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如等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4、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用户可以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单位投诉。监督单位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认定、通知质量保修责任方,并通知原施工单位维修。质量保修责任方和原施工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或者用户确定维修方案。维修费用由质量保修责任方按规定承担。5、因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年月日年月日本质量保修书一式七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质监站各一份。甲方(卖方):乙方(买方):保证约人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